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一区爱区精品无码_无码熟妇人妻AV_日本免费一区二区三区最新_国产AV寂寞骚妇

露天煤礦礦領導崗位職責3篇(露天煤礦礦長)

時間:2023-03-09 19:21:01 綜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露天煤礦礦領導崗位職責3篇(露天煤礦礦長),供大家參考。

露天煤礦礦領導崗位職責3篇(露天煤礦礦長)

露天煤礦礦領導崗位職責1

  一、主要負責人職責

  一、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自覺遵守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不斷提高安全知識水平,規(guī)范自身安全行為。

  二、依法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辦事有章可循。

  三、組織制訂礦山安全規(guī)章和各崗位人員操作規(guī)程,負責向各部門、各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按照礦山實際,合理設置安全設施,保證安全生產的投入到位。

  五、督促、檢查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六、按照礦山實際,組織編制礦山安全計劃和應急處理方案。

  七、接受上級安監(jiān)和相關部門的檢查,及時匯報安全情況,如實反映安全事故。

  二、分管負責人職責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覺遵守安全法規(guī),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負責礦山日常安全工作,對礦山的安全生產負責。

  三、負責對礦山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及年度目標責任書的編制和簽訂。

  四、組織礦山安全知識的學習、教育和業(yè)務培訓,考核年度安全工作的實施情況。

  五、落實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整改方案,落實安全資金投入。

  六、隨時留心觀察重點部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落實緊急救援措施。

  七、做好年度安全工作總結和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三、安全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成立專門的安全組織機構,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生產安全。

  三、確定安全防護區(qū),加強生產、用電、運輸、維修安全,設立安全防范標志,強化安全宣傳教育。

  四、加強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整治安全隱患。

  五、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四、門衛(wèi)崗位職責

  一、負責全廠保衛(wèi)工作。做好防盜、消防、環(huán)保劃定區(qū)域等具體工作。

  二、負責外來進出人員、車輛、貨物的檢查登記。不符出庫手續(xù)的不予放行。

  三、堅持值班,堅守崗位,維持秩序。

  四、自覺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搞好分管承擔的其它工作。

  五、注意形象,有事及時匯報。

  五、倉庫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做好庫房安全保衛(wèi)工作。防火、防盜、防霉、防蛀、防腐、防潮、防漏。

  二、做好庫房內原料、輔料、設備的分庫、分碼、分類擺放管理。不錯亂、不雜放。

  三、倉庫物品堆放整齊,做到“三對應”(即:帳、卡、物互相對應),有利倉庫盤點。

  四、做好物品出入庫登記和盤存記錄。

  五、收發(fā)物品應當面點清,按數(shù)量、規(guī)格、品種如數(shù)收發(fā),若有問題及時糾正。

  六、機修班長崗位職責

  一、負責全廠機械設備的維修和保養(yǎng)。

  二、定期檢查所有設備、設施及電器線路運轉是否安全正常,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檢修整改。

  三、做好工作班記錄、交接班記錄、生產現(xiàn)場運轉正常記錄。

  四、兼護全廠水、電和各種公用器具的維護、維修、保養(yǎng)、安全。

  五、負責對主要生產設備制定定期檢修計劃,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維修任務,不得妨礙生產。

  七、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熟悉露天礦山安全有關規(guī)定,定期參加安全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

  二、服從安排,聽從指揮,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接受任何人違章指揮。

  三、搞好自身安全,作業(yè)前先檢查作業(yè)點安全狀況,作業(yè)過程中預防垮蹋、高處墜落及危巖、浮石,不留傘檐,保證安全生產。

  四、抓好產品質量,保持生產現(xiàn)場清潔,做好水土保持。

  五、嚴禁從事與本職無關的事情,否則后果自負。

  八、爆破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本工作崗位安全生產負責;

  二、嚴格爆破器材的領取和退還登記制度,嚴格使用標準規(guī)范所規(guī)定的設備和工具;

  三、爆破員對爆破裝藥、引爆的安全負責,并對使用的爆破器材安全負責,制止與爆破無關的人員進入爆破現(xiàn)場,制止非本工作人員接觸和動用爆破器材。

  四、對不遵守爆破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和事有權進行制止。

  五、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事故的預防與搶救常識。會熟練使用各類搶救器材,參加事礦應急救援演練以主其他安全生產活動。

  六、勤奮工作,注意勞動保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九、機械維修工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工作崗位的安全負責。

  二、負責機械設備設施的檢修和維護,嚴格執(zhí)行維護檢修制度。

  三、熱愛本職工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掌握檢修中的事故特點,參加事故應急演練以及其它安全生產活動。

  四、正確使用各類檢修工具和儀器、儀表搞好檢修安全生產。

  五、注意工作環(huán)境的勞動衛(wèi)生,做好勞動安全防護工作,搞好本職工作。

  十、電工安全生產職責

  一、電工必須經持有上崗作業(yè)證。

  二、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和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本工作崗位的安全負責。

  三、必須掌握配電系統(tǒng)接線情況及主要設備的性能及線路結構與走向,熟悉各類控制線路和連鎖裝置與安全保護裝置,經常維護、檢修和保養(yǎng),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tài)。

  四、配電室要保持干燥、無雜物,閑雜人員不得入內。

  五、負責維護、保養(yǎng)所操作使用的設備、儀器儀表工具。

  六、電器設備的安裝和檢修,都應停電進行。如必須要帶電作業(yè)時必須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且必須設監(jiān)護人,嚴禁非專業(yè)人員帶電安裝、修理和移電器設備。

  七、雷擊時禁止操作一切電器設備設施。

  八、經常巡視檢查電氣設備、線路及安裝用電情況,做好記錄。及時清除電器線路隱患,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九、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電氣火災預防與撲救常識,會果斷判斷和處理電氣故障,會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演練、以及其它安全生產活動。

  10 十

  一、破碎工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本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在破碎過程中應檢查設備性能和安全設施,保證機況良好。

  三、應按指定的堆料場地進行規(guī)范堆料,按章操作,保持人與機的安全距離,防止飛石傷害。

  四、做好防塵保護,注意工作場所的勞動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注意個人勞動保護。

  五、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掌握破碎過程的事故預防,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演練以及其它安全生產活動。

  11 十

  二、汽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法,嚴格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規(guī)則;

  二、嚴格執(zhí)行本廠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必須持駕駛證上崗開車;

  三、加強安全技術學習,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學習專業(yè)知識、提高專業(yè)技術水平;

  四、嚴禁酒后駕車,嚴禁使用報廢車和拼裝車;

  五、嚴禁人貨混裝,貨物應裝牢捆實;

  六、接受礦山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參加事故應急演練;

  七、做好運輸工作中的一切安全工作。

  12 十

  三、裝卸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一、必須經專業(yè)培訓合格,有操作資格證;

  二、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本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三、熟悉操作技能,服從管理,聽從安排,嚴格按指揮信號操作;

  四、搞好機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使機車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五、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裝載機操作過程中的安全常識,積極參加事故應急演練;

  六、做好本職工作,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13 十

  四、炸藥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本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術操作規(guī)程,對本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二、嚴格執(zhí)行爆炸物品的保管制度,保證炸材倉庫內無雜物、火源,清潔、干燥、衛(wèi)生;

  三、庫存物品應根據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性能分類整齊堆放,并有明顯的標記,以便查閱和發(fā)放;

  四、庫存物資要定期進盤店、清查,保證帳、物、卡相符,防止失盜和物品因保管不當而損壞;

  五、嚴格實行領取,清退簽名登記制度和庫門雙人雙鎖制度;

  六、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做好炸藥庫的安全生產工作。

  14 十

  五、后勤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對本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負責保管好各類安全生產資料,并建立安全生產檔案。

  三、伙食應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四、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積極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五、做好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15 十

  六、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及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

  二、積極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做好記錄,監(jiān)督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違章及時制止;

  三、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管好應急救援器材;

  四、出現(xiàn)災情時立即指揮在場員工,全力以赴,應急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

  五、保護發(fā)事故現(xiàn)場、積極協(xié)助調查事故原因;

  六、認真做好本廠安全生產工作。

  16 十

  七、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本廠的綜合協(xié)調,組織與外單位聯(lián)系、溝通、合作等工作。

  二、負責綜合調研,了解動態(tài),收集信息,當好本廠領導的參謀、助手。

  三、負責督促、催辦各項任務的落實。

  四、對上級下發(fā)的文件提出處理意見;嚴格管理、使用本廠印章。

  五、組織擬定工作計劃、總結、重要文稿。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一、具體負責班組承擔的工作;

  二、協(xié)調及安排好本班組的日常工作,按時按質量完成任務;

  三、督促檢查班組成員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確保安全生產;

  四、協(xié)調好與其他班組間的關系,認真做好班組間的工作交接;

  五、積極主動地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

  八、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露天煤礦礦領導崗位職責2

  安全員崗位責任制1、認真學習、宣傳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煤礦安全生產及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2、在分管副礦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作業(yè),并及時匯報。3.、負責監(jiān)督檢查采坑各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落實,督促作業(yè)人員嚴格執(zhí)行煤礦“三大規(guī)程” 4、有權制止“三違”現(xiàn)象及冒險作業(yè),并對三違作業(yè)人員做出處理意見。5、做好采剝、排土、穿爆等工作面和各作業(yè)點的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6、負責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安全行為,檢查運輸車輛是否在限速內行駛。7、參與各類安全工作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和跟班記錄。8、熟悉工作區(qū)域的各種安全生產情況且有預防和處理突出事故的能力。9、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做到衣服整齊、戴好安全帽。10、發(fā)生事故時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態(tài)擴大,同時保護好現(xiàn)場,并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11、參加煤礦強險救災,事故調查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找事故原因、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

  爆破員崗位責任制 1、爆破員必須由專業(yè)好、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爆破員上崗工作前要經過專門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并經礦領、公安、安全等部門審查批準,報縣市公安局備案,發(fā)給爆破合格證,才允許工作。其他無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上崗,任何單位和個人決不允許以任何借口隨意派人頂崗、爆破,爆破的工作應設專人負責。2、嚴格執(zhí)行清退庫手續(xù)、炸藥、雷管、爆管等爆破器材,應按采坑的需用量專人領取,保管使用,絕不能亂扔亂放,若剩余必須如數(shù)退庫,做到領、用、退三者一枚不少,并備詳細的登記記錄。3、炸藥、雷管必須分開運送,應有押送員、保安護送。爆破器材運往工作地時,及時設置如警戒線,警戒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放炮區(qū)域。4、每班的爆破次數(shù)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放炮前驗收炮眼是否合格,裝藥時嚴禁用金屬棍裝藥,一律用木制炮棍。5、大爆破或特殊地段爆破要把裝藥量進行微差分段,最大一段藥量控制在設計范圍內。6、爆破前一切人員必須離開危險區(qū),可進行結網路等工作,合格后方可爆破。7、爆破前必須通知,并使危險區(qū)的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避坑有關路口要設好崗哨。8、爆破后有關人員必須對爆破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盲炮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后方可進行作業(yè)。9、爆破施工中除執(zhí)行規(guī)程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爆破管理安全規(guī)定》和國家《爆破安全規(guī)程》和公司的 有關規(guī)定。

  現(xiàn)場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加強現(xiàn)場管理,保證機械設備運轉正常,2、搞好本職范圍內的業(yè)務工作,嚴格按“安全規(guī)程”及文明生產,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對違反規(guī)程的有權停止作業(yè)。3、負責干線、坑下運輸?shù)缆罚磐粮删€的養(yǎng)護工作,對不符合車輛通行的道路、地段要拿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4、現(xiàn)場管理人員在現(xiàn)場管理過程中應積極、主動、耐心、細致。5、抓好質量標準化工作,并達到規(guī)定要求。6、對全體司機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禁酒后駕車,或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7、負責采坑煤質量管理,采剝過程中一定要分清煤的種類、層數(shù)。票、煤、車三者必須相符。8、工作面上方無浮石及傘檐,施工過程中工作邊上必須穩(wěn)定無下落浮石,派人觀察情況。9、經常對所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執(zhí)行情況,主動布置安全生產,不斷改進勞動條件,把安全措施納入生產計劃。

露天煤礦礦領導崗位職責3

  目錄

  第一部分:礦領導班子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長...............................................9 黨總支書記........................................15 生產副礦長........................................19 安全副礦長........................................23 總工程師..........................................27 工會主席..........................................31 紀委書記..........................................34

  第二部分:副總工程(助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副總工程師(助理)................................37

  第三部分:職能部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安全生產責任制......................42 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44 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副部長..............................49 安監(jiān)員............................................52 技術員............................................55 本質安全管理體系辦公室主任........................58 本質安全管理體系管理員............................61 資料管理員........................................64 生產技術部安全生產責任制..........................66 生產技術部部長....................................67

  1 生產技術部副部長..................................71 技術員............................................74 測量工............................................76 煤質化驗員........................................78 報表統(tǒng)計員........................................80 儲量管理員........................................81 水文地質工程師....................................83 繪圖員............................................87 資料管理員........................................89 調度室安全生產責任制..............................91 調度室主任........................................93 調度員............................................97 司磅員...........................................100 設備監(jiān)測工.......................................102 統(tǒng)計員...........................................105 煤場管理員.......................................107

  第四部分:生產服務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生產服務部安全生產責任制.........................110 生產服務部部長...................................112 生產服務部支部書記...............................115 材料供應副部長...................................118 計劃(統(tǒng)計)員...................................121

  2 采購員...........................................124 材料保管員.......................................126 火工品庫工.......................................128 火工庫門衛(wèi).......................................130 物資詢價員.......................................132 后勤副部長.......................................134食堂管理員.......................................138食堂保管員.......................................141食堂廚師長.......................................143食堂炊事員.......................................145食堂服務員.......................................147食堂采購員.......................................149浴室工作人員.....................................151辦公及宿舍區(qū)域管理員.............................152辦公及宿舍清潔工.................................154鍋爐房管理員....................................156第五部分:區(qū)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剝離隊安全生產責任制.............................159剝離隊隊長.......................................161剝離隊副隊長.....................................164技術員...........................................168采煤隊安全生產責任制.............................1713

  采煤隊隊長.......................................172 采剝隊支部書記...................................175 采煤隊副隊長.....................................178 技術員...........................................182 穿爆隊安全生產責任制.............................185 穿爆隊隊長.......................................186穿爆隊副隊長.....................................189技術員...........................................191機電選煤隊安全生產責任制.........................194機電選煤隊隊長...................................196機電選煤隊支部書記...............................201機電選煤隊副隊長.................................204技術員...........................................207第六部分: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采煤班組長.......................................211剝離班組長.......................................215爆破班組長.......................................219穿孔組組長.......................................223風選生產班長.....................................227風選維修班長.....................................230第七部分:各崗位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

  水源井水泵工.....................................2344

  裝載機司機.......................................236 推土機司機.......................................238 壓路機司機.......................................240 貨車司機.........................................242 灑水車司機.......................................244 生產指揮車司機...................................246火工車司機.......................................248爆破員...........................................250警戒員...........................................252空壓機司機.......................................254現(xiàn)場保管員.......................................256鉆機司機.........................................258鉆機電工.........................................260自卸汽車司機.....................................262挖掘機司機.......................................264排土場現(xiàn)場指揮工.................................266機動車維修工.....................................268采剝現(xiàn)場指揮工...................................270給煤機司機.......................................272破碎機司機.......................................274皮帶輸送機司機...................................277主選機司機.......................................2815

  鉗工.............................................284 外線電工.........................................287 內線電工.........................................289 架線工...........................................292 群監(jiān)員和青安崗員.................................294 電焊工...........................................296氣焊工...........................................299配電工...........................................302變電所值班人員...................................305機修工...........................................309司爐工...........................................312水暖工...........................................315刮板機司機.......................................318設備管理員.......................................322節(jié)能減排管理員...................................325灑水滅塵工.......................................328工具管理員.......................................330集控室操作工.....................................333第八部分:機關部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團委安全生產責任制.............................337團委書記.........................................338綜合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制.........................3396

  綜合辦公室主任...................................340 綜合辦公室副主任.................................342 綜合辦公室干事...................................343 綜合辦公室收發(fā)員.................................344 綜合辦公室服務員.................................345 機關黨支部書記...................................346檔案管理員.......................................348綜合辦公室小車駕駛員.............................349財務勞資部安全生產責任責任制.....................350財務勞資部部長...................................352財務副部長.......................................357會計.............................................361出納.............................................366勞資副部長.......................................369勞資員...........................................37

  1第一部分

  礦領導班子安全生產責任制 8

  礦長

  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礦長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職業(yè)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事故的能力,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礦長在工作中要盡職盡責,切實搞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組織本煤礦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guī)定,保證煤礦安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證煤礦再生產、管理過程中所配備的各類特種作業(yè)人員符合要求。

  第3條 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責任制,并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第4條 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等,并嚴格按照相關制定對各部門、人員進行考核、落實。

  第5條 建立、健全符合實際情況的和崗位工種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宣傳貫徹、教育工作,確保各崗位工種按章作業(yè)。

  9 第6條 保證煤礦的安全生產投入,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相關的資金及時到位、使用適當。

  第7條 負責組織編制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8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技術水平和產品的科技含量。

  第9條 切實保證煤礦生產過程中人、財、物等資源要求。第10條 每周主持召開一次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安全隱患,制定解決措施,檢查上一次辦公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研究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大決策。

  第11條 經常深入煤礦生產現(xiàn)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12條 在本礦積極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3條 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14條 按照有關規(guī)定要求,安排對從業(yè)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未經培訓人員上崗作業(yè)。

  第15條 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如實報告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自覺接受監(jiān)督。

  第16條 加強職業(yè)危害的防治與治理,做好作業(yè)現(xiàn)場的勞動

  10 保護工作,按規(guī)定安排相對的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第17條 確保煤礦依法生產,不得超層越界開采、不得擅自提高開采上限、不得超額定能力生產。

  第18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時,礦長要立即組織指揮搶救,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xiàn)場,防止事故擴大。

  第19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礦長職權。第20條 積極加強本質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管理。

  二、責任追究

  第21條 未依照有關規(guī)定保證煤礦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致使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導致發(fā)生生產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礦長的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礦長撤職處分。

  第22條 未履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礦長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礦長撤職處分或罰款處罰。依照前款規(guī)定受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第23條 在本單位發(fā)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11 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24條 未及時組織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礦長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礦長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礦長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2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26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xiàn)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12 第27條 煤礦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做好職業(yè)危害的防治與治理、勞動保護、健康檢查等工作,按照有關法律進行處罰,對礦長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第28條煤礦超層越界開采,擅自提高開采上限、超額能力生產的,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29條煤礦未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guī)定,或在生產、建設過程中未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礦長應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30條煤礦未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責任制,礦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31條違反相關法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安排不適宜上崗人員從事相關崗位的工作時,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32條未組織編制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或未組織實施的,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33條不能夠充分保證煤礦安全、生產所需的人、財、物等資源,影響到安全的,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34條不經常深入現(xiàn)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的,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35條未安排對從業(yè)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培訓,或安排

  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作業(yè),礦長負主要責任。

  第36條煤礦企業(yè)未建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礦長負直接

  13 責任。

  第37條在事故調查處理完畢以后,未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未根據事故調查處理決定落實對煤礦相關責任人處罰的,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38條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安全審查中,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39條未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如實報告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或故意報告虛假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40條在副礦長直接負責的事故中,礦長負領導責任。第41條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42條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礦長職權,造成管理空崗的,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43條未對本質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管理,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44條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黨總支書記

  黨總支書記是煤礦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掌握煤礦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專業(yè)知識。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配合礦長組織本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規(guī)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監(jiān)督檢查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和各科室(區(qū)隊)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業(yè)務保安制度的落實情況,并督促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第3條 經常深入現(xiàn)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4條 參加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總結部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第5條 充分發(fā)動工會、團委等組織,積極支持煤礦各副礦長和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真正做到黨政工團齊抓共管。

  第6條 積極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7條 掌握煤礦干部職工的思想動態(tài),及時消除干部職工的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思想。

  15 第8條 監(jiān)督勞動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保護從業(yè)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9條 經常檢查本質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并提出指導性意見。

  二、責任追究

  第10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黨總支書記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11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黨總支書記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

  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xiàn)場的;

(三)

  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2條 對煤礦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從業(yè)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16 第13條 煤礦未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guī)定,或在生產建設過程中未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黨總支書記負主要責任。

  第14條 煤礦未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責任制,黨總支書記負重要責任。

  第15條 煤礦未按有關規(guī)定設置安全生產機構、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人員和裝備的,黨總支書記負重要責任。

  第16條 不及時參加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黨委書記對導致的后果負直接責任。

  第17條 未安排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的,黨總支書記負直接責任。

  第18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黨總支書記應負直接責任。

  第19條 不能夠經常深入現(xiàn)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的,黨總支書記負直接責任。

  第20條 在礦長負直接責任的重大事故中,黨總支書記負主要責任或重要責任。

  第21條 未經常檢查本質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且未提出指導性意見的,黨總支書記負直接責任。

  第22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

  17 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黨內處分和經濟處罰。

  生產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是煤礦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對采煤、機電、運輸、防治水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生產副礦長必須熟練掌握專業(yè)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生產副礦長必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組織生產。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必須加強對分管職能部門的領導,對職能部門提出需要解決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解決有關問題。

  第3條 協(xié)助礦長主持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并對煤礦生產中的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第4條 組織相關人員編制各專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等,并組織實施。

  第5條 組織編制各專業(yè)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第6條 定期組織進行生產系統(tǒng)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保證人員、時間、資金、措施、質量“五落實”。

  第7條 負責組織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領導小組,并進行指導。

  第8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19 第9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二、責任追究

  第10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生產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11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生產副礦長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xiàn)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2條 未及時組織進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

  20 報的,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13條 對煤礦生產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14條 煤礦在原煤生產過程中未認真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15條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16條 分管的有關部門工作不協(xié)調,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的,生產副礦長負領導責任。

  第17條 未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填領導小組,或在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填時未及時進行指導,發(fā)生事故的,生產副礦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18條 未及時編制原煤生產系統(tǒng)安全技措工程計劃,或在資金到位的情況下,不能夠保證按照安全投入計劃及時完成相關工程、落實相關措施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19條 分管的職能部門、區(qū)隊,安排沒有操作資格、沒有上崗資格證的人員上崗操作的,生產副礦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0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21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安全審查中,生產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

  21 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22條 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23條 在分管科室、區(qū)隊領導人負直接責任的事故中,生產副礦長負領導責任。

  第24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是煤礦安全管理、監(jiān)督、檢查的主要負責人,必須熟練掌握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專業(yè)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安全副礦長必須監(jiān)督煤礦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guī)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及時向礦長提出設置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安全監(jiān)察人員和裝備的具體意見,確保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并適應本煤礦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條 協(xié)助礦長督促檢查各分管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業(yè)務部門、人員的業(yè)務保安、安全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實情況。

  第4條 參加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第5條 組織編制煤礦安全管理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6條 協(xié)助礦長編制煤礦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懲細則。

  23 第7條 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主導意見。第8條 審查、監(jiān)督煤礦按計劃如期、保質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第9條 監(jiān)督煤礦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10條 負責組織開展、監(jiān)督專職安全監(jiān)察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從業(yè)人員進行的相關安全教育培訓,業(yè)務學習,不斷提高其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時清退不稱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11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2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第13條 組織、協(xié)調本質安全管理體系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按規(guī)定程序,帶頭經常檢查。

  二、責任追究

  第14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安全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15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安全

  24 副礦長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xiàn)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6條 煤礦安全管理部門的設置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配備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jiān)察人員和裝備不適應工作需要,未及時向礦長提出建議的,安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17條 煤礦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安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18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安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19條 未嚴格審查、及時監(jiān)督煤礦按計劃如期、保質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安全副礦長負重要責任。

  第20條 未及時監(jiān)督煤礦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安全副礦長負主要責任。

  第21條 未安排對從業(yè)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安全培訓,或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作業(yè),安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22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安全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安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25 第23條 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安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24條 在分管部門領導人員負直接責任的事故中,安全副礦長負領導責任。安全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第25條 本質安全管理體系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中未及時組織、協(xié)調的,同時不經常帶頭檢查,第26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總工程師

  總工程師是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第一責任者,負責采煤、剝離、機電、運輸、防治水、救護等技術管理工作。總工程師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專業(yè)知識,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偣こ處熢诠ぷ髦袘M職盡責,切實搞好本單位的技術管理工作。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全面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組織編制煤礦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安全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認真組織研究、制定煤礦的生產布局及接續(xù)計劃,確保接續(xù)正常,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管理。

  第3條 組織編制煤礦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根據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第4條 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對煤礦的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措施進行會審。

  第5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安全技術水平。

  第6條 定期組織進行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7條 按時參加礦長、生產副礦長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會

  27 議,并提出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意見。

  第8條 督促、檢查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制落實和技術管理等工作,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

  第9條 負責督促、檢查輔助救護隊的技術管理和裝備、設施的配備、日常訓練及值班。

  第10條 協(xié)助礦長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第11條 組織編制《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12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3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第14條 積極參與本質安全管理體系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在技術上提供保障。

  二、責任追究

  第1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總工程師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16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總工程師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xiàn)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7條 未及時組織進行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18條 總工程師對煤礦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第19條 組織編制的煤礦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不合理,或在組織救災演習過程中發(fā)生意外,總工程師應負直接責任。

  第20條 煤礦生產技術規(guī)定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總工程師應負直接責任。

  第21條 煤礦的生產布局及接續(xù)計劃不合理,接續(xù)失調,造成安全隱患或發(fā)生重大事故的,總工程師應負直接責任。

  第22條 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違反有關規(guī)定,審查中沒有發(fā)現(xiàn)的,總工程師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23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24條 輔助救護隊的技術管理混亂,裝備、設施配備情況

  29 達不到應急需求,日常訓練和值班情況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未盡到督促、檢查職責的,總工程師應負直接責任。

  第25條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能夠指導應急救援的,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26條 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27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總工程師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28條 未參與本質安全管理體系各環(huán)節(jié)工作,且在技術上未提供保障的,總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29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工會主席

  工會主席是煤礦從業(yè)人員利益的主要代表人,要努力保護從業(yè)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工會主席應積極配合、監(jiān)督礦長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搞好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監(jiān)督礦長開展安全工作,認真組織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規(guī)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必須代表廣大干部職工,監(jiān)督有關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3條 建立群眾性的安全監(jiān)督網絡,健全群眾監(jiān)督制度。第4條 經常組織群眾性的安全監(jiān)察活動,不斷促進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5條 經常深入現(xiàn)場,監(jiān)察、督促安全生產工作。第6條 監(jiān)督煤礦與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合法,切實保護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7條 監(jiān)督煤礦企業(yè)足額為干部職工進行人身傷害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必須的保險。

  第8條 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聽取、審議礦長的安全生產工作報告,并參加有關煤礦安全生產重大事項的31 表決。

  第9條 督促、檢查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制落實情況和業(yè)務保安的情況,定期組織安全評比活動。

  第10條 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第11條 開展“三違”人員的幫教活動,強化“三違”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12條 抓好工會本質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工作。

  二、責任追究

  第13條 沒有對礦長等負責人進行有效的群眾監(jiān)督,在礦長負直接責任的重大事故中,工會主席應負主要責任。

  第14條 煤礦企業(yè)與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合法,不能夠有效的保護從業(yè)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工會主席應負直接責任。

  第15條 不能夠有效監(jiān)督煤礦企業(yè)足額為從業(yè)人員進行工傷、養(yǎng)老、醫(yī)療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必須的保險,工會主席應負直接責任。

  第16條 未建立群眾性的安全監(jiān)督網絡,未健全群眾監(jiān)督工作監(jiān)督、檢查不力的,工會主席應負直接責任。

  第17條 未組織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導致工會對煤礦安全工作監(jiān)督、檢查不力的,工會主席負直接責任。

  第18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工會主席負直接責任。

  第19條 未認真履行職責,開展“三違”人員的幫教的,工

  32 會主席負直接責任。

  第20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工會主席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工會主席負直接責任。

  第21條 在分管科室領導人負直接責任的事故中,工會主席負領導責任。

  第22條 未抓好工會本質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工作的,工會主席負直接責任。

  第23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紀委書記

  紀委書記負責緊密結合煤礦安全生產實際,協(xié)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xié)調反腐敗工作。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紀委的指示、決議。

  第2條 主持紀委的全面工作。傳達、批閱上級文件,向黨委和上級紀委請示、匯報工作,貫徹、落實上級紀委和黨委決議。

  第3條 負責紀委領導班子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定期召開紀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搞好班子團結,充分調動紀委一班人的積極性,認真做好紀委工作。

  第4條 認真貫徹中央、中紀委和上級文件精神,協(xié)助黨委抓好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本礦的貫徹執(zhí)行。負責黨員領導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

  第5條 組織召開紀委會,傳達上級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討論、決定紀委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及討論案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有關事宜。

  第6條 定期向黨委和上級紀委請示報告工作,按時完成黨委和上級紀委部署的各項任務。

  第7條 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全面掌握紀檢工作情況,總結紀檢工作經驗,經常督促、指導、檢查紀委辦公室和基層紀檢工

  34 作。

  第8條 負責對處、科級黨員領導干部的紀律教育與監(jiān)督。監(jiān)督檢查黨員領導干部遵守和執(zhí)行的黨的紀律情況,特別是遵守和執(zhí)行政治紀律的情況。

  第9條 參與本礦重大問題的決策,參與對本礦干部的考評以及獎懲工作。

  第10條 接待重要的上訪人員,組織領導調查處理黨員違紀案件。

  第11條 做好紀檢干部隊伍的自身建設工作。掌握紀檢干部的思想工作情況,組織紀檢干部學習理論,不斷提高專兼職紀檢干部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搞好紀檢干部的廉潔自律、增強拒腐防變能力。

  第12條 嚴格監(jiān)督本質安全管理體系辦的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二、責任追究

  第13條 未履行崗位職責或造成事故,進行責任追究;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部分

  副總工程(助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副總工程師(助理)

  副總工程師(助理)是各項專業(yè)技術管理的具體負責人,負責各項工作的技術組織、管理等工作。副總工程師(助理)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yè)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副總工程師(助理)應盡職盡責,積極協(xié)助總工程師開展各項技術管理工作,提高煤礦技術管理水平。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總工程師在煤礦生產過程中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等,搞好本礦的技術管理工作。

  第2條 協(xié)調好相關部門的安全工作。

  第3條 協(xié)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煤礦的長遠規(guī)劃,對煤礦的生產布局方案及接續(xù)計劃進行審查,確保煤礦接續(xù)正常,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管理。

  第4條 協(xié)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煤礦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

  第5條 組織有關人員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等;工作面現(xiàn)場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副總工程師(助理)應及時組織制定,補充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6條 協(xié)助總工程師對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審批。第7條 協(xié)助總工程師進行重大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37 第8條 參加工作面投產驗收。

  第9條 對工作面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經常檢查工作面工程質量和規(guī)程、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第10條 對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技術管理全面負責。第11條 協(xié)助總工程師組織制定煤礦的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維修計劃,確保機電、運輸系統(tǒng)正常、安全運轉。

  第12條 在采區(qū)、工作面投產驗收中,確認機電、運輸系統(tǒng)合理、可靠。

  第13條 積極參與本質安全管理體系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在技術上提供保障。

  二、責任追究

  第14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副總工程師(助理)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15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副總工程師(助理)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xiàn)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6條 未及時組織進行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17條 副總工程師(助理)按照分工對煤礦的各項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18條 煤礦各項技術規(guī)定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等規(guī)定,副總工程師(助理)應負直接責任。

  第19條 未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各項專業(yè)安全技術措施,或編制的措施不合理,副總工程師(助理)負主要責任。

  第20條 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有明顯不足或缺陷,審查中沒有發(fā)現(xiàn)的,副總工程師(助理)負直接責任。

  第21條 未按規(guī)定檢查工作面規(guī)程、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副總工程師(助理)負主要責任。

  第22條 工作面現(xiàn)場條件發(fā)生變化時,未及時組織制定、補

  39 充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副總工程師(助理)應負主要責任。

  第23條 副總工程師(助理)對煤礦的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方面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24條 煤礦機電、運輸規(guī)定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副總工程師(助理)負直接責任。

  第25條 未對機電、運輸系統(tǒng)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不經常檢查機電、運輸系統(tǒng)技術管理工作,副總工程師(助理)負直接責任。

  第26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副總工程師(助理)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副總工程師(助理)負直接責任。

  第27條 未參與本質安全管理體系各環(huán)節(jié)工作,且在技術上未提供保障的,副總工程師(助理)負直接責任。

  第28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部分

  職能部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41 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部門,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安全生產。

  第1條 堅持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條例。

  第2條 經常深入一線掌握安全情況,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意見,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第3條 對于排水、穿孔、爆破、運輸、邊坡管理、風選系統(tǒng)等,要進行嚴格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處理。

  第4條 經常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好各類安全活動。

  第5條

  參與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第6條

  參與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審查、實施。

  第7條

  統(tǒng)計分析事故,定期研究事故趨勢和重大安全問題,組織參加事故調查處理,按期上報,并對防范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8條

  協(xié)助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規(guī)程學習,并檢查學習情況,加強職工安全意識。

  第9條

  加大對“三違”人員的查處,獎罰分明公開、公正。第10條 做好培訓辦證工作,堅持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2 第11條 做好工傷登記、職業(yè)病鑒定和安全統(tǒng)計報表上報工作。

  第12條 加強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管理,做好作業(yè)場所的職業(yè)衛(wèi)生和勞動保護,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塵、毒危害,保證作業(yè)場所符合國家職業(yè)衛(wèi)生標準,確保職工身心健康。

  第13條 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所有職工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第14條 根據**集團和礦業(yè)公司質量標準化有關規(guī)定,搞好本礦質量標準化和本質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第15條 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規(guī)定,做好環(huán)保工作。

  43 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

  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必須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開展安全檢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安全副礦長開展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工作,保證煤礦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等規(guī)定。

  第2條 負責組織制定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照規(guī)定考核。

  第3條 參與煤礦生產布局及接續(xù)計劃的審查。

  第4條 參與其他單位編制的有關設計、規(guī)程、安全措施審查。第5條 監(jiān)督施工單位在安措工程施工中安全資金使用。安措工程完工后,參加竣工驗收。

  第6條 根據實際情況經常分析煤礦的安全狀況,向安全副礦長提出具體意見。

  第7條 加強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治理情況的監(jiān)察,確保重大隱患按時得到有效整改。

  第8條 制定并組織落實安全技術培訓管理制度。第9條 組織生產從業(yè)人員培訓上崗。

  第10條 組織、安排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上崗。第11條 建立完善的安全技術培訓檔案。

  44 第12條 指導、協(xié)助相關部門開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工作,切實提高煤礦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第13條 按時參加煤礦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做好安全例會、安全辦公會議的會議記錄、存檔管理,提出具體意見。

  第14條 按規(guī)定組織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第15條 及時匯總、總結安監(jiān)員的工作情況。

  第16條 保證煤礦安全系統(tǒng)工程的正常運行,及時分析、處理存在的問題。

  第17條 經常深入現(xiàn)場,及時查處現(xiàn)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經常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yè)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采剝工程的進度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18條 負責組織對“三違”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管理。第19條 參與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第20條 參與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審查、實施。

  第21條 按照煤礦安全獎罰規(guī)定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22條 監(jiān)督礦安全設施、設備、儀器(表)的使用及采剝作業(yè)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

  第23條 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職業(yè)危害預防和管理工作。第24條 參與和組織實施環(huán)保建設。第25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45 第26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二、責任追究

  第27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的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未按要求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五)對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從業(yè)人員開具虛假證明;

(六)發(fā)現(xiàn)有生產從業(yè)人員不按規(guī)定進行培訓上崗不加以制止;

(七)將安全培訓資質證書出售、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

(八)由于安全技術培訓質量差,誤導職工造成事故,給安全生產帶來影響;

(九)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

  第28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的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xiàn)場;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29條 未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或未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的,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負直接責任。

  第30條 在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參加的煤礦有關設計審查中,出現(xiàn)明顯技術失誤的,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負相應責任。

  第31條 對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監(jiān)督的,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負直接責任。

  第32條 未及時根據實際情況分析煤礦的安全狀況,向安全礦長提出具體建議的,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負直接責任。

  第33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負直接責任。

  第34條 未按照規(guī)定要求及時組織安全檢查的,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負直接責任。

  第35條 未及時匯總、總結各安全監(jiān)察員的檢查情況,提出具體的改進意見,致使安全檢查工作脫節(jié),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負直接責任。

  第36條 煤礦安全管理系統(tǒng)工程不能夠有效的運行,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負直接責任。

  第37條 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

  47 長負直接責任。

  第38條 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督察)、審查中,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負直接責任。

  第39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相應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48 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副部長

  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副部長應積極協(xié)助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在分工范圍內開展相關工作,對分工范圍內的工作負責。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副部長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開展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工作,保證煤礦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等規(guī)定。

  第2條 按照分工要求負責組織制定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照規(guī)定考核。

  第3條 按照分工要求參與其他單位編制的有關設計、規(guī)程、安全措施審查。

  第4條 參與組織對“三違”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管理。第5條

  參與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第6條

  參與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審查、實施。

  第7條

  按照煤礦安全獎罰規(guī)定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8條

  根據實際情況經常分析煤礦的安全狀況,向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部長提出具體意見。

  第9條

  加強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治理情

  49 況的監(jiān)察,確保重大隱患按時得到有效整改。

  第10條 參與組織安排生產從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培訓。

  第11條

  指導、協(xié)助相關部門開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工作,切實提高煤礦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第12條

  經常深入現(xiàn)場,及時查處現(xiàn)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經常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yè)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采剝工程的進度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13條

  及時向部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第14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二、責任追究

  第1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副部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的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按分工要求未對從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五)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

  第16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安全

露天煤礦礦領導崗位職責3篇(露天煤礦礦長)相關文章:

某礦礦長崗位職責6篇 礦山礦長崗位 職責

土建精裝工程師崗位職責4篇(精裝工程師和土建工程師)

土建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崗位職責4篇(土建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經營部經理崗位職責7篇(經營部職責及崗位職責)

業(yè)務稽核崗位職責3篇(業(yè)務稽核崗位職責是什么)

采購稽核員崗位職責3篇 采購稽核員崗位職責怎么寫

銀行業(yè)協(xié)會秘書處崗位職責4篇(河南銀行業(yè)協(xié)會秘書處)

機修學徒崗位職責要求6篇(機修學徒的崗位職責)

熱電機修班長崗位職責3篇(熱電機修班長崗位職責是什么)

娛樂場所值班經理崗位職責3篇(娛樂場所崗位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