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借款保證合同范本4篇 保證借款合同與借款合同,歡迎參閱。
借款保證合同范本1
擔保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債權人(乙方):
鑒于: (下稱債務人)向乙方申請人民幣借款 萬元整,期限 ,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為此借貸關系,乙方與債務人簽訂了編號為 號《借款協議》(下稱主合同)。為了確保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愿意以保證的方式,對債務人履行其全部義務向乙方提供擔保,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聲明已經知曉上述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尤其是債務人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方向乙方保證:
1、債務人將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2、若債務人逾期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書面、口頭等方式)后七日內代債務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 甲方信用擔保范圍:
1、主合同項下債務人對乙方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及由此而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2、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3、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擔保的債務保證期限至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償還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止。
第四條 保證方式
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前款所稱的個人所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車輛、股權、存款、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機器設備等財產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其他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乙方提供反映個人財產等方面狀況的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2、配合乙方對其進行的檢查、了解和監(jiān)督;若個人財產狀況發(fā)生重大變化,應立即報乙方知曉;經乙方書面同意,可采取其他擔保措施;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個人財產(如房屋、車輛、股權、存款、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機器設備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一項,應按其擔保金額(即本合同第二條所指的乙方有權向其追償的金額)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時,應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予以賠償。
2、若甲方發(fā)生下述違約情形時,乙方有權單獨決定,要求甲方按主合同約定的乙方提供擔保金額的百分之十的現金提存于公證處。
(1)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反映本企業(yè)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的;
(2)拒絕或者阻礙乙方對其進行檢查、了解和監(jiān)督的;
(3)轉移資產、抽逃資金的;
(4)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影響或損害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甲方又未能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其他擔保的;
(5)發(fā)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等行為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6)發(fā)生停業(yè)、歇業(yè)、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或涉嫌刑事犯罪等情況,而甲方又未能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由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事宜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保證合同范本2
出借人:(以下簡稱為“甲方” )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 身份證號碼: 注冊地: 常駐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 身份證號碼: 注冊地: 常駐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方、乙方、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1.1本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本合同借款用于
第三條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為%,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借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期限
4.1本合同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實際借款發(fā)放日與本合同約定日期不一致時,以實際借款發(fā)放日期為準計算借款期限。
第五條 借款發(fā)放
5.1甲方發(fā)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證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請借款和擔保手續(xù),簽署了申請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經甲方審查同意。
5.2借款的發(fā)放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給付乙方:
?、?、現金
?、颉⒁曳绞跈嗉追綄⒔杩钪苯觿澣胍曳街付ǖ南铝袔?,即為甲方依約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義務。
帳戶名稱: ,帳號: ,開戶銀行: 。
5.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發(fā)放后,乙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所發(fā)生的任何糾紛,均與甲方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六條 借款償還
6.1利息給付方式按對接雙方約定執(zhí)行,到期一次性還清。
第七條 提前還款
7.1乙方如欲提前還款,應征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請后,乙方方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還。
第八條 借款擔保
8.1.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2.2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8.3.3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8.3.4在借款期限內,保證人發(fā)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8.3.5保證期間,甲方與乙方變更本合同,只要不加重保證人的責任,無需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對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8.3.6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xù)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9.1乙方保證提供的申請借款文件是完整、真實、有效、合法的,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 檢查。
9.2乙方應定期或隨時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反映乙方財務狀況或收入情況的文件和證明。
9.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發(fā)生變化,應在變化發(fā)生后十日內通知甲方。
9.4乙方不得將借款挪用于本合同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借款不用于本合同約定的用途,應按提前還款與甲方結算,否則,視為改變借款用途挪作他用處理。
9.5本合同履行期間,擔保人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影響其擔保能力的變化,乙方應當在變化發(fā)生后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應當在十日內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擔保或者采取甲方認可的補救措施。
9.6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投保保險并以甲方為保險的優(yōu)先受償人;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中斷、撤銷保險。
9.7乙方應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登記費、公證書費等費用。
9.8除擔保人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之外,乙方同時提供財產抵押或質押的,如乙方違約,甲方對其有權依法處置;處置期間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其相關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9.9除擔保人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之外,擔保人同時提供財產抵押或質押的,如乙方違約,甲方對擔保人提供的抵押或質押財產有權依法處置;處置期間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糾紛,由出質人及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其相關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0.1.1乙方改變借款用途;
10.1.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10.1.3乙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10.1.4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保人、監(jiān)護人或者其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10.1.5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甲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0.1.6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擔保;
10.1.7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中斷、撤銷甲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10.1.8乙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的行為。
10.2發(fā)生違約情況時,甲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0.2.1乙方按合同借款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2.2停止發(fā)放借款,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fā)放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到期借款及相應利息;
10.2.3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0.2.4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十一條 公證
11.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如甲方提出辦理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書,如甲方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得到足額清償,甲方可持該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條件同意法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十二條 糾紛的解決
12.1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曲阜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13.1本合同自甲、乙、丙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四條 附則
14.1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申請借款文件、資料、證明、憑證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4.2共同借款人承諾其將承擔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連帶責任。 1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出借人)(簽字): 乙方(借款人)(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訂立于曲阜
借款保證合同范本3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個月?,F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并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F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于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后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系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占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后,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范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guī)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蜻B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愿優(yōu)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x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zhí)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guī)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yè)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fā)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在《借款合同》簽署后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并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fā)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x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fā)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并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xù)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后的《借款合同》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guī)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保證合同范本4
合同號: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共同借款人:身份證號:地 址:
聯系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保 證 人: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貸 款 人:
聯系電話:
地 址: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guī)和規(guī)章,雙方本著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借款人民幣(小寫)元 (大寫)叁 ,借款實際金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為 六 個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 貨 款 。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即利息執(zhí)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
第五條 貸款發(fā)放與支用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貸款人才可以發(fā)放貸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
有關的批準、登記、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續(xù);
二、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合同或其他擔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沒有發(fā)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還款
一、還款方式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至貸款人的銀行帳戶。
二、提前還款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個月,借款人提前還款,貸款人有權征收借款金額的2%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貸款的擔保
一、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兩年。貸款如果展期,保證人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證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
四、借款人沒有按照還款計劃表還款,保證人必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貸款人可以通過處置保證人的家庭財產及收入來源償還借款。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的權利
(一)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fā)放借款;
(二)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義務
(一)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jiān)督;
(三)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五)在未還清貸款人貸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及擔保;
(八)應當承擔與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律師和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等費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貸款,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貸款人的權利
(一) 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等文件資料;
(二)對于任何依據本合同發(fā)生的借款人應付貸款人款項,貸款人有權經法院從借款人在銀行系統開立的賬戶上扣劃任何幣種款項。
二、 貸款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發(fā)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二)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yè)秘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還款計劃表在每期到期日前歸還本金和利息,則自逾期次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日違約金為借款金額的2‰,直至借款人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完所有違約金,到期利息和本金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償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將根據合同條款依法強行執(zhí)行,并將其信用歷史轉告其他融資類機構。
三、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執(zhí)行、催討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四、借款人如發(fā)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所有未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一)借款人和保證人更改聯系方式,住所,生意場所地址,工作單位沒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到貸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還款計劃表按時償還貸款,產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擔保人提供了虛假的信息給貸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五)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生意情況,收入情況發(fā)生了重大變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七)借款人的保證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對外借債或提供擔保;
(八)借款人和擔保人陷入訴訟糾紛或著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經營活動的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運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在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證人和貸款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 款 人 簽 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簽字:
貸 款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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