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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篇(施工合同終止后怎么處理)

時間:2023-05-01 14:12:12 合同

  下面是范文網(wǎng)小編收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篇(施工合同終止后怎么處理),供大家參考。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篇(施工合同終止后怎么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附屬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技術標準:按照現(xiàn)行國家施工驗收規(guī)范執(zhí)行。

  三、工程內容:等內容。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雙包工程。

  五、甲方職責:(1)負責解決施工所需的臨時占用土地、料場等問題;

  (2)協(xié)助解決與周邊群眾發(fā)生的糾紛關系;

 ?。?)解決好工程所需的水電問題(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職責:

  (1)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

 ?。?)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和工程量要求執(zhí)行施工

 ?。?)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施工中的一切財產、人身安全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資。

  七、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后,甲乙雙方現(xiàn)場實收工程量,依據(jù)《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20xx定額,結合市場材料價格及人工工資標準調整辦理竣工結算。

  八、付款方式:分四年到位(不計資金利息)。其中20xx年撥付工程款的42。5%;20xx年12月30日前撥付28。5%;20xx年12月30日前撥付21。5%;剩余的7。5%視甲方情況撥付,但最遲在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如逾期未付清,則按所欠資金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雙方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

  發(fā)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發(fā)的責任、權利、義務,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在甲乙雙發(fā)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條款的情況下,雙發(fā)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guī)模: 結構形式: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

  二、 工程承包范圍

  1、食堂建設工程施工圖及該工程工程量清單所列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不包括。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日期總日歷天數(shù) 天(含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假日)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同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現(xiàn)行國家及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jù))

  五、 合同價款

  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含暫列金)

  六、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xié)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本合同專用條款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招標文件及招標過程中雙方往來的書面文件

  7、 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要求

  8、 本工程施工圖紙

  9、 食堂工程工程量清單

  10、 合同附件(食堂建設工程廉政協(xié)議、食堂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食堂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共三份)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履約過程中的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及發(fā)包人駐工地總代表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內容不得改變本合同的計價原則,其內容不能影響本合同文件的含意,除非雙方同意將它們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組成合同的文件順序進行解釋,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 議書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 本合同雙方約定廉政協(xié)議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意中標后提交中標價款1.5%廉政保證金。

  十一、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協(xié)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由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在質量保修期滿后失效。

  本合同正式貳份,副本陸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正本壹份,乙方副本壹份,當正本與副本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3

  發(fā)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成內容:______層棟,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紙規(guī)定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須另簽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造價

  (預算或概算)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_萬元。

  工程造價在乙方編出工程預算書送達甲方三十天內審復,逾期視作同意,并按審定的預算造價為調整合同造價。

  第三條工期

  (一) 按定標規(guī)定工期為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止。實際開工期以甲方辦妥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建設批文,辦妥城監(jiān)標牌,送達乙方之日起 天內起計,并以雙方現(xiàn)場管理代表簽字為準。

  (二)開工前______天,在具備施工條件下乙方向甲方發(fā)出開工通知書,每個單項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約過程中,根據(jù)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或甲方責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后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趕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xiàn)行施工規(guī)范驗收規(guī)范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保修期為一年,其中安裝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 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由______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倉庫)。

  (二) 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______由方采購供應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倉庫)。

  (三) 材料設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采購方承擔。

  (四) 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需按材料設備的實際采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適當?shù)难a償后,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一)甲方將工程款按本條款規(guī)定劃入乙方帳戶: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根據(j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有關規(guī)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內,按以下規(guī)定額度向乙方預付備料款:

  1. 建筑工程按當年計劃工作量35%;

  2. 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安裝,水電安裝)按當年計劃工作量(扣除設備價值)的40%;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進度達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進度款;當工程進度累計超過50%時,每次按當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計進度達到______%時,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進度達到______%時付(收)款______%;進度達到______%時付(收)款______%;進度達到______%時付(收)款______%,其余工程進度款由備料款抵充,余額______%待驗收后結算____________萬元待保修期滿后______天內付清。

  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進度表或竣工結算文件給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后______天內支付,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作同意,乙方可根據(jù)建設銀行審定的數(shù)額,請求辦理支付進度款或結算款。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辦理施工報建、臨時場地、占用道路等報批手續(xù)。提供本工程建設、等有關部門的批文復印件一套給乙方。開工前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電源,同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______份,機電設備安裝圖______份及有關資料______份,地質勘探報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______套)。

  2.開工前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設計方參加的施工圖會審。

  3.審核乙方編制的工程預算計劃,并在接到預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內(特殊工程六十天內)回復乙方,以此審定的工程預算為調整合同造價,作為向乙方支付工程備料款和進度款的依據(jù)。

  4.對乙方在施工時發(fā)現(xiàn)設計錯誤提出的意見,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的 天內會同設計方進行處理并簽證。因此而發(fā)生的增加費用(包括停工、返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調遷、材料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并調整合同造價。

  5.委派____________為現(xiàn)場管理代表,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返工,甲方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后賠償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材料積壓等的損失。

  7.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8.在竣工驗收后的保修期內,因使用不當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責任:

  1.收圖后,在開工前______天內完成施工圖會審,在______天內編制工程預算送甲方審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材料、設備進場計劃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規(guī)范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凡施工期間發(fā)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3.委派____________為現(xiàn)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每月(季)度施工計劃和完工報表,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

  發(fā)包方: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xx (以下簡稱乙方)

  由于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室外綠化管道建設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室外綠化管道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xx工業(yè)園區(qū)(南苑)熱電廠北側。

  3.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4.工程承包方式:綜合單價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結算原則:根據(jù)合同約定單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

  6.開工:乙方在施工現(xiàn)場具備施工條件后七個工作日內進場開工。

  7.本項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及其他設備等(以下統(tǒng)稱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第二條 合同價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總價(大寫):xxx元整;(小寫):xxx元。

  本合同為綜合單價承包合同,單價標準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0%的預付工程款。

  2)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3日內付清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本項目施工圖

  3)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shù)缆窌惩?,同時提供乙方施工現(xiàn)場施工用水、用電。

  4)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工程驗收和辦理工程結算。

  5)協(xié)助有關部門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現(xiàn)場交叉施工等協(xié)調工作。

  6)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察資料,以及施工現(xiàn)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氣、供熱、供電、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或圖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7)甲方負責開挖管溝及回填管溝,包括管道上下覆蓋300mm沙土的施工。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收到工程預付款,并在施工現(xiàn)場具備施工條件后七個工作日內組織進場施工。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施工標準,并需通過驗收合格。

  3)負責工程的安全生產及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

  第四條 工期的約定

  1. 工期:自開工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在工期未順延的情況下,乙方應在前述工期內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驗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必須征得乙方同意。

  3.因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氣因素影響等)導致停工的,工期順延。

  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質量、驗收及結算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為施工依據(jù);以《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268-20xx)為施工管理及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須在收到驗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開始后五日內完成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xù)。如甲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客觀原因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之日起超過十五日無故不組織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甲方應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及支付工程款。

  4.驗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結算資料,甲方須在收到結算資料后四十日內完成結算審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結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結算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未作回復(或未提出意見),視為甲方已經核實并同意確認乙方的結算資料,甲方應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結算款。

  第六條免責條款

  施工期間,由于惡劣天氣(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誤和其它損失等,工期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簽訂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行:xxxxxxxxxxxxxxxxxxx

  xxx

  賬 號: 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行:xxxxxxxxxxxxxxx 年 月日

  乙方承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

  發(fā)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ぃ篲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發(fā)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fā)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工程師:指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發(fā)包人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派出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承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2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費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雙方約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價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補的款項。

  1.14 接收證書:指發(fā)包人在工程或分項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簽發(fā)給承包人的工程接收憑證。

  1.15 缺陷責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對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負有修補責任的期限。

  1.16 履約證書:指發(fā)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責任,于缺陷責任期滿后簽發(fā)給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約的憑證。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對所建工程在一定時限內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負有保修責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證書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質量保修書(合同)約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shù)(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shù)。

  1.19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1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2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紙質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傳真、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己方過失,而是因對方原因造成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的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 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本合同協(xié)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專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guī)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但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約定適用地方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屬強制性標準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必須遵守。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由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圖紙

  4.1 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shù),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shù)的,發(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方。本合同終止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xiàn)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其職權應與發(fā)包人派駐現(xiàn)場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區(qū)別。二者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jù)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此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 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 不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經發(fā)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承包人代表

  7.1 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承包人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 承包人代表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lián)系時,承包人代表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方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換承包人代表,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 發(fā)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承包人代表。

  8.發(fā)包人工作

  8.1 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shù)男枰?,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xiàn)場交驗;

 ?。?)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 發(fā)包人如將前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相關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8.3 發(fā)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jù)發(fā)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tǒng)計報表;

 ?。?)根據(jù)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wèi);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shù)量和要求,向發(fā)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xiàn)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發(fā)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發(fā)包人派出的工程師或在施工現(xiàn)場的發(fā)包人雇用的其他承包人所造成或引起的施工不能正常進行或停工;

 ?。?)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不可抗力;

 ?。?)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前款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xié)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 工程施工應達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評定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jù)。工程質量因承包人原因未達到約定的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jù)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xiàn),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8.重新檢驗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jù)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時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lián)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方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的,發(fā)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fā)包人承擔。

 ?。?)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fā)包人負責。如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fā)包人應對己方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安全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2.事故處理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jù)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jù)工程預算書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

  23.2 合同價款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計價的方式可采用固定總價、固定單價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計價方式。

 ?。?)采用固定總價計價方式的,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作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的,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單價不作調整。在約定風險范圍外實際數(shù)量變化超過該項目工程量清單內數(shù)量10%以上,且該項目數(shù)量變化的金額超過合同金額0.01%時,單價可作調整。

  23.3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因下列因素發(fā)生成本變化的,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重大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工期超過十二個月的;

 ?。?)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價格調整因素和調整方法由雙方約定。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shù)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fā)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的7天后,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fā)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確認

  25.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應在接到報告后的14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當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jù)。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14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15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jù)。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fā)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 本通用條款第23 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 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fā)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時,按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比例,提留保留金。

  26.4 發(fā)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xié)商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xié)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并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的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5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按專用條款約定,制定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寫明所供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 發(fā)包人按一覽表所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出具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fā)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fā)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fā)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fā)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fā)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fā)包人負責。

  27.4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fā)包人承擔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jù)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fā)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規(guī)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fā)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供應數(shù)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shù)量時,由發(fā)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shù)量時,發(fā)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的時間,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造成承包人損失和(或)延誤工期的,由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和(或)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7.6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fā)現(xiàn)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應經工程師認可。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guī)模時,發(fā)包人應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直接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28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除適用于本通用條款第23.2款、23.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進行:

 ?。?)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shù)淖兏鼉r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

  31.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28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28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28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shù)。

  32.2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工程師應簽發(fā)接收證書。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fā)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fā)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

  33.3 竣工結算時,工程師應確認將保留金的50%支付給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33.4 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28天內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5 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28天內發(fā)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支付結算價款??⒐そY算報告確認后56天內發(fā)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33.6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fā)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fā)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7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缺陷責任

  34.1 承包人應在缺陷責任期限內完成接收證書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補,以及按發(fā)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責任期內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修補。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為一年。

  34.2 因承包人負責的設計、施工或提供的設備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約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負責修補,并承擔相應費用。

  34.3 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時間內修補好前款范圍內的缺陷,發(fā)包人可自行修補或選擇第三方修補,所發(fā)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4.4 合同的缺陷責任期滿,工程師應簽發(fā)履約證書,并在14天內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還保留金保函。

  35.質量保修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guī)定,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fā)包人簽訂質量保修合同,并對交付發(fā)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6.違約

  36.1 發(fā)包人方面:

 ?。?)本通用條款第24 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本通用條款第26.5款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上述情況,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對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發(fā)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shù)額,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6.2 承包人方面: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xié)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xié)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對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賠償發(fā)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shù)額,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6.3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雙方的一方發(fā)生違約情況,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應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繼續(xù)履行合同。

  37.索賠

  37.1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雙方的一方對并非因已方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可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提出索賠應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jù)。

  37.2 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相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jù);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相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項相同。

  37.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前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8.爭議

  38.1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邀請第三方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選擇向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選擇其他方式解決。

  38.2 合同履行時發(fā)生爭議,除出現(xiàn)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并保護好已完工程: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約定,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9.3 工程按約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因疏忽導致工程損害,以及給發(fā)包人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由此發(fā)生的承包人的損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決)。

  39.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fā)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40.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40.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承包人應及時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損失程度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相關資料。

  40.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單位的人員傷亡,由合同雙方各自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0.4 因合同雙方的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1.保險

  41.1 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己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1.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fā)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1.3 發(fā)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1.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己方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1.5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發(fā)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1.6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2.擔保

  42.1 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應各自向對方提供以下?lián)N募?/p>

  (1)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資信證明或與其支付能力相當?shù)牡谌匠鼍叩穆募s擔保。

  (2)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己方有賠償能力的資信證明或與其賠償能力相當?shù)牡谌匠鼍叩穆募s擔保。

  42.2 合同雙方的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向對方索賠,而對方無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賠償責任的,可要求為對方提供擔保的第三方承擔相應責任。

  42.3 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fā)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3.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3.1 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xù),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xù)并承擔有關費用。

  43.2 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4.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4.1 工程施工中發(fā)現(xiàn)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xiàn)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shù)匚奈锕芾聿块T。發(fā)包人、承包人應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現(xiàn)場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上述情況出現(xiàn)后隱瞞不報,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4.2 工程施工中發(fā)現(xiàn)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所發(fā)現(xiàn)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fā)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45.合同解除

  45.1 本合同經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

  45.2 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26.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5.3 發(fā)生本通用條款第39.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5.5 一方依據(jù)45.2、45.3、45.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5.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己方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5.7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6.合同生效與終止

  46.1 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6.2 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后,發(fā)包人向承包人簽發(fā)履約證書,本合同即告終止。

  46.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47.合同份數(shù)

  4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7.2 本合同副本份數(shù),由雙方根據(jù)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對通用條款內容所作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附件2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_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適用標準、規(guī)范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sh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發(fā)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發(fā)包人工作

  8.1 發(fā)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fā)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wèi)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向發(fā)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huán)衛(wèi)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xù):__________。

 ?。?)已完成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

 ?。?)施工場地清潔衛(wèi)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 試車費用的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與調整

  23.2 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計價方式確定。

 ?。?)采用固定總價計價方式的,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的,合同單價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其他計價方式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金額或占合同價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6

  發(fā)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承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備注: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預付款到位,且鋼結構工程具備施工條件,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工期總天數(shù)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依據(jù)_____有關驗收規(guī)范合格。

  五、合同價款

  工程總造價: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

 ?。ぃ篲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價款支付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發(fā)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為工地代表,聯(lián)系方式:_____

  2、工程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電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內,并承擔費用,有條件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應辦理開工前的各種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證件。

  4、有義務協(xié)調地方關系,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如有當?shù)馗蓴_或不法_____,應承擔責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為工地代表,聯(lián)系方式;_____

  2、嚴格按圖紙進行制作安裝。

  3、進入工地遵守甲方規(guī)章制度,承擔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完工前清理好現(xiàn)場。

  九、工程變更

  1、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fā)變更通知,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相應順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的換用,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7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后三日內,由甲方組織工程驗收,如不組織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和該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十一、維修責任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guī)定,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fā)包人簽訂質量保修合同,并對交付發(fā)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停工或工期延誤及其損失責任。

  2、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即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的違約金。

  3、發(fā)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職能部門解決。

  十三、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他

  1、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后,發(fā)包人向承包人簽發(fā)履約證書,本合同即告終止。

  2、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____份。

  4、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發(fā)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XX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XX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7

  如何理解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實際施工人”

  作者 王國章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的主體主要包括發(fā)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第三人、施工人、轉包人、實際施工人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六章第272條:“發(fā)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薄翱偝邪嘶蛘呖辈?、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

  人?!薄敖钩邪藢⒐こ谭职o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第28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是從合法合同的角度規(guī)制行為主體,一般不會以違法合同作為直接規(guī)制的對象,因此,從合同法中有關“施工人”的規(guī)定可以看出,這一概念涵蓋了建設工程施工有效合同中從事施工活動的主體,但不應當包括轉承包和違法分包等無效合同中的“承包人”。正是為了區(qū)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規(guī)定的“施工人”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25條、第26條使用了“實際施工人”概念,這里的“實際施工人”均指無效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主要有以下幾類:①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的“承包人”;②超越資質等級且在竣工前沒有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③沒有資質等級借用有資質等級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名義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承包人”;④建設工程依法必須進行招投標而未進行招投標或中標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⑤承包人轉包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⑥違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

  據(jù)此,司法實踐中,有人認為根據(jù)司法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只要欠付農民工的工資,農民工可以直接起訴發(fā)包方索要工資是不正確的,實質上這是對司法解釋的誤解。符合司法解釋中“實際施工人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中的行為主體必須符合“實際施工人”要求,否則以此主張權利將面臨敗訴的風險。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jù)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的需要,時間緊,任務重,經領導同意,現(xiàn)將某某建設工程承包給某某。

  為了保質保量,保證工期,施工驗收有據(jù)可依,本著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同意達成協(xié)議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結構:磚混結構。

  三、工程范圍:土建、水電暖安裝。

  四、承包性質:包工包料。

  五、建筑面積:本工程建筑總面積為6100.47m2。

  六、工程造價:6100.47m2892.00元/m2=5441619.20元(伍佰肆拾肆萬壹仟陸佰壹拾玖元貳角整)(含稅);(平方造價依據(jù):1、以2#公寓樓平方預算造價土建922.92元+水電暖59元+網(wǎng)線、電話線9.20元=991.12元。

  2、依據(jù)新辦公樓承包方式,預算價下降10%=991.12元-99.10元=892.02元)。

  七、工期:20xx.08.152012.01.15

  八、質量要求:執(zhí)行國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標準。

  九、工程內容與做法:內容: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圖紙變更內容。

  做法:

  1、地面:住宅地面為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mm,15mm厚1:2水泥砂漿隨打隨抹面層壓光,油漆踢腳線150高;衛(wèi)生間地面: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mm找坡、50mm厚1:2水泥砂漿找平,聚氨脂防水層厚度為3mm,細砂軟墊層10mm;地板磚面層:走廊、門廳、樓梯間為80mm厚C15墊層,石材地面,顏色另定,瓷磚踢腳線150高,顏色另定。

  2、樓地面、住宅及水箱間為20mm厚1:2水泥砂漿地面表面壓光,(水箱間地面做聚氨脂防水層3mm厚)紅色油漆踢腳線150高,衛(wèi)生間為20mm厚1:2水泥砂漿找坡,聚氨脂防水層3mm,細砂軟墊層10mm,瓷磚面層;走道、門廳為石材面層,瓷磚踢腳線150高。

  3、樓梯踏步及欄桿:踏步為石材面層同1#公寓樓石材及顏色,欄桿同2#公寓樓,鐵紅色油漆。

  4、門窗:進樓門尺寸為2m2.5m,進戶門尺寸為1m2.1m,窗尺寸為3m進樓門為防盜門,其他門窗為塑鋼門窗、中空玻璃(4+6+4)。

  5、外墻面裝飾同1#公寓樓藍狐色乳膠漆、白色窗套;內墻面白色外墻防水涂料,衛(wèi)生間為瓷磚墻面,頂面均為白色外墻防水涂料。

  6、所有涂料墻面基層均為白色水泥打底兩遍、涂料面層兩遍。

  7、所有使用房間均設插座、照明(電視、電話、網(wǎng)線);水暖、消防以設計為準,材料按國家標準進貨。

  十、甲方工作:

  1、負責材料供應,提供施工場地、施工圖紙。

  2、負責管理施工隊,對不服從管理的施工隊,責令停工和撒換。

  3、監(jiān)督驗收工程質量,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部位,責令乙方返工處理和實施處罰。

  4、負責現(xiàn)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對安全防護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責令整改和處罰。

  十一、乙方的工作:

  1、乙方負責對施工隊的管理和教育,乙方進駐工地后,必須遵守煤礦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和強制性條件(質量管理處罰條例、安全文明施工處罰條例、工具設備管理處罰條例)。

  2、乙方負責對借用甲方的工具、設備進行管理、維修、保養(yǎng),損壞賠賞)。

  3、乙方必須配備技術、施工、管理的專業(yè)人材,應具有獨立作業(yè)能力,否則因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內容施工。

  5、乙方負責工程質量自我檢查、驗收,負責交工資料整理,(驗收標準應不低于國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標準)。

  6、乙方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文明施工、驗收。

  十二、酒后進入施工工地,酒后鬧事,每人次罰款200元,損壞煤礦設施和他人財產的按原值十倍罰款,構成犯罪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三、工隊職工打架,不分情節(jié)輕重和原因罰款1000元,通過110和其他職能部門處理,給礦方造成極壞影響的罰款5000元。

  十四、付款與結算:開工予付總工程款的10%,基礎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10%,一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二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三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四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五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六層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7%,門窗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抹灰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地面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3%,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2%,涂料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3%,水電暖工程完工后付總工程款的5%,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5%,采暖期滿付總工程款的5%,剩余5%保修期滿付清;保修期間乙方接甲方通知后不及時維修或不維修者,甲方拒絕支付保修金。

  附則:

  1、樓梯石材價格不再變動,走廊、門廳石材價格超過65元/m2以實調整(甲方參與訂貨);基礎深度以正負0.00以下2.5m為準,挖填土超出部分以18元/m3調整,超過2.5m深的工程量以實調整;在2#公寓樓原平方預算造價991.12元的基礎上結構及門窗設計變更平方造價不超過20元,不再調整;附屬工程、泉眼保護、化糞池、橋梁工程另算。

  建筑面積以實際竣工為準。

  2、工地設備材料的看管費,設備工具的定期保養(yǎng)與維修人員的人工費,臨時設施搭建與拆除人工費,材料裝卸費(不含灰、砂、磚、石)。

  施工機械與施工電器照明的安拆費(含龍門架、攪拌機、塔吊等)人工費,已包括在承包總價內,不另計算。

  3、農忙季節(jié),應保持50%以上的留守人員繼續(xù)施工,保證工期,否者,扣除總造價的5%做賠賞金。

  4、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因傷亡急需的資金甲方不負責墊付。

  5、合同未盡事宜,協(xié)商解決。

  6、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工程款付清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chuàng)造條件,搞好配合協(xié)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shù)缆返臅惩?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qū)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jù)國家頒發(fā)的施工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zhí)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后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huán)節(jié)。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xiàn)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規(guī)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guī)范、統(tǒng)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guī)范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shù)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shù)及相關說明: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guī)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建設單位(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合同協(xié)議書

  甲方_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保緟f(xié)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的含義相同。

 ?。玻铝形募嫵烧麄€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ǎ保╇p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ǎ玻┖贤瑓f(xié)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ǎ矗┖贤瑢S脳l款;

 ?。ǎ担┖贤ㄓ脳l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ǎ罚┡c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常竞贤們r款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矗竞贤こ痰氖┕て跒開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担?、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叮緟f(xié)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罚緟f(xié)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 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保追剑褐赣珊贤s定的具有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fā)包方。

 ?。玻追酱恚褐赣杉追绞跈?,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常曳剑褐赣珊贤s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范圍: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開工時間:

  (7)竣工時間:

  (8)工程質量標準:

  (9)工程造價:

  第二條:工程付款與結算辦法

  (1)工程付款:

  (2)結算辦法: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保證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提供水電通訊等便利條件,其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要在開工前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在合適時間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3.開工前,甲乙雙方各自辦理自己應辦的各種證件和批件,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4.乙方要服從甲方現(xiàn)場人員的領導,并按時提供各種方案、計劃、報表等。

  5.對于已完成工程在未交工之前,乙方對其成品工程義務保護直至交工。

  6.乙方必須保證施工場地整潔衛(wèi)生,做到文明施工。

  第四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1.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嚴把質量關,堅持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施工原則。

  2.工程質量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jù),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責任。

  3.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設計圖紙、施工交底要求以及甲方委派的工程師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部分,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師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因工程師指令失誤造成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應自檢,并于驗收前48小時通知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后并做記錄。不合格工程及違反施工程序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施工,否則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8.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完成項目工作,乙方應本著“保證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則,教育職工安全文明施工。否則,施工期間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無條件予以賠償。

  9.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質量負責,并在材料設備使用前由甲乙雙方進行檢驗或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干工程不予支付任何費用。

  第五條:工期

  按照雙方約定的合同工期,乙方要保證按期或提前完成,拖延工期每天罰款500元,提前工期每天獎 / 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除外。

  第六條:工程驗收及保修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2.工程保修金按工程總造價待保修期滿,質量無問題時一次支付給乙方。

  3.電氣管線、上下水管、安裝工程為貳年;供熱及供冷為貳個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給排水和道路工程為貳年。

  4.在工程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后逾期不到,甲方可另行安排維修,其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

  5.在工程保修期內,若甲方人為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損壞,維修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從質保金中扣除,若乙方工程質量問題的原因,乙方自付。

  第七條: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約定事項雙方執(zhí)行完畢,合同自行失效。

  2.合同簽定地點:

  3.合同簽定時間:

  4..因工程實際發(fā)生合同外費用,增加補充合同,此合同同原合同同樣有效。

  5.未盡事項,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

  摘要:本文論述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對工程造價有重要影響的內容和要點,對不同的計價方式進行分析,并就工程合同的訂立提出一些認識。

  關鍵詞:施工合同;計量;計價;工程造價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和意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權利、義務、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施工合同貫穿了工程建設的整個領域,為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提供依據(jù)。工程建設活動的結果,在實物形態(tài)上表現(xiàn)為建筑物,在經濟活動中表現(xiàn)為工程造價。相對實物形態(tài)的建筑物而言,工程造價是無形的,其結果的確定和控制較為抽象,難度大。要合理確定的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就必須嚴格依據(jù)合同的約定。所有工程計量和計價的方法、依據(jù)以及其要求、處理的程序都應在合同中明確。

  二、影響工程造價的合同核心要素,計量計價方式取選分析

  建設工程中簽定施工合同的最核心問題是合同價款的確定,對工程造價起決定性作用。簽約合同價因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會產生重大的價款差額。目前,合同計價方法主要有: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采用何種計價方式取決于工程性質和實際情況,為能說明問題,對這三種計價方式的特點和應用,下面作幾點淺薄分析。

  總價合同一般指固定總價合同,由于易于進行工程造價的管理和控制,易于支付工程款和辦理竣工結算的特點,受到發(fā)包人的青睞,特別是外資企業(yè)主更是普遍采用這類合同,但由于量與價的風險主要主要由承包人承擔,往往易引起眾多糾紛。因此,此類合同計價方法適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設計圖紙準確、詳細的項目。

  單價合同通常指固定單價合同,亦稱工程量清單合同,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種計價方法,單價合同適用的范圍較為廣泛,其風險分配較為合理,并且能夠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效、管理水平等手段從節(jié)約成本中提高利潤。單價合同的關鍵在于雙方對單價和工程的計算和確認,其一般原則是“量變價不變”。自20xx年7月1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xx實施后明確規(guī)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發(fā)承包,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惫誓壳皣匈Y金投資的工程項目在招標時一般都按工程量清單計價,但有些招標人仍喜歡用總價合同的模式,又礙于不能違反工程清單計價方式,于是在招標文件附帶的施工合同上埋下伏筆,企圖轉移發(fā)包人的風險和責任。筆者曾洽談過一工程施工合同,在該工程招標文件的正文已明確工程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方式,一切看起來很正常。但在招標文件的附件合同中關于工程量和工程量偏差條款卻另作約定,具體描述是這樣的:“承包人在招標疑問收集期間未對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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