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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7篇(個人最新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時間:2022-09-02 00:00:00 合同

  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7篇(個人最新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以供借鑒。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7篇(個人最新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

  出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根據____市(縣)國讓(合)字(200 )第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第四十五條的約定,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市(縣)   局,與受讓人____ ,雙方就合同中有關土地開發(fā)利用等未盡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 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動工建設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項目施工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二款約定提出延建申請,并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和申請竣工驗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時間相應順延。

  第二條 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投資總額不低于____萬元人民幣。屬于工業(yè)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于經批準或登記備案的萬元人民幣,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公頃____萬元人民幣,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投資和地價款等。

  第三條 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各項約定履行外,同意該受讓宗地容積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數不低于____%。

  第四條 屬于工業(yè)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該受讓宗地中用于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即不超過公頃。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第五條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已開發(fā)建設面積占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fā)建設連續(xù)滿一年的,也視為土地閑置,出讓人有權向受讓人征收土地閑置費。

  第六條 出讓人、受讓人雙方同意將《出讓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土地閑置費標準定為相當于出讓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第七條 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項目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出讓合同》并申請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準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機關批準后,區(qū)分情況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計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權,但該宗地范圍內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構筑物,恢復場地平整。

  (一)受讓人在《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屆滿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在扣除定金后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并在屆滿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約定征收土地閑置費后,將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退還受讓人。

  第八條 因自身原因減少項目投資規(guī)模,而導致部分建設用地空閑,且具備分割條件,并能重新用于開發(fā)建設的,受讓人須在項目完成建設前90日向出讓人提出退還相應面積建設用地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出讓人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由出讓方收回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將所收回土地對應的土地出讓金在扣除相應比例的定金后,退還給受讓人。

  第九條 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造成土地閑置的,還應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的約定支付土地閑置費。

  第十條 受讓人未能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完成項目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在項目竣工驗收后60日內,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及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等有關資料,由出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及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投資額、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指標,對該宗地的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進行復核。

  受讓人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不能滿足雙方約定的指標的,屬于違約,出讓人有權收取違約金,并可要求受讓人繼續(xù)履約。

  第十二條 項目投資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未達到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項目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三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工業(yè)建設項目的綠化比例以及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并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筑設施。

  第十五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要求改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__款規(guī)定辦理:

  (一)由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后,依法重新出讓。

  (二)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辦理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批準手續(xù)后,由受讓人按照批準變更時新舊土地使用條件下該宗地的土地市場價格差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2

  贈與人:

  受贈人: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贈與人:

  受贈人: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3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4

  甲方(贈與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補償,甲方愿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甲方愿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5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總 則

  甲方愿意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自愿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fā)。 甲乙雙方均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yè)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權人。本協議簽署后,雙方均應及時履行協議的各自義務,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guī)定等原因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fā)包的土地位于 荒山開荒地。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 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地埂、內外平臺、壩塘等附屬設施。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四至草圖定界,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 證書,編號為 ,使用期限為 (見附件 )。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fā)包給他方經營,未于發(fā)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再將發(fā)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fā)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蔬菜、水果等普通農業(yè)生產經營,但不得用于種植速生桉樹、飛機草、養(yǎng)殖牛蛙等有礙生態(tài)環(huán)境等非常規(guī)農業(yè)生產經營;不得在承包地范圍內種植法律禁止種植的植物。否則視為違約,法律責任自負,且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辦理相關手續(x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地范圍內修建水池、溝渠、道路,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承包期結束后不得毀壞、拆除,所有權無償歸甲方。

  第八條 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圍內建造臨時建筑物,但必須書面如實告知甲方建筑的規(guī)模、地點等基本情況,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條 甲方自收到協議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周內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協議規(guī)定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文件,并應于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 承包起算期以雙方簽署本協議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為 年(大寫: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畝承包 年。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后欲繼續(xù)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guī)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為每年每畝 元(大寫: /畝),共 畝 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fā)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 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為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余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 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后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承包權

  第二十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yǎng)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yè)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xù)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x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fā)。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fā)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稅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xù),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生產設備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到收獲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yè)資源的行為;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八)如發(fā)生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承包期內的補償;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及法律法規(guī);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yōu)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九)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fā)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fā)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fā)生變更,或發(fā)生重大訴訟,或發(fā)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 由于地震、戰(zhàn)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國家因環(huán)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yè)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yōu)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后,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系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系。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系、不知所蹤,即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并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fā)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簽署后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fā)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fā)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yōu)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fā)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xù)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fā)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發(fā)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 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字后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后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6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guī)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guī)定程序參與競買,并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 依照有關規(guī)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xù),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后,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 除法律規(guī)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簽訂后5天內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使用證》

  (2)《建設用地批準書》

  (3)《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4)《設計要點批文》

  (5)回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和交易成功后,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并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7

  轉入方: (以下簡稱甲方)

  轉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土地規(guī)模經營和高效農業(yè),推進新農村建設進程,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性質和不改變乙方在二輪承包續(xù)包期內的承包權以及不改變土地的農業(yè)用途的前提下,在征得土地承包合同的原發(fā)包同意的情況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如下:

  一、 流轉形式:出租;

  二、土地流轉面積: 畝(大寫)。田塊數 塊。土地類別:水稻田 畝。旱田 畝,山坡天 畝,其他 畝。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為 年,即公歷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四、流轉土地用途:甲方征得土地用于企業(yè)用地。

  五、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一)貨幣形式計價。甲方付給乙方流轉費每年每畝 元,在每年的 月份結算付清。(二)每5年按其稻谷(400斤)的國家保護價提增一次。

  六、國家政策性補貼享受約定

  國家政策補貼經甲乙雙方約定由 方享受。

  七、合同效力

  合同生效后,在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但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變化時,以新出臺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作相應的變更。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發(fā)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九、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8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總 則

  甲方愿意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自愿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fā)。甲乙雙方均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yè)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權人。本協議簽署后,雙方均應及時履行協議的各自義務,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guī)定等原因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fā)包的土地位于 荒山開荒地。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地埂、內外平臺、壩塘等附屬設施。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四至草圖定界,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 證書,編號為 ,使用期限為 (見附件)。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

  第四條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fā)包給他方經營,未于發(fā)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再將發(fā)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fā)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蔬菜、水果等普通農業(yè)生產經營,但不得用于種植速生桉樹、飛機草、養(yǎng)殖牛蛙等有礙生態(tài)環(huán)境等非常規(guī)農業(yè)生產經營;不得在承包地范圍內種植法律禁止種植的植物。否則視為違約,法律責任自負,且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辦理相關手續(x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地范圍內修建水池、溝渠、道路,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承包期結束后不得毀壞、拆除,所有權無償歸甲方。

  第八條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圍內建造臨時建筑物,但必須書面如實告知甲方建筑的規(guī)模、地點等基本情況,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條 甲方自收到協議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周內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協議規(guī)定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文件,并應于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 承包起算期以雙方簽署本協議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為 年(大寫: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畝承包 年。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四條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后欲繼續(xù)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guī)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為每年每畝 元(大寫: /畝),共 畝 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fā)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 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為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余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后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承包權

  第二十條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yǎng)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yè)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xù)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x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第二十四條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fā)。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fā)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稅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xù),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生產設備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到收獲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yè)資源的行為;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八)如發(fā)生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承包期內的補償;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及法律法規(guī);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yōu)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九)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fā)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fā)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fā)生變更,或發(fā)生重大訴訟,或發(fā)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由于地震、戰(zhàn)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國家因環(huán)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yè)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yōu)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簽署后,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系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系。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系、不知所蹤,即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并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fā)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簽署后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fā)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fā)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yōu)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fā)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xù)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fā)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發(fā)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 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字后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后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9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為了切實解決三農問題,迅速調優(yōu)調高農業(yè)產業(yè)結構,發(fā)展高效農業(yè)項目,種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導廣大農戶走上致富道路。為使土地有序流轉,進一步完善土地經營流轉機制,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在承包組、農戶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此土地流轉使用權承包合同。

  一、落實地點:

  二、承包期限:

  三、土地租金:每年每畝租金按每畝 斤稻谷標準計算,折算價格縣貿糧局前一年 月 日左右公布的糧食價格計算。 年 月 日長興縣貿糧局每百斤稻谷 元,即年每畝租金 元。其余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類推。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后租金每年在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先付后用)。

  五、如遇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及相關項目征用土地,權益損害(設施等)賠償歸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guī)定應該給農戶的常規(guī)地面作物青苗等補助費歸農戶所有。

  六、其他事項:

  1、土地復耕費:

  2、承包期內允許種植 蔬菜,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收費標準與當地農戶一視同仁。

  3、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按照甲方的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種植、管理、包裝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規(guī)定應享受的各項政府政策,乙方的鋼管大棚由甲方統(tǒng)一提供。

  4、本合同未盡事宜,再行共同協商。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辦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單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責任,按經濟損失程度負責賠償,經調處不成的,可向縣農業(yè)合同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0

  甲方: (貸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價款利率為月 %,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的強制執(zhí)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xù),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主管部門備案 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1

  甲方(贈與人) :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

  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自 年 6 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 補償,甲方愿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 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于 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 1 市 ,建筑面積 ; 致甲方愿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2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fā)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xù)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xù)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3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4

  甲方(贈與人) :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

  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自 年 6 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 補償,甲方愿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 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于 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 1 市 ,建筑面積 ; 致甲方愿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5

  甲方(贈與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補償,甲方愿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甲方愿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6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合同范本17

  甲方(出讓方) :

  地 址:

  乙方(受讓方) :

  地 址:

  為了規(guī)范農村土地流轉,穩(wěn)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出讓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用途:乙方用于標準化牛舍及配套設施建設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 畝出讓給乙方經營,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黃谷 公斤,共計 公斤,作為土地流轉費。如果以現金支付土地流轉費,前述黃谷價值按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原土地上應承擔的費用由方交納,并報發(fā)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為每年支付土地流轉費的時間,按年度以貨幣方式支付土地流轉費用。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附后。流轉土地上無附著物,乙方不支付甲方相應的補償費用。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guī)定收取有關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社區(qū)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fā)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地塊上具有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理權和收益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保證合同到期后能復耕;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一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①不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fā)生合同糾紛,在協商不成時,按《合同法》、《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zhí)行,由石河鎮(zhèn)農業(yè)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則由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不服仲裁機構裁決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不再繼續(xù)經營受讓土地,可退回甲方,也可經甲方同意由乙方出讓給第三人經營。

  2、在本合同期滿后,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未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繼續(xù)按本合同執(zhí)行。

  3、合同期內,甲方要給乙方提供水、電、路等的便利條件。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 村/社集體經濟組織、 鄉(xiāng)(鎮(zhèn))農業(yè)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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