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1
再審申請人(原審訴訟地位):(是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單位的法定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責任人的姓名、職務及聯(lián)系方式)。
再審被申請人(原審訴訟地位):(列法同上)
×(申請人名稱)因與×(被申請人名稱)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第號民事判決(裁定),向 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
2、
申請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具體內容列明)
申請理由
1、再審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具體理由與依據如下:
2、再審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具體理由與依據如下:
綜上所述: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自然人簽名或法人公章
×年×月×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2
申請人: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
住所地:縣x鎮(zhèn)街x號。
法定代表人:王,系該公司經理。
被申請人:高某,男,x年2月16日出生,漢族,市東興區(qū)人,經商,戶籍所在地:省市中區(qū)大洲路221號附10號,現住省市東興區(qū)西林大道。
被申請人: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地址:市區(qū)路永平苑x幢3單元號。
負責人:張某
案由:申請人與二位被申請人因民間借款糾紛一案,申請人不服市中級人民法院(x)內民終字第x號民事判決,現依法提出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三)項規(guī)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請求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
2、請求依法糾正“市中級人民法院(x)內民終字第x號”民事判決書中的錯誤判決:依法對高某的借款“借條”進行鑒定,判決高某與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之間的借款事實是虛假的,依法駁回一審原告高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3.本案一審、二審、再審的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高某和張某全部承擔。
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民間借款糾紛一案,市區(qū)人民法院以(x)內東民初字第號作出民事判決書(附件1)認定:一審原告高某按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負責人張某的要求將借款中的元通過自己的公司(市商貿有限公司)匯款入被告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的賬戶,就認定原告已履行了借款交付義務。一審中,原告高某出示了一張“借條”,用以證明借款及約定利息的事實存在;借條一張,是x年3月2日原告高某出借了元給被告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這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為了進行虛假訴訟的需要而經過一審原告高某和一審第二被告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負責人張某串通以后,人為編造出的一個虛假借條;具體理由如下:理由之一是:借條約定了產生爭議進行訴訟的管轄法院,不符合平常寫借條的習慣;理由之二是:借條的內容其中關于資金的用途中“用于開展公司義務”顯然,在x年12月13日,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與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簽訂《企業(yè)內部區(qū)域合同》的第二天即x年12月14日,張某已經向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繳了第一筆管理費人民幣元整,這人民幣元整是管理費,張某和一審原告高某二人共同出資(具體出資情況根據省x縣介紹人羅某說明是高某出元,張某出元整)。
2、借用申請人的資質成立分公司即分支結構共同做生意,借用資質成立分公司,在目前建筑行業(yè)是一個普遍現象,總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也是一個正?,F象。因此,x年12月14日,張某向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繳了第一筆管理費人民幣元,云分公司還沒有成立和注冊,x年2月22日分公司注冊登記(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顯然,x年12月14日,分公司主體都不存在,談何在合法的主體名義開展義務,這在一審法院的開庭筆錄(x)內東民初字第314號,(第一次開庭)第9頁第8行和第9行清楚記錄,這就驗證申請人的觀點。因此,張某向一審法院所做的陳述,云分公司在創(chuàng)辦過程中需要資金的陳述,與這元管理費還不能相提并論,也就是說,這是兩碼事,管理費就是管理費,而不是借條中的借款組成部分。這是兩筆不同性質的款項,不同憑主觀推定它們之間有某種關聯(lián),因此,一審法院認為高某與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之間借款事實存在,我們認為缺乏因果關系,由此導致一審判決的結果也不能讓人心服口服。
3、一審法院認定:原告高某按被告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負責人張某的要求將借款中的元通過自己的公司即市商貿有限公司賬戶匯款入被告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的賬戶,就認定原告已履行了將借款交付給了省x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負責人張某的義務。這種結論也是站不住腳的,請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查這一事實,一審法院在判決書中用“借款中的元”進行表述,是不能讓人接受的,這元在轉款單據摘要一欄中清楚記載資金用途“管理費”三個字,而不是借條中的“借款”二字,更不是借條中的借款組成部分。這是兩筆不同性質的款項,同樣不能憑主觀推定它們之間有某種關聯(lián),既然這元和元都是管理費,那么,高某以元現金方式付給了張某,這元現金是從哪里來的?是哪個銀行取的現金?是什么具體時間交付給張某的?張某又把這元用在何處?有沒有相關正式發(fā)票?等等這些都沒有查清楚。因此,我們認為一審、二審法院均沒有查清楚事實部分,借條中的借款來源和用途,也沒有查清楚借條中的借款到底是否已經完成交付。
4、一審法院認定:“法院依據本案證據“借條”和其他證據材料就認定了當事人雙方的借款合同成立,并判決申請人承擔償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五條規(guī)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同時結合x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精神,可以看出,出借人應對存在借貸關系、借貸內容以及已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等事實承擔舉證責任。根據上述規(guī)定,但是一審原告并沒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因此高某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5、市中級人民法院以(x)內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錯誤判決(附件2):二審法院在法庭調查過程中沒有對借款“借條”從合理性、真實性、關聯(lián)性等多方面進行調查,沒有對高某的借款借條進行核實,更沒有對申請人書面提出的對“借條”進行鑒定,作出一個合理的說明,而恰恰是這份書證,決定了借款是否虛假,訴訟是否虛假,借款上寫明了在x年10月30日歸還借款,x年12月24日高某進行起訴,申請人認為在這個時間開始寫的借條,卻把借款時間寫成x年3月2日,時間相差近一年之久,通過筆記鑒定,可以證明借條是否虛假,時間是否倒簽。可是二審法院只是簡單地走了一道二審程序而已。錯過了一個很好的糾錯機會,就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錯誤判決。
綜上所述,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之規(guī)定,依法提請再審,請求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糾正錯誤判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原審被告)伍,男,1970年3月21日出生,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務農,住。身份證號。電話,。
被申請人(原審原告)楊,女,1962年1月10日出生,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務農,住。身份證號。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飼養(yǎng)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遵義縣人民法院(20)遵縣法民初第2190號民事判決,由于申請人未上訴,向遵義縣檢察院申請抗訴,遵義縣檢察院依法于20年1月29日向遵義縣人民法院發(fā)出遵縣檢民(20)建字第01號民事再審檢察建議。遵義縣人民法院于20年4月27日作出回復,決定對該案不進行再審。20年7月31日,遵義縣檢察院向申請人送達法院不再審的告知書,申請人對該告知內容不服,現依法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一、請求依法撤銷遵義縣人民法院(20)遵縣法民初第2190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本案。
二、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審訴訟主體不適格——申請人不應當是本案原審被告。 申請人雖與伍光學為父子關系,但有愛國村委會出具的《證明》證實:早在19年申請人就與其父伍光學分家另立門戶生活,這一事實在遵義縣人民法院(20)遵縣法民初第2190號民事判決書中也得到法院確認。伍光學雖養(yǎng)有一條狗但其單獨另據生活,未與申請人共同生活。申請人從未飼養(yǎng)過狗,不可能有申請人飼養(yǎng)的狗咬傷被申請人,因此,被申請人是否受傷,或者受傷的原因均與申請人無關,故申請人不應成為本案原審的被告。
二、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
事發(fā)當日,對于與此案完全沒有利害關系的申請人陪同其父親伍光學將被申請人送至蝦子陽光醫(yī)院就醫(yī)的行為本屬于好人善事,事后卻被認定為因狗追車拖拽被申請人致使其摔傷后果的承擔者。本案如果就此誤判申請人承擔賠償責任,試問公理何在?日后路邊摔倒的老人還有幾人敢扶?中國與人為善的千年美德何以延續(xù)?
綜上所訴,申請人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和責任認定程序不合法,導致作出錯誤判決,為此,申請再審人為維護合法權益,特提出前述申請,懇請貴院準許。
此致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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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4
申訴人:申訴人為公民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住址; 申訴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 寫明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職務。 申訴人是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應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及其與 申訴人的關系。委托律師的,應寫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申訴人因一案,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行政判決(或裁定或 調解)不服,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簡明扼要地提出請求人民法院對本案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進行再審,并 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裁判。 事實與理由:首先陳述案件事實,并以相關確鑿的證據加以證實。在此基礎上, 可從以下方面闡述生效裁判的錯誤。通過提供新的證據,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事實基礎, 揭示原裁判所存在的證據矛盾或證據不足、原判決或裁定適用法律的 錯誤、違反法定程序判決、裁定。歸納原裁判所存在的錯誤,根據法律有關規(guī)定 提出申請再審的具體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訴人
日期 : 年 月 日
附:1、原審判決書(或裁定書等)復印件份; 2、證據名稱、份數,證人姓名、住址。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5
格式:
民事再審申請書
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張雨寒,女,35歲,漢族,勝利石油管理局臨盤采油廠供水大隊,職工,住臨邑縣臨盤鎮(zhèn)宏達三區(qū)18號樓9號。電話***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魏宏剛,男,37歲,漢族,勝利石油管理局臨盤采油廠車管大隊,職工,住山東省臨邑縣臨盤鎮(zhèn)曙光小區(qū)23號樓10號 電話***
張雨寒因與魏宏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德州中院)于2007年7月18日作出的(2007)德中民一終字第65號民事判決,向貴院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撤銷德州中院(2007)德中民一終字第65號民事判決書,駁回再審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2、本案產生的一審、二審和再審訴訟費用全部由再審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第(十二)項規(guī)定“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應當再審。
德州中院作出的二審判決超出了上訴請求事項。
???
二、《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第(四)項規(guī)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應當再審。
鑒定人沒有出庭接受質詢,鑒定結論未經質證,不應采納。
??
三、《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第(二)項規(guī)定“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應當再審。
??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第(一)項規(guī)定“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應當再審。
再審申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德州中院的二審判決。
??
五、《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2款規(guī)定“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德州中院在審理該案時有以下違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影響了案件的正確判決。
??
綜上所述,請貴院站在“司法為民”“有錯必糾”的公正立場上,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注意: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申請人: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附:
1、申請書附件 份
2、一、二審判決書
3、收條復印件
4、鑒定書
5、銀行交易清單
注意事項:
一、民事再審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再審申請書。一個,就要交三份。都必須是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適用于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情況。如果當事人親自去辦,就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并帶原件讓法官核對。如果是委托律師辦理,則只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法官核實律師證原件即可。)
3、營業(yè)執(zhí)照。(適用于申請人是法人的情況。一份,復印件蓋公司公章即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適用于申請人是法人的情況。一份,要求原件。)
5、授權委托書。(一份,要求原件。)
6、代理人身份證明。(要求代理人帶上身份證原件或者律師證原件,讓法官核實。)
7、一審生效裁判文書。(一份,復印件即可。)
8、二審生效裁判文書。(一份,復印件即可。)
9、再審生效裁判文書。(如果有的話就提交。一份,復印件即可。)
10、原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一份,復印件即可。)
11、支持申請再審事由的有關證據。(一份,復印件即可。)
二、再審申請書注意事項
再審申請書一定要寫清楚本案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的第幾款第幾項的申請再審事由。最好把款或者該項法律規(guī)定的內容寫上。比如,本案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四)項:“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訴訟請求要寫具體清楚,不能僅僅寫撤銷原生效判決之類的話。
三、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注意事項
1、每個星期三最高院立案庭全體參加學習,不接待當事人,所以不要在星期三去,否則白跑一趟。
還有,盡量不要在星期五下午去。有時法官也不接待了,會讓你下星期一去。
2、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的案件,應當先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訴,對申訴結果不服,可以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如果是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的案件,可以直接到最高院申訴。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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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姓名xx,性別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職業(yè),住址xx省xx市xx路xx號。聯(lián)系電話。郵寄地址:xx省xx市xx路xx號。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xx有限公司。郵寄地址:xx省xx市xx路xx號。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xxx,經理。
原審被告:姓名xx,性別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職業(yè),住址xx省xx市xx路xx號。聯(lián)系電話。郵寄地址:xx省xx市xx路xx號。
申請再審人xx與被申請人xx因xx糾紛一案,不服xx中級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x)xx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裁定),申請再審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guī)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撤銷xx中級人民法院(xx)xx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第x項;2、……;3、……。
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具體法律條文內容)
第二款:(具體法律條文內容)……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具體理由如下: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具體理由如下:
綜上所述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7
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漢族,職業(yè),住址(省市縣路),聯(lián)系電話,郵寄地址。委托代理人: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公司,地址,聯(lián)系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理。原審被告:申請再審人**與被申請人**因**糾紛一案,不服**中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終字第**號民事判決(裁定),申請再審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guī)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一、再審請求1、請求撤銷**中級人民法院(**)**終字第**號民事判決第*項;2、……3、……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項(具體法律條文內容);第二款:(具體法律條文內容)……特申請再審。三、具體事實和理由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項,具體理由如下:……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項,具體理由如下:……綜上所述……
此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親筆簽字并加蓋手印)(企業(yè)公司等加蓋公章)
**年**月**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8
申請人(原審原告):韋xx,男,1963年1月11日出生,壯族,農民,住**縣**瑤族鄉(xiāng)**村**41號,聯(lián)系電話:****
被申請人(原審被告):梁xx,男,1969年8月出生,壯族,農民,住**縣**鄉(xiāng)**村**。申請人因人身損害賠償一案,不服**縣人民法院(20xx)田民一初字第355號民事調解書,申請再審。
人在幫工過程中從二樓摔下來,造成右股骨頸骨折。事后,被申請人并未及時將申請人送往醫(yī)院治療,而是將其送到定安私人診所用草藥醫(yī)治。20xx年6月12日,經右江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原告的傷殘等級為六級傷殘。20xx年6月16日,申請人起訴至**縣人民法院,要求被申請人賠償醫(yī)藥費、殘疾賠償金等各種費用共計元。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案發(fā)是20xx年12月30日,已過了訴訟時效,就動員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調解,申請人擔心超過訴訟時效,法院駁回其起訴,到時一分錢都拿不到,就與被申請人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各種費用5000元。
申請人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法通則的司法解釋》第168條規(guī)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fā)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此條中的“受傷害之日”不能只是簡單地理解為事發(fā)當天,而應理解為治療完畢或治療費用能夠確定之日,因為人身損害賠償不僅要有損害事實,還要有具體的賠償數額,而要有確切損害數額就離不開醫(yī)院的診斷和治療,造成傷殘的,還應有傷殘鑒定才能確定賠償數額。因此,從該案的具體情況看,訴訟時效的起算應當從做出傷殘鑒定之日起算,即從20xx年6月12日起算,而不是從20xx年12月30日起算。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 篇9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張,男,年月日出生,漢族,農民(或其它職業(yè)),住省市路號。郵寄地址:省市路號。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李,男,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住省市路號。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公司。住所地:省市路號。郵寄地址:省市路號。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經理。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公司。住所地:省市路號。郵寄地址:省市路號。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經理。
再審申請人張因與被申請人公司、一審被告公司糾紛一案,不服省中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終字第號民事判決(裁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項之規(guī)定,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撤銷省中級人民法院()終字第號民事判決第項;2、……;3……。
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項:(具體法律條文內容)。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項,具體理由如下:
……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項,具體理由如下:
……
綜上所述……
此致
法院
申請人:(自然人簽字并加摁手印)
(法人或其他組織加蓋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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