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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和理想的追求3篇(對正義的追求)

時間:2022-10-05 14:10:03 綜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正義和理想的追求3篇(對正義的追求),以供借鑒。

正義和理想的追求3篇(對正義的追求)

正義和理想的追求1

  論點1:理想是引領人們前行的燈塔。

【相關論據】

  1、燕雀安知鴻鵠之志:陳涉年輕的時候,曾經給別人做雇工。一次,他停止了耕作,走

  到田埂上悵惘很久,說道:“茍富貴,毋相忘?!眲e的雇工笑著回答說:“你給別人做雇工種

  地,怎么會富貴呢?”陳涉嘆息說:“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2、宗愨志壯,長風破浪:宗愨年幼時,宗炳問他的志愿。宗愨回答說:“愿承長風破巨浪!”

  3、馬革裹尸:馬援,是漢光武帝劉秀手下名將。他志向宏遠,英勇善戰(zhàn),被光武帝封為“伏

  波將軍?!痹浾f:“大丈夫立志,窮當益堅,老當益壯?!?“方今匈奴、烏桓尚擾北邊,欲

  自請擊之。男兒要當死于邊野,以馬革裹尸還葬耳,何能臥黙上在兒女子手中邪?”(《后漢

  書·馬援列傳》)。

  4、理想之星深藏心底:在拿破侖還是一個單純的孩子時,一次偶然的機會中,他的叔叔

  問拿破侖,將來長大想要做什么?小拿破侖從他立志從軍開始,一直說到想帶領法國的雄兵,席卷整個歐洲,建立一個前所未有的超級大帝國,并且讓自己成為這個大帝國的皇帝。不料,叔叔聽完小拿破侖的抱負之后,當場大笑不已,指著小拿破侖的額頭,嘲諷道:“空想,你

  所說的一切全都是空想!想當法國皇帝?那是不可能的!依我看,你長大之后,還是去當一

  個小說家,反倒更容易實現(xiàn)你的皇帝迷夢——”小拿破侖被叔叔這一陣搶白,非但沒有動怒,反而靜靜地走到窗前,指著遠處的天邊,認真地問道:“叔叔,你看得到那顆星星嗎?”這時

  還是正午時分,拿破侖的叔叔詫異地走到窗前,茫然地答道:“什么星星?現(xiàn)在是中午,當

  然看不到啊!孩子,你該不會是瘋了吧?”再次面對叔叔的質疑,小拿破侖卻是依然鎮(zhèn)定而

  冷靜地說道:“就是那顆星星?。∥艺娴目吹玫?,它依然高掛在天邊,不分日夜,一直為了

  我而閃爍著,那是屬于我的希望之星;只要它存在一天,我的夢想就永遠不會破滅——”事

  實上,那顆希望之星從未高懸天際,它一直躲藏在拿破侖的內心深處,憑借內在希望之星的引導,終于使得拿破侖成為真正的法國皇帝。

【名言警句】

  1、理想如星辰——我們永不能觸到,但我們可以像航海者一樣,借星光的位置而航行。(史

  立茲)

  2、如果一個人的頭上缺少一顆指路明星——理想,那他的生活將會是醉生夢死的。(蘇霍姆

  林斯基)

  3、理想是指路明燈。沒有理想就沒有堅定的方向;沒有方向,就沒有生活。(列夫?托爾斯

  泰)

  4、一種理想,就是一種力?。_曼?羅蘭)

  5、生活好比旅行,理想是旅行的路線;失去了路線,就寸步難移。(雨果)

  論點2: 追求理想應該與社會需要相結合。

【相關論據】

  1、投筆從戎:東漢班超從小就很有志氣,立志要為國家干一番事業(yè)。一天,班超一邊抄

  著文件,一邊想起自己的抱負,心情非常激動,忍不住猛然把毛筆扔到地上,嘆息說:“大

  丈夫無他志略,猶當效傅介子,張騫立功異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筆硯間乎?”不久,他

  參加了軍隊,因作戰(zhàn)英勇,身先士卒而得到了升遷。后來,朝廷又派遣班超出使西域。在多

  次出使西域的過程中,班超只帶著少數(shù)人,靠著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難,為加強

  漢朝與西域各國和古羅馬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聯(lián)系,做出重要的貢獻,被封為定

  遠侯。班超在西域三十余年,直至和帝時,才因年老回國。

  2、毛澤東的“三不談”:毛澤東從青少年時代起就立志救國,獻身革命。他在中學念書的時

  候,同學曾稱他“身無分文,心憂天下”。他在離家求學前夕改寫了日本西鄉(xiāng)隆盛的一首詩留

  給父親:“孩兒立志出鄉(xiāng)關,學不成名誓不還;埋骨何須桑梓地,人生無處不青山?!?914年,毛澤東在長沙第一師范學習期間,全部費用只有169元錢,而且其中三分之一花在訂報上,鋪蓋和衣服則非常簡陋單薄。但他從不以此為念,常常和朋友互相勉勵說,讀書要有理想,要有“以天下為己任”的雄心壯志。他還與朋友提出“三不談”:不談金錢,不談身邊瑣事,在校學習期間不談男女戀愛問題。他認為,改造國家,改造社會,對學問的需要太迫切了,一定要珍惜寶貴的青春,把時間和精力都花在有價值的事情上。

  3、徐特立斷指明志:無產階級革命家和杰出的教育家徐特立早在青年時代,就積極參加反帝反封建的斗爭。一天,徐特立在長沙市修業(yè)學校向師生員工們作時事報告。他援引中國近幾年發(fā)生的慘案為例,歷數(shù)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徐特立講到激憤處,猛地一轉身,跑進廚房,取來一把菜刀,當著師生的面,“砰”地一下砍斷了右手的一節(jié)手指。接著,他又用自己的斷指,在白紙上寫下了“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八個血字,以明心志。

【名言警句】

  1、人生最美好的就是在你停止生存時,也還能以你所創(chuàng)造的一切為人們服務。(奧斯特洛夫斯基)

  2、你和你所有的一切,倘不拿出來貢獻于人世,僅僅一個人獨善其身,那實在是一種浪費。(莎士比亞)

  3、只有同這個世界結合起來,我們的理想才能結出果實;脫離這個世界,理想就不結果實。(羅索)

  4、世上最快樂的事,莫過于為理想而奮斗。(蘇格拉底)

  5、美滿的人生是在使理想與現(xiàn)實二者切實吻合。(蘇倫斯)

  論點3:理想的實現(xiàn)不是一帆風順的。

【相關論據】

  1、馬克思推崇普羅米修斯:馬克思在中學時代就立志為人類的幸福而奮斗,進入大學后對哲學產生濃厚的興趣。他在讀書筆記中寫道:“像普羅米修斯從天上盜來天火之后開始在地上蓋屋安家那樣,哲學把握了整個世界以后就起來反對現(xiàn)實世界?!毕ED神話中的普羅米修斯是為了造福人類而獻身的神。他出于對人類的同情,為使人類免遭毀滅,把天火盜出來送給人類,并把科學、藝術和醫(yī)藥的知識傳授給人類。使人類從此能夠戰(zhàn)勝危機,并變得文明起來。他因此觸怒了眾神之王宙斯,被用鐵鐐銬鎖起來,釘在高加索的懸崖上,讓神鷹每天啄食他的肝臟。但他經受折磨,堅強不屈,對奉命來逼降的神使赫爾墨斯說:“我決不會用自己的痛苦,去換取你奴仆般的命運;我寧肯被縛在巖石上,也不愿做宙斯的忠實奴仆?!瘪R克思推崇普羅米修斯為了人類而獻身的精神,稱他為“哲學的日歷中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

  2、拉齊爾獻身科學:1898年,巴西流行一種可怕的“黃熱病”。由于搞不清它的致病原因,人民提不出有效的治療辦法?!包S熱病”奪走了一戶又一戶人的生命。一位叫拉齊爾的醫(yī)生參加了一個科研小組,從遙遠的異國來到疫區(qū)。經過艱苦細致的調查研究,他發(fā)現(xiàn)這種病原體可能是由蚊子攜帶通過叮咬人傳播的。但大多數(shù)人不相信它。為了使真理閃光,為了使疫區(qū)人民脫離苦難,他當眾讓這種蚊子叮咬自己,結果他身染重病。根據他的發(fā)現(xiàn),人們采取滅蚊行動。瘟疫被控制了,成千上萬的人得救了,但他自己卻獻出了年輕的生命。

  3、巴爾扎克的手杖:世界大文豪巴爾扎克是學法律的,可大學畢業(yè)后偏偏想當作家,全然不聽父親讓他當律師的忠告,把父子關系弄得十分緊張。不久,父親便不再向他提供任何生活費用,他寫的那些玩藝兒又不斷地被退了回來,他陷入了困境,開始負債累累。最困難的時候,他甚至只能吃點干面包喝點白開水。但他挺樂觀,每當就餐,他便在桌子上畫一只只盤子,上面寫上“香腸”、“火腿”、“奶酪”、“牛排”等字樣,然后在想像的歡樂中狼吞虎咽。更發(fā)人深省的是,也正是在這段最為“狼狽”的日子里,他破費700法郎買了一根鑲著瑪瑙石的粗大手杖,并在手杖上刻了一行字:我將粉碎一切障礙。正是這句氣壯山河的名言在支持著他。后來的事實表明,他果然成功了。

  4、阿基米德獻身科學:最早發(fā)現(xiàn)杠桿原理的是古希臘的阿基米德。他曾經對國王說:“假如能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移動地球!”阿基米德不僅發(fā)現(xiàn)了杠桿原理,而且發(fā)現(xiàn)了浮力定律,發(fā)明了抽水機、投石機和聚光點火的方法,還發(fā)現(xiàn)了力學中重要的“浮力原理”。阿基米德把一生獻給了科學。公元前212年,羅馬軍隊偷襲敘拉古成功。一隊士兵闖進阿基米德的家,他正在后院畫幾何圖形,阿基米德斥責敵人:“別踩了我的畫圖。我得把這條幾何定理證完,不能給后人留下一條沒有證完的定理。”無知而殘暴的士兵用長矛刺穿了這位年逾古稀的科學家的胸膛。

  5、終生都在旅行的徐霞客:我國明代地理學家、旅行家徐霞客,在青年時代就立志不應科舉,不入仕途,把全部精力都獻給祖國地理學的研究事業(yè)。他從22歲出游太湖開始,直到去世為止,三十多年間都在旅行考察,足跡遍布全國名山大川,北至盤山,南及崇左,東到普陀,西抵騰沖。徐霞客是一個不畏艱險的人。他去的地方,常是人跡罕至的窮鄉(xiāng)僻壤,長年累月地跋山涉水,經常攀懸崖峭壁。他登山一定要登到最高峰,觀察河流一定要追溯源頭,不達目的決不罷休。途中經常遇到危險。別人勸他回去,他斬釘截鐵地說:“我?guī)б话唁z頭走,何處不可以埋我的尸骨呢?”51歲那年他還要出游滇南,對兒子的勸阻,他回答說:“你們只當我死了。”

【名言警句】

  1、世之奇?zhèn)ス骞址浅V^,常在于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王安石)

  2、你的信念應當成為你的甲盔,它驅使你勇往直前,不遇難而退。(安格爾)

  3、最甜美的葡萄串掛在最高的樹梢上。(諺語)

  4、誰害怕而留在港灣中,雖然不會有什么危險,但是他永遠不會到達渴望的目的地。(列寧)

  5、不會從失敗中尋找教訓的人,他們的成功之路是遙遠的。(拿破侖)

  論點4: 我們從小就要樹立理想。

【相關論據】

  1、為了中華民族之崛起:有一年暑假,周恩來到奉天城(今沈陽)東郊一個同學家里去做客。這位同學的祖父是一個很愛國的農村私塾先生,他帶周恩來到附近的日俄戰(zhàn)爭遺址去參觀。中國人民受列強欺侮的奇恥大辱,在周恩來幼小的心靈上種下救國救民的火種。有一次,學校里的魏校長問同學們:“你們?yōu)槭裁匆x書?”課堂里頓時寂靜無聲。停了一刻,一個同學畢恭畢敬地站起來回答說:“讀書是為了尋求出路!”話音剛落,另一個同學說:“為了榮宗耀祖!”這時,一個同學霍地從座位中立起。他,濃眉大眼,昂首挺胸,大聲回答道:“為了中華民族之崛起,騰飛于世界!”他,便是我們敬愛的周恩來總理,當時,他年僅12歲。

  2、笛卡爾的夢想:數(shù)學家笛卡爾從小是個喜歡刨根問底的孩子。有一次保姆給他講神話:“你看天上那顆閃亮的星叫美女星,上面住著一位漂亮的小公主?!薄熬蜎]有其他人?有還有王子?”“既然有王子,為什么還叫美女星?”保姆不敢再說下去了。她告訴笛卡爾的父親,這孩子真聰明,應該送他去上學了。就是這樣勤思好問的好習慣,成就了他日后的事業(yè)。他第一個想到為什么自古以來代數(shù)和幾何一直分而不合呢?能不能用某種形式,在這兩者間建立某種聯(lián)系呢?經過不懈的探索,他終于如愿以償,發(fā)明了笛卡坐標系即直角坐標系。

  3、“我要周游世界”:1818年一個夏天的晚上,9歲的達爾文對他的父親說:我想世界上肯定還有許多未被發(fā)現(xiàn)的奧秘,將來我要周游世界。為此他一直在做準備,在希魯茲伯里學校,校長斥責他是個“不務正業(yè)”的學生。1831年12月27日,達爾文終于搭上了“貝格爾”戰(zhàn)艦,開始了環(huán)球生物考察,提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理論,《物種起源》就是他這次環(huán)球之

  行的結晶。

  4、董建華的童年之夢:董建華1937年出生在上海,1948年遷居香港。父親董浩云對子女教育十分嚴格,為了從小培養(yǎng)董建華的自強不息精神和獨立生活能力,便把還只有10歲的董建華送進了寄宿學校,叮囑他要好好念書,將來能多做對社會有用和有意義的事情;還要他牢牢記住自己是中國人,要以中國人為榮。當時董建華一句廣東話也不會說,同學們又聽不懂他的上海話,常常取笑他。在學校背誦書本也用廣東話,困難就更大了。但是董建華人小志高,并沒有被困難嚇倒,通過主動與同學交談,一字一句用心學習廣東話,只用了幾個月時間就消除了語言障礙。1954年,17歲的董建華在香港完成了中三學業(yè),父親又送他去英國讀書,并規(guī)定進大學后才可回香港。當時董建華只會說“Yes”、“No”以及“How are you”這樣幾句英語,其壓力之大可想而知。但董建華知難而進,硬著頭皮與英國同學多接觸、多溝通,在同學們的熱情幫助下,經過不到一年時間的努力,便完全適應了新的環(huán)境;3年后進入大學的目標也如期實現(xiàn)。董建華在英國讀書時,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對英國經濟的影響還沒有完全消除,人民生活比較艱苦,父親寄給他的錢又嚴格限制在僅夠學費及生活支出范圍之內,所以到了暑期,他還得去打工,如到餐廳服務、去煤氣公司鏟煤等,這也使他從多方面接受現(xiàn)實生活的磨煉。董建華在回憶學生時代這段經歷時說:“不會說廣東話要進寄宿學校,不大會說英語要去英國升學,對我來說都是一個很大的挑戰(zhàn),而這種挑戰(zhàn)給了我一個很好的鍛煉。我喜歡為自己定下一個長遠的目標。定下了目標,我便會堅定不移地朝著這個目標努力。我從小就培養(yǎng)出這樣的個性。達到一個好的目標,是人生的樂趣?!?/p>

【名言警句】

  1、抱負是高尚行為成長的萌芽。(英格里希)

  2、每一個人對于明天都要有所希冀。每一個人對未來總有個目的和計劃。(顯克微支)

  3、無論哪個時代,青年的特點總是懷抱著各種理想和幻想。(加里寧)

  4、青春的夢想是未來的真實的投影。(濟惠)

  5、信仰是個鳥兒,黎明還是黝黑時,就觸著曙光而謳歌。(泰戈爾)

  論點5: 要勇于為理想而付出。

【相關論據】

  1、夏明翰的革命豪情: 1928年2月8日,由于叛徒告密,他不幸落入反動派手中。在獄中,夏明翰表現(xiàn)得非常堅強。敵人曾用種種酷刑折磨他,夏明翰以頑強的毅力忍受著所遭遇的一切。同年3月20日,他英勇就義。臨刑前,他寫下了“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夏明翰,還有后來人”。這首千古絕唱,既表達了自己為革命而獻身的豪情壯志,又激勵后人繼承革命烈士的遺志,為人民大眾的解放事業(yè)而努力奮斗。

  2、兩彈元勛鄧稼先:鄧稼先是為我國核武器研究做出杰出貢獻的科學家,被后人稱為中國的“兩彈元勛”。26歲的鄧稼先在美國獲得物理學博士學位。他帶著當時最先進的物理學知識,涉洋歸來,報效祖國。作為物理學家的鄧稼先深深懂得,搞原子彈就意味著:置身于放射性材料之中,進入軍事禁區(qū);隱姓埋名,不能發(fā)表文章,不能出國;長年在深山、沙漠工作,不能與家人團聚。但是,為了祖國的安危,他毅然選擇了這條布滿荊棘的道路,鄧稼先從普通人的生活中消失了,從物理學界的講壇上消失了。28個春秋過去了,當他從沙漠戈壁走出來的時候,癌魔已侵噬了他的肌體,鄧稼先輝煌的生命已燃到了盡頭。就在他生命彌留之際,他給人們留下了一句感人肺腑的話:“我死而無憾!”

  4、輪椅上的科普作家:高士其是中國著名的科普作家。1928年,他在美國攻讀醫(yī)學博士時,在一次實驗中不幸感染了甲型腦炎病毒,導致全身癱瘓。這對一個酷愛科學事業(yè)的年輕的科學家來說,無疑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然而,高士其并未因此消沉下去。他回到祖國后,盡管“被損害人類健康的魔鬼囚禁在椅子上”,眼不能看,手不能寫,下肢僵硬,脖頸歪斜,說話不清,聽力微弱,但他仍憑借其頑強的毅力,不分晝夜,艱難地從事科普作品與論文的寫作。

  他每創(chuàng)作一篇作品,都要先在腦海里將閱讀過的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形成初稿,然后,再一字一句地口述給秘書,由秘書將其記錄下來。由于他吐字不清,對一些難發(fā)音的字,他必須反復說上十幾遍,秘書才能領會。就這樣,高士其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辛勤地工作著。在將近40年的時間里,他創(chuàng)作了400多篇科普論文和科學小品、200多篇科學詩歌、匯編成20多本書,總計達500多萬字,為祖國的科普事業(yè)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名言警句】

  1、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巖中。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鄭板橋)

  2、誰為時代的偉大目標服務,并把自己的一生獻給了為人類兄弟而進行的斗爭,誰才是不朽的。(涅克拉索夫)

  3、在走向勝利的道路中,我們必須流灑不少鮮血,偉大的理想只有經過忘我的斗爭和犧牲才能實現(xiàn)。(喬萬尼奧里)

  4、我能丟棄一切,惟革命事業(yè),卻耿耿于懷,不能丟卻?。ǚ街久簦?/p>

  5、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夏明翰)

正義和理想的追求2

  法律所追求的秩序和正義

  摘要 秩序和正義是法律一直不斷追求的價值目標。秩序是法律規(guī)則的確定及適用方法的確定。而隨著法治化進程的推進,法律對正義的追求也凸顯著其舉足輕重的地位。但從現(xiàn)實生活可以看出,秩序與正義存在著一定的沖突,要實現(xiàn)對秩序和正義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偏廢其一,只能尋求秩序與正義在實踐中的衡平。

  關鍵詞 秩序 正義 衡平

  前言

  法律旨在創(chuàng)造一種正義的社會秩序。一個法律若要恰當?shù)赝瓿善渎毮?,就不僅要致力于實現(xiàn)正義,還要創(chuàng)造行之有效的秩序。在一個健全的法律制度中,秩序和正義都作為法律的價值目標通常是沒有沖突的,它們往往會在一個較高的層面上緊密相連,融洽一致。兩者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為正義的社會秩序的建構起到巨大的指導作用。

  法律對秩序的追求體現(xiàn)為對有形或者無形的規(guī)則的制定和遵守,是形式的;而法律對正義的追求體現(xiàn)為全社會對自由、平等、公平等原則的尊重和信仰,是理想社會的實質。但從現(xiàn)實的實踐中,比如在上海發(fā)生的釣魚式執(zhí)法事件,可以看出秩序與正義的沖突時真切的存在著的。亞里士多德早就認識到這一點,他指出,盡管法律是一種不可或缺的社會制度,但由于法律的一般性和普遍性,所以它就可能因此給解決每個個別案件帶來困難。他因而提出,在某些得到明確規(guī)定的情形中,應當允許用特殊的衡平手段來糾正法律。這種衡平雖然有犧牲某種價值目標而達致目地之嫌,但其本身弱化了沖突,即在秩序價值得到整體維護的基礎上爭取了最大限度實現(xiàn)正義的可能性和現(xiàn)實性。

  一、作為法律價值目標的秩序和正義

(一)關于秩序

  在《法理學——法哲學與法律方法》一書中,博登海默對“秩序”的概念進行了界定:在自然進程和社會進程中都存在著某種程度的一致性、連續(xù)性和確定性。1在自然界中,秩序模式的存在具有客觀性和普遍性,這是不同的觀點一致的地方,即在自然界大規(guī)模的運作現(xiàn)象的范圍中,秩序壓倒了無序。其實,在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中亦然,對秩序的追求也有其客觀規(guī)律性。社會生活中需要規(guī)范來調整人類事務的領域更加廣泛,甚至偶然在人們組成的聚集群體中,人們?yōu)榱耸乖撊后w免于潰散也會強烈地傾向于建立一種良好的法律控制制度,形成良好的人與人之間的秩序狀態(tài),從而維系整個群體的生存和發(fā)展。

  E·博登海默著,鄧正來譯,《法理學——法哲學與法律方法》,2004年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另一方面,對法律對秩序的追求也體現(xiàn)了人們的心理訴求。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指出,人具有重復在過去被認為是令人滿意的經驗或者安排的先見取向。即人們傾向于依賴于按照秩序所表明的固定的規(guī)則活動,而減少因不確定性造成的風險。其次,人們對秩序的心理需求體現(xiàn)為他們反感于受到他人的專橫待遇,即人們對自由、平等的先期期待。

  由此可以看出,秩序對人類社會而言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人的生存離不開秩序。人的生存,不是孤立的個人的生存,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人與人之間“群”的關系越來越緊密。人的衣食住行乃至更大的經濟利益并不是完全分立的。這就不可避免地產生沖突,而秩序就是防止人們?yōu)榱俗畲笙薅鹊刈分鹱约旱睦娑罱K使自己和社會走向毀滅。

  2、人的發(fā)展、進步也離不開秩序。秩序除了使人們有序地獲得需求滿足生存以外,良好的秩序有利于激勵人的創(chuàng)造性和進取心,促進人和社會的發(fā)展進步。2

  對正義的辯論一直是普遍關注而爭論不休的問題。正義作為一個抽象的法律

(二)關于正義

  概念,不同的人對此有著不同的理解,不同的人看到的是正義的不同方面,正如博登海默所言,正義有著一張普羅透斯似的臉,變幻無常,隨時可呈不同形狀并具有極不相同的面貌。柏拉圖在其《共和國》中提出了一個關于正義共和國的學說。他認為,正義存在于社會有機體各個部分間的和諧關系之中。每個公民必須在其所屬的地位上盡自己的義務,做與其本性最想適合的事情。而亞里士多德認為,正義存在于某種平等之中。他把正義分為分配正義和矯正正義??枴ゑR克思和弗里德里?!ざ鞲袼固岢?,實現(xiàn)資源與經濟地位平等化的更為廣泛的規(guī)劃。英國哲學家和社會學家赫伯特·斯賓塞的觀點則明顯不同于前人,他認為同正義相聯(lián)系的最高價值并不是平等,而是自由。

  在法律思想史中,正義與“自然法”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特別是啟蒙時代,自然法被認為是一種符合正義要求的、完整的和既有的規(guī)則體系。但這一也頗有爭議的。正義并不能跟自然法完全等同,自然法是正義制度的最為根本的基礎和代表者,但自然法所包含的并不是正義的全部內涵,它是由那些最低限度的公平和合理的標準組成的,比如禁止殺人;在財產領域中的禁止偷盜、劫掠別人的財產。而正義除此還包括一個特定的政治社會制度中被認為是正義的規(guī)則和政策,以及正義作為人類社會的理想而成為法律有序化的遠大的和終極的目地。

  綜合各家對正義的價值內涵的爭論,博登海默對此給予同樣的關注,即法律所追求的正義包括自由、平等、安全和公共福利。具體而言:

  1、在一個正義的法律制度所必須予以充分考慮的人的需要中,自由占有一 2 張云秀,論法律與和諧的共同價值追求——秩序與正義,重慶工商大學學報,2006年第5期 個顯著位置。要求自由的欲望是人類根深蒂固的一種欲望。整個法律正義的哲學就是一自由觀念為核心建立起來的。然而,這里所說的自由是有限制的自由,即這種自由被限定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

  2、由于所有社會都遵循規(guī)則或者一般標準,所以通過規(guī)范制度本身的運作就可以實現(xiàn)某種程度上的平等。為正義而斗爭,在一定情況下都是為了消除一種法律上的或為習慣所贊同的不平等安排而展開的。筆者認為,平等作為正義的一個內容也有其絕對性和相對性。因為人們對平等的自發(fā)需求和任何時期被任何人所享有的平等是絕對的,而對合理歧視的承認又是其相對性的表現(xiàn)。3

  3、安全是正義的一張幕后交椅,是因為安全在法律秩序中的作用具有從屬性和派生性,它的存在有助于人們的自由、平等以及后文中的公共福利的實現(xiàn)和維持。

  4、公共福利作為正義的一個內容,實際上也是對自由、平等、安全的價值整合。博登海默認為,在某些情況下,正義提出了這樣一個要求,即賦予人的自由、平等和安全應當在最大程度上與公共福利相一致。

  二、秩序與正義的沖突

  從上述對秩序和正義的界定可以看出,秩序是法律在形式上的價值表征,正義則反映法律的實質上的價值取向,因而,只有法律在形式和實質上相一致時,秩序和正義才會和諧共存。然而,秩序與正義的不一致是常態(tài),秩序與正義的沖突問題在現(xiàn)實社會生活的實踐中是常有發(fā)生的。秩序與正義都作為法律的價值目標而不能同時實現(xiàn),因為任何人為的制度都不可能同時實現(xiàn)兩種價值,即一仆不能侍二主。所以,我們可以討論兩種極端的假設:沒有秩序的正義和沒有正義的秩序。若是沒有秩序的正義,表現(xiàn)為社會對正義的機械的、僵化的信仰和崇拜,人們按照這種要求建立的規(guī)范是極其苛刻的,甚至超過了人的承受范圍。而沒有正義的秩序,表現(xiàn)為徒有一套規(guī)范制度的形式,完全忽略了制度背后的岌岌可危的基礎。沒有正義的秩序是可能存在的,如一定范圍內的專制。但是正如約翰·迪金森所說的,“我們所需要的不只是一個具有確定的一般性規(guī)則的制度,我們還需要該制度規(guī)則是以正義為基礎的。否則,這個制度就會不可行;而且由于它違反了根深蒂固的判斷傾向和標準,所以它會不斷的被人們違反,進而它也不可能提供確定性,而這種確定性則是該制度存在的理由”。

  應當看到,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法律都在盡量避免走這兩個極端,并找到了調和兩者的手段。但在實踐中,秩序和正義的沖突也是偶爾存在的。

  例如,為了秩序的維護而犧牲一定的正義,即基于法律的規(guī)范及其所蘊含的目的的穩(wěn)定性和確定性,執(zhí)法者、司法者和守法者傾向于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來維護一貫以來所形成的社會秩序,亦或是為了維系穩(wěn)定的社會秩序而踐行法律。以上 3 唐仲清,秩序、法律與正義——博登海默法律哲學微探,遼東學院學報,2005年第5期 海市的釣魚式執(zhí)法為例。2009年9月8日,上海白領張軍(化名)因好心幫載一名自稱胃痛要去醫(yī)院的路人,結果卻被城市交通執(zhí)法大隊認定為載客黑車,以“非法營運”為由扣車并罰款1萬元。原來那名路人是執(zhí)法大隊的“鉤子”,專門誘人入甕的。在“釣魚式”執(zhí)法中,受騙車主多為公司上班、有兩人為私人老板司機。欺騙他們的“鉤子”各出奇招,有說“家人出車禍急著趕去”,有扮成急著要生孩子的孕婦,甚至還有“鉤子”一手吊個鹽水瓶去攔車的。對此,閔行區(qū)相關部門公開在電視媒體上表態(tài),他們的執(zhí)法是合法的。據了解,民間鉤子數(shù)量在2006年激增,皆因規(guī)定舉報有獎,每輛次獎勵500元。當年,甚至還出現(xiàn)了一名女“鉤子”被黑車司機殺害的惡性事件。這些職業(yè)舉報人形成了有組織的群體,一般有一個“鉤子頭”和執(zhí)法人員聯(lián)系,每個“鉤子”頭各有地盤。一個成熟的鉤子能做到既安全又證據充分,月收入少則三五千,多則五六千元;鉤子頭一年可達十幾萬。一條黑車執(zhí)罰產業(yè)鏈似乎悄然形成。4對非法營運的黑車進行處罰,是基于社會管理和維護社會秩序的需要,這本無可厚非。對非法營運的處罰也有其現(xiàn)實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都有所規(guī)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執(zhí)法者為了實現(xiàn)打擊非法營運,維護社會秩序的目的而設下執(zhí)法圈套造成了嚴重的后果。這是對社會普遍認可的正義和道德秩序的一種破壞。一個政府的權威由其一貫的良好作風,如民主、公平、公正、透明的形成,人們發(fā)自內心的對其產生信任。但政府作為執(zhí)法者一方面標榜自己維護秩序和正義,一方面采取釣魚式執(zhí)法的方法,這就違反了執(zhí)法正義的初衷,會造成社會整體的正義觀的動蕩,甚至引發(fā)社會的秩序混亂。

  另一方面,也可能發(fā)生這樣的情況,例如,在特定的案件中,對正義的追求使執(zhí)法者、司法者犧牲了有序的連續(xù)性。為正義的利益而背棄了既定規(guī)范的要求有時候被認為是必要的,但是應當看到這種犧牲是有代價的,比如社會秩序在一定時期內的退步。美國著名的“米蘭達規(guī)則”的產生有其深刻的原因。既是迫于當時的社會壓力,又是對種族歧視的自我反省,聯(lián)邦最高法院想真正對典型的被告人提供保護,就要借助于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判例。因此,1966年誕生的米蘭達規(guī)則,不能說不是歷史發(fā)展的必然及當時社會現(xiàn)實的結果。最終聯(lián)邦最高法院在1966年對米蘭達強奸案作出判決,以米蘭達規(guī)則代替了長期以來的“自愿性”測試。米蘭達規(guī)則包括沉默權和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 4 兩個部分,這在一定意義上被視為美國法律的程序正義中的一個大的突破。但應當看到,米蘭達規(guī)則產生伊始,哈蘭大法官就對其可能放縱犯罪的結果及其所帶來的社會成本表示了憂慮。很多學者也認為,米蘭達規(guī)則會造成巨大的執(zhí)法障礙,嚴重影響警察破案率,造成放縱犯罪、威脅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根據早期的調查數(shù)據顯示,米蘭達判決之前的訊問成功率為55%到60%。例如,1960年加里佛尼亞州兩個城市中的自白率分別為% 和%。1961年底特律的一項調查顯示自白率為%,到1965年稍稍降低至%。1960年紐黑文的自白率為58%-63%。但根據卡塞爾在1996年對鹽湖城地區(qū)檢察官辦公室進行的實證調查的數(shù)據,總體的自白率僅有%,明顯低于米蘭達判決之前的水平,因此能夠驗證米蘭達規(guī)則使自白率有所降低的假設。同時,在未實行米蘭達規(guī)則英國和加拿大,自白率都超過60%,英國警察在61%-85%的案件中都能得到嫌疑人自白,在加拿大這一數(shù)字為70%,這些也說明美國適用的米蘭達規(guī)則對嫌疑人自白有抑制作用。5從上述數(shù)據可以看出,米蘭達規(guī)則的確造成了對既成的社會秩序的沖撞,并導致社會秩序在一定范圍內的破壞。

  綜上所述,秩序和正義都作為法律的價值在實際生活中會產生沖突,可能出現(xiàn)犧牲一方偏頗一方的情況。但是,秩序和正義之間的沖突并不是不可調和的。相反,在一個健全并行之有效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中,秩序與正義是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的。表現(xiàn)為正義表征著秩序;正義是秩序的內在規(guī)定性;秩序和正義具有內在的統(tǒng)一性等。而這一切的關鍵可以歸結為,秩序與正義的衡平。

  三、秩序與正義的衡平

(一)制定健全而行之有效的法律規(guī)范制度

  正如博登海默在《法理學——法哲學與法律方法》一書中論述的那樣,法律是秩序與正義的綜合體。因此,要實現(xiàn)秩序與正義的衡平,首先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規(guī)范制度。這就要求法律在形式效力上能夠實現(xiàn)社會秩序的建構和維系,還要反映社會整體的正義觀念。只要一個法律制度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和要求,社會就會認為該項法律制度是正義的,或者其合理程度至少是能為人們所接受的?!胺杀仨毷欠€(wěn)定的,但不可一成不變?!绷_斯科·龐德的這句話揭示了一個永恒而無可辯駁的真理。因此法律規(guī)范制度形成以后也并不是一勞永逸的,因為隨著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fā)展,法律也要隨之有一定的調整,使之與社會和經濟發(fā)展的現(xiàn)狀及其所代表的正義相適應。法律本身的穩(wěn)定性、確定性并不足以為我們提供一個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還必須服從這種發(fā)展進步所提出的正義要求,這就涉及法律的修改問題。法律的修改對社會秩序的影響可能是緩慢而漸進的,但它的確會使原有的社會秩序產生一定的變革,因此,必要的法律修正要選擇在適當?shù)臅r候有序的進行,并且要對法律的修正而受到損害的人保 5 證其損害為最低限度。

(二)法律的執(zhí)行

  制定一套健全而行之有效的法律規(guī)范制度在現(xiàn)階段還是一個尚未達到的目標,因而就現(xiàn)有的法律規(guī)范制度而言,要確保秩序的維系和正義的實現(xiàn)就要依靠執(zhí)法者和司法者的力量?,F(xiàn)有法律尤其穩(wěn)定性和確定性,這就有利于確保該項法律規(guī)則得以有效的遵守和實施,進而有利于秩序的建立。而且,如果大多數(shù)公民都分享了該項法律規(guī)則所傳達的正義觀念,那么可以認為法律規(guī)范是符合社會正義的。執(zhí)法者在執(zhí)法時可能會對秩序和正義的價值取向進行必要的選擇。在司法裁判中也是一樣,司法機關可能為了著重維系社會秩序而犧牲一定的正義,或者為彰顯社會正義而一定的秩序的犧牲為代價,這就是司法機關的裁量,即對法律的秩序和正義的衡平。執(zhí)法和司法總的來說是為了法律的秩序作用及其增進正義的目的。但是由于人和制度規(guī)范的缺陷,即人不是神圣全能的人,制度也不是成熟的和高度發(fā)達的制度,那么執(zhí)法和司法中的裁量要遵循一定的標準,或者稱之為比例原則,以實現(xiàn)秩序與正義的衡平。

  綜上所述,完善而行之有效的法律規(guī)范制度與法律的執(zhí)行是調和法律所追求的秩序和正義沖突的兩種解決方式,而兩者又是法治的組成部分,因此,實行法治就成為維系社會秩序和實現(xiàn)社會正義的有效路徑。

  四、結語

  法律的秩序價值和正義價值都是法律不斷追求的價值目標,兩者不可偏廢其一。但在現(xiàn)階段不能依靠絕對完善而強大的法律規(guī)范實現(xiàn)秩序和正義的最大限度的共存,因此要調節(jié)秩序價值與正義價值的沖突,就需要對兩者進行衡平。而將兩者統(tǒng)一于法治化建設無疑是一個最優(yōu)的方式。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國法治化進程的目標,它不僅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而且有利于社會正義的建構和實現(xiàn),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中之重就是民主法治建設,因此要集中力量建立民主法治制度。

  參考文獻:

  E·博登海默著,鄧正來譯,《法理學——法哲學與法律方法》,2004年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正義和理想的追求3

  追求正義4000字?。?!------結合羅爾斯的正義理論

  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一種理

  論,無論它多么精致和簡潔,只要它不真實,就必須加以拒絕或修正;同樣,某

  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如何有效率,只要它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

------羅爾斯《正義論》 正義,是千百年來人類不懈追求的一種美好社會理想和愿望,是人類社會所

  共同向往和追求的。何謂正義?《辭?!纷龀鋈缦陆忉專簩φ巍⒎?、道德等

  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

  從哲學角度來看,正義是倫理學、政治學的基本范疇?!罢x”一詞,在中國最早見于《荀子》:“不學問,無正義,以富利為隆,是俗人者也?!闭x

  觀念萌于原始人的平等觀,形成于私有財產出現(xiàn)后的社會。

  不同社會或階級的人們對“正義”有著不同的解釋: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

  為,人們按自己的等級做應當做的事就是正義;基督教倫理學家則認為,肉體應

  當歸順于靈魂就是正義;馬克思主義倫理學認為,正義與否的客觀標準主要在于

  其行為是否符合社會發(fā)展的要求與廣大群眾的利益。

  到了20 世紀70年代,美國著名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的著作《正義論》

  從公平正義入手,全面系統(tǒng)深刻地論證了自由與公平、個人與國家、機會與結果

  等廣泛的社會政治問題,力圖為現(xiàn)代西方社會重建“公平正義”的道德基礎。

  羅爾斯1921年出生于馬里蘭的巴爾的摩,18歲進入普林斯頓大學,期間,對神學產生濃厚興趣,一度想成為一名公會牧師。二戰(zhàn)時入伍服役,后來拒絕升

  軍官的機會退伍回大學念書。1943年畢業(yè)于普林斯頓大學,1950年獲該校博士

  學位。先后在普林斯頓大學、康奈爾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和哈佛大學任教。盡管

  著作不多,但其在西方學術界影響甚大。

  羅爾斯的正義論,追本溯源,可以在古希臘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那里找到它的濫觴。但它有別于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的正義思想。同樣是講正義, 柏拉圖和

  亞里士多德強調的是社會秩序,認為正義體現(xiàn)為國家和諧的秩序。而羅爾斯強調的是人的自由平等, 認為人的自由是正義的核心。

  羅爾斯的正義思想是近代資產階級啟蒙主義思想的繼承和發(fā)展。他的正義

  論,繼承了啟蒙時期自由主義這一傳統(tǒng)。但更為重要的是,他修正和發(fā)展了啟蒙

  主義思想家的正義思想。這主要表現(xiàn)在: 羅爾斯從人都處在“無知的面紗”中的“原初狀態(tài)”出發(fā), 推出正義的兩條根本原則。

  第一條原則:每個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地享有和其他人相當?shù)幕镜淖杂?/p>

  權利。第二條原則: 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①在與正義的儲

  存原則一致的情況下,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②依系于在機會公平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

  羅爾斯假定, 正義的兩個原則之所以是公正合理的原則, 就在于它們是在原初狀態(tài)中被人們一致同意的選擇。原初狀態(tài)是一種其間所達到的任何契約都是

  公平的狀態(tài), 是一種各方在其中都是作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 選擇的結果不受

  偶然因素或社會力量的相對平等所決定的狀態(tài)。羅爾斯著重考察了兩個正義原則

  和功利原則之間的選擇問題。他借用“最大的最小值規(guī)則”來解決人們在正義原

  則與功利原則之間的選擇問題。得出了兩個正義原則正是由原初狀態(tài)提出來選擇

  問題的合理答案這一結論。

  羅爾斯認為, 社會正義原則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 是一種合作體系中主要的社會安排, 它們支配權利與義務的分配, 調節(jié)社會和經濟利益的分配。這樣, 將正義的兩個原則應用于社會的基本結構, 就是要確定與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 并對它們進行合理調節(jié)。具體地說, 正義的第一個原則就是支配權利與利益的分配, 第二個原則就是調節(jié)社會和經濟利益的分配。

  第一個原則可概括為平等原則, 它規(guī)定和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在羅爾斯看來, 公民的平等自由權利的基本內容, 大致有政治上的自由(選舉和被選舉擔任公職的權利), 及言論和集會自由;良心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個人的自由和保障個人財產的權利;依法不受任意逮捕和剝奪財產的自由。而且, 按照平等原則,這些自由都要求是一律平等的;因為一個正義社會中的公民擁有同樣的基本權利。

  第二個原則可以概括為差別原則。這一原則就是要調節(jié)社會和經濟利益分配。因為社會的財富和收入的分配會因為社會、自然等因素而無法做到絕對平等;這就需要調節(jié)社會財富和收入的分配, 使它合乎每個人的利益, 特別是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利益;同時, 在機會公平的基礎上, 權力地位和領導性職務必須向所有人開放, 以便所有人都有可能進入權力地位和擔當領導性職務。

  羅爾斯認為, 正義的兩個原則不是等量齊觀而是第一個原則優(yōu)先于第二個原則。第二個原則中的公平機會優(yōu)先于差別原則, 只有在充分滿足了前一個原則的情況下才考慮后一原則。這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 第一個優(yōu)先原則是自由的優(yōu)先性, 即平等自由的原則對第二個原則的優(yōu)先。因為只有自由的主張獲得滿足之后, 其他原則才能發(fā)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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