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
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車架號:車牌號:制造廠家:出廠日期:發(fā)動機號:
三、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開始,計劃租賃至年月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交車地點:
3、驗收方法:承租方檢查相關手續(xù)(行駛證、油卡、氣卡、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xù)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元,大寫。
2、結算方式:每年月日前統(tǒng)一結算。
六、費用的承擔
由承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費用及辦理國家規(guī)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xù)及行車證件。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氣等)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yǎng)、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fā)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協議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叉車租賃服務協議,有效期為擬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以乙方未購置起重式叉車為生效前提,當乙方自行購置叉車即視為和平解除本協議。
二、乙方因生產需要向甲方承租叉車租賃服務(以下簡稱叉車服務),甲方按乙方實際生產所需提供不同噸位叉車服務。
三、乙方向甲方承租叉車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叉車服務費用,數量單位以臺計,其收費標準如下:
1)當次加收元。
2)當次噸起重搬運第一臺以標準收取,當次每增加一臺加收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服務使用車輛。
2)甲方在收到乙方叉車租賃服務請求應盡快予以響應,并安排叉車服務。
3)甲方有責任、義務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叉車服務質量,完成乙方設備擺放要求。
4)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其他叉車服務。
5)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發(fā)現乙方雇傭其他叉車服務,甲方有權對乙方違約行為進行追償。但不包括甲方不滿足乙方通報叉車起重噸位要求,或由甲方指定叉車服務,本協議第三條款收標準已不再適用且雙方對服務費用存在異議的情況下。乙方可自行承租其他叉車服務。
6)甲方以月結方式按時收取相應叉車服務費用。乙方未按時支付服務報酬,甲方有權中止叉車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承租叉車服務前應向甲方具體說明需起重搬運貨物體積大小及重量噸位。
2)乙方應按時清付甲方叉車服務費用,不得任何形式拖欠。
3)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叉車服務。但不包括第四項,第五條情形。
4)乙方在承租甲方叉車服務時,由甲方叉車技術原因或叉車性能不符噸位起重要求,致使乙方設備搬運過程中摔落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一力承擔。乙方有權進行追償。
六、甲方在接到服務請求趕赴工作場地期間,應自覺遵守安全交通法規(guī),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不負擔任何費用及連帶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2
承租人:
出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租賃事項
1.甲方向乙方租用班車,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員工上下班班車任務。
2.車輛要求:
3.租用公交車行駛路線:
4.甲方原則上從周一至周五每天使用;甲方放假。具體時間和路線見附件。
5.甲方如需在節(jié)假日用車,應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安排。
二、租賃期限
1.租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為年。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確定是否繼續(xù)租賃。如果雙方確認繼續(xù)租賃,將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租賃費
1.甲乙雙方同意每班租金為人民幣元,每天每班,如甲方要求加班,按上述運費結算。
2.每月租金按實際頻率結算,先付租金。乙方應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發(fā)票,甲方應在五日內付款。
四.特別協議
1.乙方承諾,如果公交車司機超速、闖紅燈、服務態(tài)度惡劣、因乙方司機原因導致甲方員工失蹤,甲方將隨時要求乙方更換司機。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果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將被視為單方面違約,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車輛未能按時接送甲方員工的,每次扣人民幣;如果甲方1月份累計超過3次(含3次),乙方必須更換公交車司機,除非因天氣等不可抗力影響準時接送。
4.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其他人
1.如果上述合同在合同期內終止或解除,任何一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問題。
2.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在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閩A),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與用途。
1、該車輛租賃期共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該車輛交付及退還時均須為滿油狀態(tài)。
二、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約定
1、該車輛每月租金為9500元人民幣;因車輛掛靠在甲方名下,故乙方在租賃該車輛時,因乙方原因需要拉貨所使用,一應錢款均由乙方收取,無須交給甲方;因甲方原因需要拉貨使用的,一應錢款先由甲方收取,待每月15日與租金統(tǒng)一結算;但車輛在甲乙雙方均未使用期間,該期間應當扣抵租賃期間(修車期間不予扣抵),每月租金應當相應扣抵。
2、乙方租賃該車輛后依舊掛靠在甲方名下,因該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的油費、修理費等費用先由甲方掛賬,乙方當日直接支付現金。
3、車輛在使用期間,乙方應當聽從甲方指示做行車準備;乙方遵從甲方的行車指示做好行車準備的,如遇罰款,乙方不承擔責任;如乙方未遵從甲方指示遭到罰款的,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如乙方遭交警部門罰款,罰款金額在200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額承擔;罰款金額在200元以上的,甲乙雙方均擔。
三、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xù)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yǎng)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xù);如因甲方辦理手續(xù)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為該車輛投保交強險、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并承擔該車養(yǎng)路費。
3、因該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并應及時辦理索賠手續(xù)。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
2、在出租期限內,車輛使用過程造成的損壞以及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風險,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上述事故,如需甲方出具手續(xù)的,甲方應予以協助。在車輛發(fā)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tài),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發(fā)生上述事項,在修理期間的租金乙方依然承擔,同時乙方還須承擔次年該車輛保險費上浮金額。
3、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運輸非法貨物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yǎng),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tài),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如有損害,乙方須修復完整。
五、租賃期滿:
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xù)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六、協議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長樂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 車架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guī)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xù)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fā)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備注:
車輛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方式簽訂此合同,甲方將 出租車租給乙方,租期為年,租車開始時間年月日至終止時間年月日。(租金柒萬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間應按下列條件執(zhí)行。
一、押金為人民幣貳萬元整(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個月為6200元,其余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須在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四、甲方負責提供車輛的營運手續(xù),但是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檢車、保險、二保、繳費、修車費等,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不得酒后或醉酒駕駛車輛,如要有類似情況讓甲方發(fā)現,立即終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還。
六、乙方在租車期間發(fā)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盜被搶、車輛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轉租,不得隨意破損車輛任何部位,車到更換機油時,必須更換,上述事宜如有違背。甲方將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八、甲方交給乙方車時,車輛狀況一切完好,無碰撞部位,四條輪胎完好,車輛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還車時,也必須向甲方當時交給乙方時一樣,如有差錯甲方從押金扣除,作為賠償。
九、乙方在租車期間,不到期,擅自不租,甲方將押金全部扣除,作為補償。
十、國家有一切政策和乙方無關。
十一、乙方如果有交通事故,碰撞和車輛造成車輛損壞在修理時修復原樣用原廠件,如有不一樣按原價從押金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每年繳納強險、商業(yè)險、保額在30萬元以上,車上人員乘客險,如不交這些保險后果自負,甲方任意處理。
十三、乙方違反上述中的規(guī)定條件,甲方有權即刻解除車輛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如乙方違約,乙方負全部責任,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婚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為進一步完善合作事宜,明確操作細節(jié),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事宜,作為《合作協議書》(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會在客人付定金后先向乙方進行書面預約,確認所需乙方服務的日期、及服務車輛成色和品牌,由乙方書面確認預約期內的指定服務車輛,并在客戶確認后,提前30天向乙方發(fā)出任務單。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任務單后,24小時內予以確認,即在甲方所開具的任務單上簽字確認,并將此任務單以手遞、郵遞或傳真的方式給甲方。一旦甲方收到乙方的簽字回單,任務單上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車輛的品牌及成色不可變更。
三、乙方在已認可甲方書面預約的日期但未收到任務單的情況下,如因其它原因需取消該次服務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撤銷該次服務,否則甲方將視作主協議的條款等同處理。
四、甲方如有公司活動,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因為甲方提供無條件 的免費服務。
五、甲方向乙方每組婚禮支付的車輛租賃金的單價根據乙方提供給甲 方的車輛成本報價單給予支付。(附在合同后)
六、由于車輛租賃金額會根據季節(jié)產生變化,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指定的負責人及時提供更改后的租賃價格。如在甲方以下達任務單后發(fā)生變化乙方必須按原有價格完成服務。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簽署地: 簽署地:
車輛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地址:
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承租方:地址:
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噸載重量牌汽車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載 、 、 、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
出租方:(簽章)
代表人:
年月日
承租方:(簽章)
代表人:
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
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數額為每年萬元,共計萬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萬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月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xù)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yǎng)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xù)﹔如因甲方辦理手續(xù)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養(yǎng)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它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xù),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fā)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tài),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它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yǎng),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tài),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xù)有效。乙方不主張優(yōu)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xù)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xù)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guī)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fā)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guī)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它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住址: 實際車主: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 實際車主: 聯系電話:;
一、經甲、乙雙方理性、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所有的N掛號大貨車出租給乙方使用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保證具有大貨車處分權,該大貨車證照齊全,所有手續(xù)符合營運條件,營運必備附屬裝備、工具基本齊全、性能良好,交付乙方前,不存在其他任何權利、義務糾紛;乙方保證其具備合法的駕照資格、貨運運輸資質,且具有大貨車駕駛、營運經驗,具備該車輛熟練操作以及基本故障判斷能力,且有其他大貨車營運所需條件、能力。
三、甲方將大貨車交付乙方時,雙方均應當仔細核對該車全部證照、手續(xù)、票據、合同,以及該車實際車況(車輛保養(yǎng)情況、車輛外表含輪胎),甲方保證大貨車性能正常,交付乙方時不存在隱瞞以及虛構情況,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向乙方支付相應維修、維護費用作為補償。
四、乙方保證待本協議終止時,所交還車輛除正常機械磨損以及非人為損失外,該車輪胎、發(fā)動機性能(不燒機油)與接受車輛時對等,乙方接受時的營運必備附屬裝備、工具基本齊全一并交還甲方,否則視情況由乙方向甲方承擔相應維修、維護費用作為補償。
五、乙方自行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修、維護、保養(yǎng),愛惜車輛,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壹萬元)定金,自20x年8月日起,乙方按月每月向甲方支付20x元(貳仟元)分五個月支付完畢,該車租金每月為7000元(柒千元),第一年租金從乙方接受車輛之日起,20日后當日一次性支付完畢,以后剩余租金每月于前述日期一次性支付完畢;20x年7月租金甲方于前述時間支付,20x年8月及其之后租金乙方于20x年8月1日起按月向乙方如期一次性支付,逾期每日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100元的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七、該車交強險、商業(yè)險由甲方按期提前負責辦理;該車審驗、二級維護、掛靠相關手續(xù)、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予以協助;該車修理、維護、保養(yǎng)費、燃料由乙方負責,乙方接受前的權利義務(包括違章處理)由甲方承擔,乙方接受后的權利義務(包括違章處理)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導致的擴大的責任雙方依此承擔。
八、在乙方營運期間,乙方應當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文明經營,若該車出現交通事故,乙方必須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正確處置現場,在相應保險賠償不足的情況下,其余全部賠償由乙方自愿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雙方務必講誠信,在辦理年審、維修(護)、投、報保險等情況下,互相理解、配合,以維護雙方共同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諸如自行維修成本小于保險報案成本時,乙方應當自覺選擇前者予以處置。
十、違約責任。甲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向乙方退還已收取的定金并單獨再行支付x元,(貳萬元)賠償金,乙方擅自將該車輛用于營運之外的用途,不得對該車輛進行任何改型、轉租、抵押外借等本協議書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處分用途,或者提前解除合同,除非甲方書面予以同意,否則乙方自愿放棄已向甲方繳納的定金、租金、另行向甲方賠償甲方元(壹萬元)賠償金,外加賠償甲方該車
輛配套的6條新輪胎。
十一、本協議租賃期限定為貳年,自20x年x月x日起至20x年x月x日止,期滿后乙方如果繼續(xù)使(租)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協商,雙方另行簽署合同,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甲方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該車輛驗視、維修、維護,退還定金、收回車輛。
十二、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效力相同。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茲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出租自有的汽車達成協議條款如下,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租賃標的物
輛,號牌號碼浙J,車輛詳細資料見《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
二、租賃期限
為期一年,自二○年月日起至二○年月日。
三、租賃費用
每年租賃費為元(¥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先付50%,余款在本協議生效后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20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秉持友好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雙方明確權利義務如下:
一、租賃車輛及期限:
1、基本信息:車型:,車牌:,數量:部,出廠年月:20年月日。
2、租賃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
3、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后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1、租金及費用標準
(1)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租金為每月RMB元;
2、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簽名確認的使用時間為準,計算加班時間及費用。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六,每日從:至:,(周六若無特別通知,車輛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計作加班,個別情況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后車輛使用時間(如:公司集體活動,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時為標準計算,在此時間內的車輛使用不計加班時間。
3、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日前與乙方核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并向乙方提供足額、真實、合法有效的發(fā)票,乙方在收到發(fā)票后個工作日內將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費用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賬戶信息: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于可用與整潔狀態(tài),并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xù)的齊全,有效。
4、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yǎng)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于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yǎng),違規(guī)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并按保險公司規(guī)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xù)。
6、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
7、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為乙方提供臨時駕駛員或同等規(guī)格的備用車輛。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車輛的,按日停止計算租車費用,并在租金中相應扣除。
8、甲方應自行與其提供的駕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guī)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務需要甲方人員佩戴乙方標志,亦不代表承認該工作人員為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甲方應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財物,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員自行負責,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或提供的服務有瑕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若因甲方司機違反交通法規(guī),或因其它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4、租賃車輛為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為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租期結束后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12月/365日計算。
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為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凡因本合同發(fā)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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