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實施方案3篇(自治區(qū)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實施細則),供大家品鑒。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實施方案1
全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實施方案 為積極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 務院關于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fā)〔X〕37 號) 精神,根據農業(yè)部等部委《關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 的通知》(農經發(fā)〔X〕11 號)、X 省農委《X 省農村集體資產清產 核資工作實施方案》(X 農辦經發(fā)〔X〕69 號)的部署,按照《中共 X 市委 X 市人民政府關于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 見》安排,結合我市農村改革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清產核資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礎。全面開展農 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能夠切實摸清集體家底,盤活好經營性資產, 管護好非經營性資產,保護好資源性資產,為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 制度改革奠定堅實基礎。清產核資是保障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
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把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 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將集體資產以股份或份額的形式量 化到集體成員,有利于讓農民共享集體經濟發(fā)展成果,有利于穩(wěn)步推 進股份合作制改革。清產核資是加強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有力舉措。
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查實集體資產存量、價值和使用情 況,確保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 和處置等各項制度,實行臺賬管理,對加強和規(guī)范集體資產監(jiān)督管理 和財務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 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緊圍繞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進一 步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在堅持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 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目的, 以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tǒng)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 債權債務等為重點,全面清查核實集體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 資源性資產這三類資產,摸清集體家底,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財 務管理的制度,防止資產流失,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 農村集體資產,發(fā)展新型集體經濟,為全市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和發(fā)展 現代農業(yè)、增加農民收入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統(tǒng)籌考慮歷史原因和 現實情況,明確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保持集體資產的完整性,維護集 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財產權益。堅持有序推進合理合法,先將農村集 體資產現狀摸清查實、記錄在冊,再根據實際需要適時進行價值評估, 嚴格遵守相關法規(guī)政策和財經制度,確保清查核實結果真實準確。堅 持成員群眾充分參與,依靠和發(fā)動群眾,組織農民參與,接受農民監(jiān) 督,清查結果進行公示公開,得到全體成員群眾認可。堅持程序規(guī)范 登記完整,嚴格按照清產核資工作的統(tǒng)一程序和規(guī)定辦法進行操作, 做到先后步驟次序不亂,清理核實有據可依,表格填寫符合登記要求, 數據完整,口徑統(tǒng)一。堅持主體不變依法理財,要堅持農村集體資產 歸其權屬單位成員集體所有的原則,堅持資產所有權不變、會計主體 不變;強化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理順農村會計要素,做好依法理 財和依法分配。
三、對象、內容和程序 (一)清產核資的對象。
全市 21 個鄉(xiāng)鎮(zhèn)(區(qū))、201 個村和 2082 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清產核資的內容。
全市清產核資的登記時點統(tǒng)一為 X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
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將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 有的集體資產按照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這三類進 行分類登記,包括:(1)農村集體用于經營的流動資產(貨幣資金、 有價證券等)、債權、材料物資、農業(yè)資產、固定資產(房屋、建筑 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在建工程、投資、農業(yè)基礎設施、集體 投資興辦的企業(yè)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 經營性資產;(2)用于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 等方面的非經營性資產;(3)集體所有的土地(耕地)、林地、森 林、柞蠶場、園地、草原、荒地、灘涂、養(yǎng)殖水面、集體建設用地等 資源性資產。要重點清查核實集體擁有的現金和債權債務,集體統(tǒng)一 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等,查實存量、價值 和使用情況,最后要通過清產核資工作做到帳表、賬帳、賬款、賬實、 賬證“五相符”。
(三)清產核資的程序。
在清產核資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要以村清產核資 工作小組為主體,全面開展對村本級和村下設的各村民小組的集體資 產進行清產核資,堅持“村資產以村為單位,組資產以組為單位”的 清理登記原則做好清產核資各項工作。全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 作要嚴格按照以下九個程序進行: 1.清理。村清產核資工作小組要采取“先資金后資產、先賬內后 賬外、先資產后資源、先合同內后合同外”的清理方式,分別對村本 級集體資產和村下設的各村民小組集體資產進行逐筆逐項清理。堅持 賬內賬外相結合、實物盤點與核實賬務相結合,以賬查物,以物對賬, 全面盤點各類資產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查清來源、去向和管 理情況等。資源清理要利用農村土地、林地等確權登記成果查明其實 際數量及權屬。清理前,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出納、保管等人應作 好清賬、清物和整理財務資料等工作。
2.登記。在清產核資中,要按照統(tǒng)一制定的清產核資清查登記表 的格式和要求,做到清理一項登記一項,逐一登記?,F金、銀行存款 等貨幣資金登記應在認真清查或者對其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區(qū))代理中心、 金融(銀行)單位和村、組等清查基礎上匯總登記各集體經濟組織擁 有的貨幣資金總量。資產、資源及負債等登記時要按類別詳細登記其 名稱、數量及其使用情況,做到逐一登記。要清理好資產、資源是否 有抵押、擔保等事項;要梳理好資產、資源是否有過期承包合同;要 整理好債權、債務發(fā)生的書面證明資料;登記時,農戶承包地要按照 確權面積填報,或按原合同面積填報,“四荒地”等集體資源要按照 實測面積填報。登記內容要全面,事實要清楚,數字要準確,做到不 重不漏。
3.核實。村清產核資工作小組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實施方案2
全縣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實施方案(最新)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 意見》(中發(fā)〔X〕37 號)、《農業(yè)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水利部 國 家林業(yè)局 教育部 文化部 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 體育總局關于全面開展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通知》(農經發(fā)〔X〕11 號)、《省農 委 省財政廳 省國土資源廳 省水利廳 省林業(yè)廳 省教育廳 省文化 廳 省衛(wèi)生計生委 省體育局關于轉發(fā) < 農業(yè)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水利部 國家林業(yè)局 教育部 文化部 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 體育總局關于 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農發(fā)〔X〕 17 號)和《中共 X 縣委 X 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X 縣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 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X 黨發(fā)〔X〕13 號)等文件要 求,為切實摸清我縣農村集體家底,理順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關系, 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益,防止集體資產流失,按時 全面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任務, 夯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基 礎,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全面貫徹黨的十 九大精神,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 利為目的, 以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tǒng)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 以及現金、 債權債務等為重點, 堅持實事求是、 客觀公正, 有序推進、 合理合法, 依靠群眾、 充分參與的原則, 全面清查核實集體各類資產, 摸清集體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資產流失,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 制度改革,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fā)展新型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奠 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任務和目標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主要任務是全面清查核實各類農村 集體資產,明確集體資產所有權,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臺賬和各項管理 制度,加快農村集體資產監(jiān)管平臺建設。具體工作目標是: (一)通過清查農村集體各類資產,特別是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 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tǒng)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銀行存款、債 權債務等,查實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做到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
(二) 通過把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 濟組織成員集體,理順產權關系,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 益。
(三)通過對清查出的未登記入賬、核算不準確、長期借出、未 按規(guī)定手續(xù)租賃轉讓的資產,以及被侵占的資產等重新核實,確定集 體資產價值總額。
(四)通過將各類集體資產所有權情況登記在冊,建立健全集體 資產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實行嚴格的臺賬管理,防止集體資產 流失。
(五) 通過將清產核資數據統(tǒng)一納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jiān)督管理 平臺,加強集體資產管理和監(jiān)督。
三、清產核資的對象和范圍 (一)清產核資的對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村民委員會、 村經濟聯合社、角落經濟聯合社、獨立擁有資產所有權的村民小組或 自然村落。
(二)清產核資的范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林地、 山嶺、荒地、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用于經營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 備、工具器具、農業(yè)基礎設施、村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yè)及其所持有的 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經營性資產;用于農村教育、 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等公益事業(yè)的非經營性資產;賬內賬外貨幣 資金、應收款、應付款、借款等資產與負債資金。
四、工作步驟 X 年 12 月 31 日為資產清查登記時間節(jié)點。清查工作自 X 年 10 月 1 日開始,X 年 5 月底結束。
(一)準備階段(X 年 9 月底前完成)??h、鄉(xiāng)鎮(zhèn)(街道)擬定 實施方案、開展業(yè)務培訓、廣泛發(fā)動宣傳。
(二)實施階段(X 年 5 月底前完成)。按照“清查、登記、核 實、公示、確認、建立臺賬、審核備案、匯總上報、納入平臺”等 9 步操作流程,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面開展核實農 村集體資產,確認資產所有權,逐項清理集體各類資產、負債和所有 者權益,填寫《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調整處理會計賬務, 公示確認資產清查結果; 對清查結果進行審核, 形成資產負債匯總表、 資源性資產清查登記匯總表,并逐級上報,錄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jiān) 督管理平臺進行管理。
(三) 總結和制度建設階段 (X 年底前完成) 。
縣里組織鄉(xiāng)鎮(zhèn) (街 道)之間開展交叉檢查、校驗核對、上報數據、編寫工作總結報告;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組織各村開展交叉校驗核對,針對清產核資中發(fā)現的 賬務問題進行調賬處理。發(fā)現屬于制度不夠完善的問題,制定完善集 體資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X 年 10 月底前,形成全縣工作總結報告,申 請省、市檢查驗收。
五、清產核資的辦法 (一)集體資產清查 1.現金。清查核對現金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是否相符。清查發(fā)現 有現金長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據實編制憑證,調整賬簿。
2.銀行存款。
清查核對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 機構出具的銀行存款對賬單余額是否相符。
余額不符的, 要查明原因。
對由未達賬項引起的,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進行調整。
3.短期投資。
清查核對各種短期投資賬面余額與短期投資原始憑 證記載是否相符,查清各種短期投資的投資對象、投資時間、投資金 額、投資協議等。
4.應收款。清查核對單位和個人的各項應收及暫付款項,根據應 收款賬面余額,采取面詢、函證等方式逐一與外部單位和個人進行核 對,取得書面核對憑證,查清債務人、金額、形成原因、到期時間和 審批人等,并以雙方記賬憑證金額一致為準。對登記日應收未收的款 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依據合同、協議或政策文件確認,并取得 債務人書面同意;對有爭議的債權,要查證、核實,明確債權關系; 對因債務單位撤銷,或債務人死亡,且既無遺產清償,又無義務承擔 人等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要明確責任,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核 銷。因訴訟等原因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的債權,須單獨說明。
5.內部往來。
清查核對內部所屬單位和農戶的各種應收及暫付款 項,根據內部往來明細賬余額,采取公示、面詢、函證等方式逐一與 所屬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實施方案3
鎮(zhèn)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實施方案 根據省、市、縣《關于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 見》 、 《關于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 《穩(wěn)步 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等關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改革文件精神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我鎮(zhèn)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 產核資工作,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 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快我鎮(zhèn)現代農業(yè)發(fā)展 步伐,進一步增強農村發(fā)展活力,促進農村資源要素優(yōu)化配置和 合理利用,將股份制融入農業(yè)經濟發(fā)展,積極探索農村“資源變 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破解“三農”發(fā)展難題,探索出一 條特色農村發(fā)展之路,推動農村經濟社會持續(xù)快速發(fā)展,確保農 民增收、農業(yè)增效和農村穩(wěn)定,加快全鎮(zhèn)脫貧進程。
二、工作原則 (一)統(tǒng)籌安排。堅持以產權制度改革為基礎,進一步理順 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三變”改革關系,統(tǒng)籌安排各村改革任 務、實施步驟和推進時間。
(二) 因村施策。
以村組為基本單位, 結合實際, 因地制宜, 一村一策,分類推進,不搞一刀切。
(三)多種形式發(fā)展壯大集體經濟。探索自主經營、入股經 營、股份合作經營、承包經營等村集體經濟發(fā)展方式,及時總結 1 成功經驗,探尋盤活集體資產資源有效路徑,加快發(fā)展壯大村集 體經濟。
(四)尊重農民意愿。在鎮(zhèn)黨委政府統(tǒng)一組織下,依托村黨 支部,村委會,充分發(fā)動群眾,全面落實民主討論、民主決策、 民主監(jiān)督制度,尊重農民意愿,鼓勵農民創(chuàng)新,保障農民民主權 利,維護農民合法利益。
三、目標任務 1、資源變資本,激活沉睡資源。全面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 度改革清產核資工作,整合農村土地資源、林地資源、勞動力資 源、旅游文化資源、集體經營性資產資源等,采取存量折股、增 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多種形式,推動農村資產股份化、土地股權 化, 盤活各種資源要素, 形成資源疊加效應, 提高資源的利用率。
(1)全面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土地承 包經營權、 林權確權頒證基礎上, 加快推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資產確權登 記頒證工作,使農村集體和農民個人財產在權屬上清晰、在權能 上明確、在管理上規(guī)范。
(2)推進股份制運作。按照“明晰所有權、穩(wěn)定承包權、放 活經營權”的總體要求,通過對農村土地等資源核查清理、登記 備案、資源評估等程序,對農村經營性資產進行量化,通過協議 的方式, 將農村資源轉變?yōu)槠髽I(yè)、 合作社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股權, 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股權化、集體資產股份化、農村資源資本化 2 的發(fā)展模式,有效盤活農村閑置資源,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一 是自主經營,由村集體或農民直接創(chuàng)辦股份制企業(yè)、合作社,自 主發(fā)展生產經營;二是合作經營,由村集體或農民通過與其他企 業(yè)、合作社開展股份合作,共同進行生產經營;三是參與經營, 由村集體或農民將資產作為股份,有償交由相關企業(yè)、合作社開 展經營,按股分紅。
2、資金變股金,聚集閑散資金。通過股份合作方式整合資 金, 積極探索集中投入、 產業(yè)帶動、 社會參與、 農民受益的方式, 使分散的資金成為股金,做大產業(yè),再上規(guī)模,推動農村經濟快速 發(fā)展。
(1)強化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整合涉農、扶貧等相關項目 和資金, 用好財政政策, 發(fā)揮整體合力。
將財政資金投入到農村, 涉農資金量化為村集體的股金(直補農民、優(yōu)待撫恤、救災救濟、 應急類資金除外),在不改變資金性質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 入到各類農業(yè)經營主體,按股比獲得收益。
(2)財政扶貧到戶資金轉變?yōu)樨毨艄山?。對試點村建檔 立卡的貧困戶,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礎上,將扶貧到戶資金,投入 到效益較好的經營主體,確定貧困戶持有的股份比例,按股比獲 得收益分紅。
3、農民變股東,富裕農民群眾。堅持農村“三變”改革與脫 貧攻堅相結合、與農業(yè)供給側結構調整相結合、與農村集體產權 制度改革相結合,引導農民以土地入股、技術入股、勞力入股等 3 形式,做大做強中藥材、食用菌、豆制品加工、草編等產業(yè),讓 農民從傳統(tǒng)農業(yè)中解放出來,讓資金在市場中流動起來,提高農 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實現增收致富。通過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 增加農民收入。堅持把龍頭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作為農民群眾 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的平臺,一方面鼓勵農民通過資金入股參與分紅,另一 方面組織農民就近就地務工,參與農業(yè)管理經營,多渠道增加農 民工資性收入。
四、方法步驟 我鎮(zhèn) 2018 年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工作按照以下 步驟抓好落實,確保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任務按時完成, 并取得效益。
(一)準備階段(2018 年 6 月 16 日-6 月 30 日) 。宣傳動員 摸底調查,制定方案,確定清產核資目標任務和時間安排。在總 結 2017 年兩個村改革經驗教訓基礎上,因地制宜,成立清產核 資工作領導小組(清產核資工作人員包括鎮(zhèn)辦包村領導、包村干 部、村兩委會成員和各村民小組組長等,吸收部分老黨員、群眾 代表參加, 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對本村的資產、 資源進行詳細摸底、 清查。村黨支部書記是此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制定實施方案。
組織開展業(yè)務骨干,村干部,老黨員,群眾代表和村組工作人員 學習培訓,學習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關文件精神,宣傳改革 試點成功經驗, 激發(fā)群眾對村級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工作 的熱情,使群眾積極參與到改革工作中來,培訓工作做到入村入 4 組, 宣傳政策做到, 到戶到人, 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 參與權。
(二)實施階段(2018 年 7 月-2018 年 8 月底) 。按照農村集 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實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抽調相關人員、 進村入戶、調查摸底,統(tǒng)計基本情況,組織開展全鎮(zhèn) 10 個村集 體的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及負債和所有權益 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查實、公示、并建立管理制度。
第一階段(2018 年 7 月 1 日至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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