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帶薪休假制度3篇 完善帶薪休假制度,供大家參考。
帶薪休假制度1
職工帶薪休假制度
根據 2008年1月1日國務院發(fā)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我公司也對此做了職工帶薪休假制度:
1.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 年休假在1個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安排。
4.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新疆程XXXXXX有限公司2013年6月1日
帶薪休假制度2
為了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1、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后,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2、國家規(guī)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于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4、工作人員因承擔野外地質勘查、野外測繪、遠洋科學考察、極地科學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務,所在單位不能在本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安排。
5、機關、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征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機關、事業(yè)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余部分應當由所在單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解決。實行工資統發(fā)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fā)。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的條例;于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八條
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發(fā)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第九條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第十條
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帶薪休假制度3
員工帶薪休假制度
一、為保障員工的權益,充分調節(jié)身心,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XXXXXXX店。
三、本制度所包含的帶薪假期為:年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哺乳假、喪假、路程假。
四、年假
1、入職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5天帶薪年假,年假不包含休息日及國家法定假日。學員休年假需在轉正工作滿一年后。
2、入職工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員工,每多工作一年,可增加一天年假。
3、入職工作十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15天年假。
五、婚假
1、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員工(初婚),享有8天婚假;再婚員工,享有3天婚假。
2、員工申請婚假(結婚登記一年內),需提前15天提出申請,并提交結婚證復印件一份至人力資源部?;榧贋檫B續(xù)休假,一次性休完?;榧俨话菹⑷占皣曳ǘ偃铡?/p>
六、產假(含產前檢查)
1、孕期員工例行產檢的,產檢時間需提前告知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產檢日(視孕周數分別給予1-2天時間)計為正常工作時間,如非例行產檢則按照病假計算。例行產檢為:懷孕1-28周,每四周一次; 懷孕29-36周,每二周一次;懷孕37周以上,每周一次。
2、女員工生育可享受128天產假,如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員工休產假前需填寫《員工產假申請表》,如遇難產或多胞胎者,需在產假(128天)結束前提供相關資料并告知人力資源部。
4、產假為連續(xù)假期,包含休息日及國家法定假日。
5、產假期間,公司正常支付其工資,并繳納社會保險。
6、員工產假結束后,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xù)。若一周內未準時到崗,則視為自動離職,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七、陪產假
1、男員工配偶生產,可享受15天陪產假。
2、陪產假為連續(xù)休假,需一次性休完,包含休息日及國家法定假日。
3、員工申請陪產假,需提交《嬰兒出生證明》復印件一份至人力資源部,否則以事假處理。
八、哺乳假
1、女員工自生產之日起一年內,可享受每天一小時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
九、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去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3天喪假。
2、喪假為連續(xù)休假,包含休息日及國家法定假日。
十、路程假
1、春節(jié)休假期間,單程500公里以上的員工(地址以身份證為準),可享受2天路程假。
2、路程假為連續(xù)休假,不包含休息日及國家法定假日。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帶薪休假制度3篇 完善帶薪休假制度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