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鐵路運輸商品供貨合同5篇 鐵路運輸商品供貨合同范本,歡迎參閱。
鐵路運輸商品供貨合同1
托運發(fā)貨方(甲方):
稅號:
承 運 方 (乙方):
稅號: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
二、數量:噸
三、承運日期:年月
四、運費單價:元/噸
五、合計金額元
六、裝貨地址: ;卸貨地址:(公路運輸)
七、甲方責任:托運貨物必須合法,物權清楚,與合同簽定的貨物相符。
八、乙方責任:必須持有合法的資質;并保證托運貨物原裝,原卸。
九、運費結算:卸完貨后,一般十天內按確認的運費付款,乙方開具運輸發(fā)票。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至運費兩清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收貨方:
稅號: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鐵路運輸商品供貨合同2
甲方:公司
乙方:
為確保甲方的家電產品(含促銷品、推廣用品等)能安全、快捷、準確地通過鐵路運輸發(fā)至全國各地。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鐵路運輸業(yè)務委托乙方辦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包括:產品品種、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到貨時間要求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發(fā)貨地點、交貨地點的裝卸。
3、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如《產品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4、甲方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業(yè)務協調,便于與乙方聯系、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yè)務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發(fā)貨倉庫提貨,并及時的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單位。
2、乙方須滿足甲方提出的要車計劃,并按甲方的時間要求準時把貨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后,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導致鐵路出現停裝、限裝等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鐵路部門的證明材料。
5、甲方的貨物在發(fā)貨倉庫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后,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貨物為止。
6、乙方須書面委托一至二名業(yè)務代表負責甲方業(yè)務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系、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具體操作方式
1、甲方在貨物發(fā)運前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須。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據指令要求安排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提貨、中轉,并安排和辦理車皮發(fā)貨等一切相關手續(xù)。
3、乙方持《產品送貨單》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辦理貨物簽收手續(xù)。
4、乙方整理簽收后的《產品送貨單》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xù)。
四、鐵路貨運事故的處理及保險
1、甲方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一切貨損由乙方承擔并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2、鐵路運輸保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運費結算時乙方必須對運輸途中造成的短少、貨損等一切在途損失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4、對于重大事故(如整車丟失、損壞等)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在定損后一周內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賠付。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產品送貨單》,按協議的鐵路運輸價格表(見附表)向甲方申報結算運費。
2、乙方按甲方核實后的費用開具正式發(fā)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據發(fā)票及驗貨記錄原件及時支付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費用。
4、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甲方有權對運價進行調整。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簽訂后的一周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將不予返還違約保證金。
3、雙方將《運輸管理考核辦法》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年9月1日至__年8月31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3、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司
乙方:物流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鐵路運輸商品供貨合同3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細則。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布的營業(yè)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于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yè)、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戶、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zhí)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guī)定。
第3條 托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應按照優(yōu)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托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簽認后,合同即告成立。托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托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托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fā)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托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fā)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志;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類型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托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托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yè)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并按國家規(guī)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guī)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托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tài)進行檢查,并按規(guī)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guī)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guī)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guī)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聲明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guī)定必須保險的貨物,托運人應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于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托運人可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guī)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tài)良好、清掃干凈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托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fā)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fā)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托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托運人在發(fā)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fā)生的運輸費用和托運人責任發(fā)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并在規(guī)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guī)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guī)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后,應將貨車清掃干凈并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guī)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托運人托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聲明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guī)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托運人向承運人托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fā)現貨物(托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tài)、篷布苫蓋狀態(tài)或規(guī)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托運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并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找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于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fā)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托運人。托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復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fā)生阻礙,承運人應當采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系托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復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guī)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并在規(guī)定的變更范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托運人或收貨人由于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后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于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后的貨物運輸期限,大于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發(fā)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托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歷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托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托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tài),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托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下列規(guī)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guī)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聲明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于聲明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guī)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銹、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托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于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站,并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guī)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托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fā)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guī)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托運人的責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歷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歷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于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占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fā)現,或未按國家規(guī)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
(三)托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guī)定,在交接時無法發(fā)現的;
(四)由于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于托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托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fā)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yè)發(fā)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于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于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托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托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fā)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托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復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復后,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復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托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鐵路運輸商品供貨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貨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末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一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貨物名稱:末煤。
三、貨物數量________萬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起運點: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暫定________________元/噸。(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由甲方承擔;貨物起運及到達目的地的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為準,憑乙方開具的過磅單,每________________噸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后全部結清如逾期結算,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總運輸費的1‰承擔違約金,運輸發(fā)票甲方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批煤炭的車輛,搜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5倍予以賠償。若事后發(fā)現質量問題與甲方無關屬于路耗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負責處理,由此造成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及時結算,如因乙方資金原因未能及時結算,導致甲方無法組織車輛按時運輸,甲方不承擔責任。
5、貨物到達過磅時,甲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并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后,甲方車輛必須服從乙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乙方對甲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乙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甲方貨物,不得刁難、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fā)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了解、溝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鐵路運輸商品供貨合同5
為確保甲方的____________產品(含促銷品、推廣用品等)能安全、快捷、準確地通過鐵路運輸發(fā)至全國各地。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鐵路運輸業(yè)務委托乙方辦理,并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包括:產品品種、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到貨時間要求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發(fā)貨地點、交貨地點的裝卸;
3.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如《產品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4.甲方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業(yè)務協調,便于與乙方聯系、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yè)務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發(fā)貨倉庫提貨,并及時的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單位;
2.乙方須滿足甲方提出的要車計劃,并按甲方的時間要求準時把貨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后,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導致鐵路出現停裝、限裝等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鐵路部門的證明材料;
5.甲方的貨物在發(fā)貨倉庫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后,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貨物為止;
6.乙方須書面委托一至二名業(yè)務代表負責甲方業(yè)務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系、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具體操作方式
1.甲方在貨物發(fā)運前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須;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據指令要求安排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提貨、中轉,并安排和辦理車皮發(fā)貨等一切相關手續(xù);
3.乙方持《產品送貨單》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辦理貨物簽收手續(xù);
4.乙方整理簽收后的《產品送貨單》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xù)。
四、鐵路貨運事故的處理及保險
1.甲方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一切貨損由乙方承擔并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2.鐵路運輸保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運費結算時乙方必須對運輸途中造成的短少、貨損等一切在途損失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4.對于重大事故(如整車丟失、損壞等)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在定損后______周內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賠付。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產品送貨單》,按合同的鐵路運輸價格表向甲方申報結算運費;
2.乙方按甲方核實后的費用開具正式發(fā)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據發(fā)票及驗貨記錄原件及時支付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費用;
4.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甲方有權對運價進行調整。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簽訂后的_________天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將不予返還保證金;
3.雙方將《運輸管理考核辦法》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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