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fā)合同 篇1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
2、借款利息為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銀行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抵押為余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為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市區(qū)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qū)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后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
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為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zhí)壹份,乙方執(zhí)貳份,區(qū)房地產交易中心執(zhí)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房地產開發(fā)合同 篇2
委 托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受 托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甲方為“ ”項目之發(fā)展商,并同意乙方為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業(yè)提供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業(yè)
項目名稱: 項目(以下稱本項目);
項目位置:位于 ??傉嫉孛娣e: ㎡。項目地塊編號為:
項目類型:住宅;
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范圍:標的物業(yè)為本項目預售許可證經批準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筑面積共約平方米,具體銷售服務區(qū)域、單位、面積由甲方在項目正式公開發(fā)售前書面確定。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關系客戶銷售標的物業(yè)。甲方關系客戶購買標的物業(yè)可售單位(以下簡稱“關系成交單位”)的:
?。?)在不超出全部標的物業(yè)總面積5% 的范圍內,甲方無需就這些關系成交單位(以下簡稱“免傭成交單位”)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
?。?)在全部標的物業(yè)總面積5%以外的關系成交單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甲方應在客戶簽署認購書的同時或之前,以書面形式確認該成交單位是否為關系成交單位。免傭成交單位的物業(yè)面積僅在計算乙方銷售率的情況下計入乙方可服務銷售之總面積/總套數,不參與代理銷售服務費用的結算。乙方須對甲方所有關系客戶進行全程接待,不得怠于履行相關客戶服務及推售之義務,不得提供低于接待其他客戶的服務標準,否則影響甲方銷售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乙方存在違法、違約行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銷售或委托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銷售代理服務期限內為標的物業(yè)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
由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首次正式公開發(fā)售后三個月止。
合同期滿,后續(xù)合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認。在甲乙雙方未以書面方式明確終止服務合同之前,乙方有權繼續(xù)為本項目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甲乙雙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約定之權利和義務繼續(xù)履行合同直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甲方另行書面指定的終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間銷售代理服務費率按雙方已結算的最高銷售代理服務費率計算。
第三條 工作內容
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組成專項工作小組參加甲方的營銷工作,提供前期策劃服務,指導整個銷售工作。
前期策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 完成市場調研、物業(yè)定位、營銷推廣;
3. 提供競爭項目案例分析及推薦意見書,根據甲方需要按時派遣相關工作人員配合甲方與設計單位進行工作溝通和交流;
3. 向甲方提供項目區(qū)域市場調研、市場動態(tài)及分析,當出現突發(fā)的政策調整及市場急速激變的情況,及時提供專業(yè)分析及對策建議;
3. 根據甲方需要推薦物業(yè)管理、設計單位等相關專業(yè)公司;
銷售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項目公開發(fā)售準備期內(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公開發(fā)售計劃時間為準)完成標的物業(yè)銷售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標的物業(yè)的銷售管理制度、銷售團隊的組建、完善公開銷售期各種銷售情況應對預案等,并獲得甲方的確認;
.2 標的物業(yè)銷售期內定期提交銷售報告及下階段銷售對策分析,嚴格做好客戶資料的保密,協助督促回籠銷售資金,杜絕內部的各類炒籌、炒樓行為,配合做好樓盤銷售各項的后期服務工作。
第四條 雙方聲明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guī)定、在其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 甲方有簽署和執(zhí)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4. 甲方保證甲方是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的唯一權利人,對本項目享有完全所有權。如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有其它權利人,則甲方應當保證于預售許可證經批準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其它權利人認可本合同并同意甲方將預售許可證經批準的標的物業(yè)交由乙方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書面文件。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存在與合作方、出資方、土地權益分享方等主體的任何糾紛,并保證上述主體不會就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事項提出任何異議。甲方承諾,將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之銷售代理服務費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標的物業(yè)之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并不得因本項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對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之給付義務提出任何異議。如因甲方保證之事項不能實現,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未能為標的物業(yè)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或乙方其它主體享有權利的物業(yè)提供了銷售代理服務而無法收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則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4. 甲方對因標的物業(yè)本身之權屬或資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guī)定、在其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2 乙方有簽署和執(zhí)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五條 雙方權責
甲方權責:
5. 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書面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服務所需要的有關規(guī)劃設計的圖紙、數據等,以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公開發(fā)售日前,甲方必須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各項文件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和補充協議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以及經甲方書面蓋章確定的可售單位清單及價格表,盡可能提供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設備標準的說明書、所有綠化環(huán)境的設計施工、小區(qū)智能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說明書、工程進度計劃、對外《銷售服務證明》資料或文件等,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服務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保證上述數據真實并承擔上述數據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若本項目甲方須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分期分批取得,則甲方應分別提交。
5..1 甲方須在每個客戶簽署《認購書》當日,將甲方加蓋公章的該《認購書》原件一份交給乙方,作為乙方服務工作的確認。
5..2 標的物業(yè)之銷售代理服務權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征得乙方書面認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標的物業(yè)自行銷售,也不得另行讓其它主體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5.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權利:
5..1 甲方根據乙方在各階段提供的分析報告及相關建議,最終確定本項目在不同階段的營銷實施方案,乙方需根據甲方書面蓋章確認的實施方案完成方案中應當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5..2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項目小組提出項目策劃、銷售的相關工作要求,并對乙方工作表現提出意見。甲方可要求乙方對銷售人員的不當行為進行處理并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劃及銷售人員進行更換。
5..3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策劃項目小組,配合乙方工作。
5..4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如遇突發(fā)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以包括但不限于電話、書面文字、向甲方現場負責人口頭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5..5 甲方對與購房客戶簽訂的《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的起草、變更、終止享有決定權。
房地產開發(fā)合同 篇3
委托人(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入住
1、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2、上述出售房產的基本情況是:房間類型、結構、樓層及附屬設施。
3、該房產的擬定售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
二、接受委托后,乙方應按照《房地產中介行業(yè)規(guī)則(試行)》的要求提供服務和便利交易。
三、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過戶登記、房款交付、房屋經營權轉讓等工作,確保交易安全。
4、乙方協助甲方完成交易過戶登記手續(xù)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交易金額的百分之(超過的`部分
5、甲方承諾不與乙方私下介紹的客戶聯系,包括保留聯系電話和地址,否則視為甲方故意逃避代理傭金。如因私下交易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或發(fā)生其他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有權要求雙倍的代理傭金賠償。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無財務糾紛。甲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
七、委托有效期為。
八、如委托期內甲方已通過其他渠道出售該房產,委托合同自動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可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地址(單位):。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在
房地產開發(fā)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系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有意取得德陽市旌陽區(qū)杏花巷和水利設計院德陽分院西小區(qū)家屬院小二樓舊房拆遷改造項目,基于乙方在該項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現甲方繼續(xù)將該項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給乙方進行,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負責德陽市旌陽區(qū)杏花巷小二樓舊房拆遷工作和水利局德陽分院西小區(qū)家屬院住宅用地項目的業(yè)主委員會或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談判拆遷補償安置事宜,保證甲方以不高于本條第2項所列條件取得該項目的開發(fā)權。
2、乙方保證該項目新建房屋容積率為及以上,該項目還建安置房總面積以與業(yè)主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為準(還建總面積萬平米,誤差正負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該項目開發(fā)權后,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項目所涉及的32畝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協助辦理該項目開發(fā)的相關批準文件。但所需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價及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4、委托乙方負責承擔該項目報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 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費用:前期安置費用,該項目所涉及的舊危房拆除,建渣清運,處理因拆遷安置的問題及糾紛費用)。
二、委托費用:
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費用為人民幣5600萬元。
1、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萬元,由雙方設定共管賬戶,甲方委派人員對該資金的使用進行監(jiān)管,乙方保證??顚S糜谠擁椖?,不得挪著他用。
2、乙方完成拆遷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20 萬元。
3、從甲方入場開工建設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支付給乙方余款2600萬元。
4、該項目報建且乙方將清理完畢的項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該合同項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時間:
六個月。從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萬元款項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于約定期限內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從收到1000萬元之日起六個月內,未按約定完成委托工作,將干凈土地移交給甲方開發(fā)的,則構成違約,乙方如數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并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2、甲方未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放棄對項目的開發(fā)或未按約支付給乙方費用,則構成違約,甲方應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五、其他
若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產開發(fā)合同 篇5
委托估價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估價方: (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進行土地評估事宜,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評估協議如下:
一、評估對象
估價對象位于(現為市路號)號宗地、市路號號宗地,食品公司位于路三里號號宗地的國有土地。
二、評估目的
分析估價對象價格,為甲、乙雙方進行補償提供價值參考。
三、評估基準日:本合同簽訂之日。
四、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
經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資料。
五、甲、乙雙方義務
(一)委托方應及時提供評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評估明細表與匯總表、產權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并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全部責任。
(二)委托方應為受托方執(zhí)行評估業(yè)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負責受托方與相關當事方之間的協調,并派出相關人員協助評估人員進行資產清查和現場勘查。
(三)評估報告僅供評估報告使用者為本約定書約定的評估目的使用,如非評估報告使用者使用評估報告或評估報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約定書約定的評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負責,受托方概不負責。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書面許可,評估報告的內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開媒體,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六、丙方義務
(一)受托方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評估準則,對評估對象在評估時點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fā)表專業(yè)意見,同時按照約定的期限對委估對象出具評估報告。
(二)受托方對委托方提供的評估資料和評估報告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將評估資料和評估報告的內容提供給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開,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時提供資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評估業(yè)務中止時,受托方有權延長交付評估報告時間,同時有權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評估服務費。
(四)當評估程序所受限制對與評估目的相對應的評估結論構成重大影響時,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業(yè)務約定書;相關限制無法排除時,受托方可以解除業(yè)務約定書。業(yè)務約定書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評估報告時間可以順延,業(yè)務約定書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預付款不退還。
七、評估服務費總額、支付時間及方式
根據三方協商,甲方按發(fā)改價格20g2914號文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向丙方支付評估費,即評估費為評估總額的%。甲方或乙方持評估費繳費憑證向丙方領取評估報告。
八、評估糾紛處理和評估責任
本合同產生的評估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可向本協議項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丙方對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雙方提供的內部資料和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規(guī)定外,丙方不得將所涉及有關資料和評估結果泄露給任何單位及個人,評估人員與本評估業(yè)務有利害關系的,應自行回避,否則,甲、乙雙方有權要求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的責任。
九、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方認為需要載明的其他內容
1、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委托事項及評估約定的,需提前與其他方協商,導致產生評估費用的三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解決。
十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自三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項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
二、對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由南寧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
三、補充條款: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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