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曹植臺詞3篇,以供借鑒。
曹植臺詞1
《三國殺》武將曹植技能/用法介紹 最佳武將曹植分析_聚俠網
三國殺性價武將曹植分析:
【落英】——當其他角色的梅花牌,因棄牌或判定而進入棄牌堆時,你可以獲得之?!揪圃姟俊裟愕奈鋵⑴普娉?,你可以(在合理的時機)將你的武將牌翻面來視為使用一張【酒】;當你的武將牌背面朝上時你受到傷害,你可在傷害結算后將之翻回正面。
那些個吹曹植強的難道就沒看到梅花多半是殺,酒詩要翻面做代價,翻面狀態(tài)不動白的事實。關鍵時刻一個酒殺就over了。
對于曹植,能拿到好一點的武器如貫石斧,關鍵時刻一個酒殺,明知道被集火但又不是一血時果斷無代價喝酒,都是不錯的選擇。至于連弩距離硬傷必須承認,對手也不會傻到明弩時還不集火讓你無限翻面下去,往往拿到連弩一把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多半曹植都好不過兩刀三刀流或者集火。
可以為隊友吸引分擔火力這點還是不錯的,2998價格明顯虛高。依我看,充其量不過曹丕那個價位而已,追求性價比的同學可以無視他了,打打順風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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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臺詞2
對曹植的不同評價
在我國文學史上許多有爭議的人物中,曹植還不算是歧見最多的。不過在他的評價問題上,不同意見還是不少。這種分歧在古代即已存在,延續(xù)到現代又有所發(fā)展。本文只著重就發(fā)生在晚近的一場討論試作回顧和評述,并對討論中提出的一些問題表示筆者的一些意見。
這場討論發(fā)生在50年代。問題首先是由郭沫若先生《論曹植》(以下簡稱“郭文”)一文提出的。文章最初寫于1943年,1947年收入《歷史人物》一書中出版,解放后此書又于1952年改訂再版。郭文從批駁鐘嶸、王通、丁晏等人關于曹植的一些說法人手,對曹植的各個方面都提出了重新評價的主張。文章認為,曹植在前期(建安時期)與曹丕爭為太子中“用術”,“相欺以詐”,在后期受曹丕、曹叡的猜忌打擊,“委實也咎由自取”,而曹植“在文學史上的地位,一大半是封建意識湊成了他”,他“好摹仿,好修飾,便開出了六朝駢儷文字的先河”;文章還就一些具體作品提出了看法,如認為《洛神賦》“感甄”,“我看應該也是情理中的事”,說《與楊德祖書》是“令人難以卒讀的自尊自大的文字”,是“標準的?文人相輕”?等等。文章在全面貶低曹植的同時,又處處以曹丕作反襯,“曹丕恰恰和他成為一個極鮮明的對照”。
《歷史人物》再版后三年,有人出來著文商榷了,這就是刊載在《文史哲》1995年第6期上的賈斯榮先生的《關于(論曹植)》(以下簡稱“賈文”)。賈文對郭文所論及的一系列問題,幾乎都持相反意見,文章在列舉一些史料進行分析后認為,在建安時期丕、植兄弟太子之爭中,“曹丕是一個十分陰毒奸險的人”,曹植則是有著“浪漫不羈的天真性格的人”,“和他哥哥曹丕比較起來,他的行為卻是光明磊落得多的”,文章又說,“至于在文學方面的成就,和他的哥哥相比,則更不可同日而語了,數千年來已有定評”。文章從方法上批評了郭文,說郭文“抹煞了前人的一切意見,歪曲了許多事實。在他自己卻認為這是?極盡平反?之能事,故意地要和前人來打一場糊涂官司,翻一翻舊案。……這樣的研究方法,是有些主觀片面的”。文章還表示不同意郭文對《洛神賦》、《與楊德祖書》、《七哀詩》等的解釋。賈文發(fā)表一年多后,《歷史研究》1957年第2期上刊載了張德鈞先生《關于曹植的評價問題》(以下簡稱“張文”)一文。張文幾乎在所有問題上都為郭文辯護,而對賈文提出駁難。張文也對一些史料進行了分析,認為曹植在建安時期“與丁儀、丁翼、楊修等交構,謀奪王位繼承權,終因違法亂紀失寵,和玩弄詐術事敗,乃沒有奪去曹丕以兄長身份本來應作太子繼承王位的權利”。關于曹植后期的受迫害,張文則說“曹植最受折磨的日子,乃在曹叡當政時”,認為不少苛待曹植的事都“與曹丕無干”。關于曹植的文學成就,張文不同意賈文“在他(曹植)的作品里就出現了強烈的現實主義傾向”的說法,認為曹植許多作品“都還沒有出離曹植個人的利益得失的情況,要說已有?強烈的現實主義傾向?,恐怕結論下得早了一點”,與此相對,張文認為曹丕的作品“單從題目上看,就可發(fā)現有許多是批判地反映社會現實的”。對于曹植的一些作品如《七哀》詩等等,張文也作了與賈文相反而與郭文相同的解釋。張文最后又專節(jié)批評了賈文的“態(tài)度問題”。
到1959年,又有廖仲安先生《關于曹植的幾個問題》(以下簡稱“廖文”)一文發(fā)表(《文學遺產》增刊第七輯)。廖文在開始部分說“我在搜集曹植的傳記材料和閱讀曹植詩歌的過程中,越來越相信郭沫若先生的分析”。不過廖文并沒有直接介入郭文——賈文——張文的討論,廖文批評的對象,主要是1957年8月出版的由高教部審定的《中國文學史教學大綱》,文章說《大綱》“在介紹曹植生平時,對他的前期生活只強調他?生于亂,長于軍?,后期生活中則強調他?遭受政治壓迫?。對他的詩歌的思想內容也突出強調其?對統(tǒng)治者的憤恨和那種要求解放自由的精神?,?反映出社會衰敗面貌和人民的痛苦生活?,?流露出他的壯志熱情和關懷國家的思想?。我覺得這些提法帶有很大的片面性”。
在廖文以后,就再也沒有別的直接參與討論的文章發(fā)表。這次討論,文章雖然不多,但彼此觀點針鋒相對,分歧頗尖銳,而四篇文章又都比較有影響,所以也可以說是解放后古典文學研究界的一次比較重要的討論。從基本觀點來說,郭、張、廖三文比較接近,它們都從不同于傳統(tǒng)觀點的角度提出問題,并對有關史實作出新的解釋,它們不為舊說所囿,敢于提出新見的精神,對于深入探討曹植這一重要作家的生活和創(chuàng)作,無疑具有良好的作用。而且就這幾篇文章本身來說,它們也各自包含著不少好的意見。如郭文說鐘嶸《詩品》把曹丕、曹操分別列入中、下品是“分明的不公”,對曹丕的詩歌創(chuàng)作成就及文學批評功績給予充分的肯定性評價,批判了王通、丁晏諸人的曹植“以天下讓”、“忠君愛國”等腐說,指出他們是“抑丕揚植”;廖文不同意某些論者把曹植的思想動機歸結為人道主義和愛國主義,對于曹植“詞采華茂”的詩歌藝術做了細致的論述,分析其優(yōu)缺點,等等,都是頗有啟發(fā)性的意見。不過需要指出,郭、張、廖三文在努力提出新說的同時,也不免暴露出了一些問題。總的來說就是:在有關曹植生活思想和創(chuàng)作的不少重大問題上,立論存在著偏頗,對某些重要的史料,解釋不夠確切。對此,賈文曾針對郭文提出了異議。不過賈文并沒有緊緊抓住關鍵的觀點和要害的材料來進行駁論,而是較多地在“方法”問題上做文章,因此不能使問題得到應有的澄清,相反地,還引出了張文反過來談賈文的“態(tài)度”問題,使討論在一定程度上離開了問題本身,給人以節(jié)外生枝的感覺。從那次討論以來,二十多年過去了,但是,由郭文等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問題卻仍然存在,成為今天深入研究曹植工作中有待于解決的疑點,所以,把曹植的評價問題再一次提出來加以探討,我覺得還是有意義的。以下把問題歸納為三個大的部分來分別加以陳說。
如何評價前期曹植的問題
對前期(建安年間)曹植的意見分歧,主要集中在爭奪太子地位問題上。郭、張、廖三文對此都有較多的論述。三文的共同觀點是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曹植歷來受偏袒,而曹丕則受到不應有的指責;三文在為曹丕的一些歷來被認為是用術的行為辯護的同時,都認為曹植是個善于“用術”的人。
郭文說:“楊修為魏武帝主簿,與植暗通關節(jié),?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行事也未免太欠磊落。故文帝是怎樣?御之以術?我們不得而知?!薄捌鋵嵠叫亩?,丕之飲餞逼醉,未必出于有心:因為臨行之前要被召見,丕于事前未必知道。即使認為有心,但植并不是不曉事的孩童,何至于一逼便醉?即使認為這就是文帝用詐術,但曹植與楊修的暗通關節(jié)以爭求父寵,又何嘗不是用術?不僅兄弟之間未能相待以誠,即父子之間亦實際相欺以詐,這何嘗是有心韜晦,?以天下讓?的人呢?”
張文說:“楊修常陰伺操旨,給曹植豫作答教,焉知植此番送行,?稱述功德,發(fā)言有章?,不也是他們預先作好了的?”文章又引《典略》所載楊修事,說“他交關諸侯,又自認為早就該死。這里面不包含有許多陰謀詭計么?”又引《世語》載楊修使曹植出鄴門斬守者事,說“這不是楊修?慣弄權術?的事跡嗎?”
廖文說,曹丕是長子,本來最有權繼承父位,而且在建安十六年封為五官中郎將,曹操已有意叫曹丕繼承自己的爵位了,“這一過程的明確,就更可以表明曹植處心積慮地去奪取已經初步決定了的太子位置的野心,他并不是一個像一般人所描寫的單純、善良的?被壓迫者??!蔽恼掠峙e“楊修和曹植互相勾結,暗通關節(jié),?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和擅開司馬門這兩件事,說:“一直到今天,還有人說曹丕的行為是陰險權詐,曹植的行為是光明磊落,這顯然是違背歷史事實的?益價?之論?!?/p>
以上所引,包括了三文在太子之爭問題上貶抑曹植、為曹丕辯護的基本論點。這些論點,我認為是很難站得住腳的。三文貶抑曹植的立論根據,無非就是這四條:(1)楊修與曹植擅開司馬門;(2)楊修教曹植出鄴門斬守者;(3)曹丕為長子,又任五官中郎將在先;(4)楊修給曹植豫作答教。而對這四條根據作仔細推敲,它們全都不能得出三文所說的“陰謀詭計”之類的結論來。下面逐條進行分析。
關于擅開司馬門事,《魏志·陳王傳》是這樣記載的:“植嘗乘車行馳道中,開司馬門出。太祖大怒,公車令坐死?!薄独m(xù)漢書》則說:“人有白修與臨菑侯曹植飲醉共載,從司馬門出,謗訕鄢陵侯彰。太阻聞之大怒,故遂收殺之?!贝送狻恫懿偌分幸灿袃蓷l令文說及此事,說“始者謂子建兒中最可定大事,……自臨菑侯植私出,開司馬門至金門,令吾異目視此兒矣!”從這些記載中可知,這是曹植犯的一大錯誤無疑。問題在于此事的性質如何?從事實經過情況看,它是曹植醉酒后在光天化日之下干的一件違犯禮制的行為。曹植明知父親執(zhí)法嚴峻,他也不會不懂司馬門不可妄開,可他卻借著酒性,公然去以身試法,自觸霉頭。曹植做這件事,對他爭為太子毫無好處,他在這件事上的表現,應當說主要是愚蠢和荒唐,是肆意妄為。如果一定要從“用術”的角度來衡量的話,那么毋寧說他很不會用術,對陰謀詭計頗不在行。
關于出鄴門斬守者事,見于《世語》:“太祖遣太子及植各出鄴城一門,密敕門不得出,以觀其所為。太子至門,不得出而還。修先戒植:?若門不出侯,侯受王命,可斬守者?,植從之。故修遂以交構賜死?!边@則記載,賈文曾指出它近乎開玩笑,于事理上不大可信。即使實有其事吧,我認為也很難說曹丕、曹植誰做得對。曹植奉父王之命而出,受門者阻攔,在這種情況下,他斬守門人自然做得過分,但他嚴守父命,從原則上說不能算錯。曹丕受阻即還,實際上則違背了要他出門的指令。執(zhí)法嚴明的曹操難道從中就得出了曹丕可用和曹植不可用的結論?再退一步說,即令曹植在這件事上完全錯了,那也不能解釋成他在“用術”。郭文在引述這條記載以及擅開司馬門事之后說:“曹植的飛揚跋扈,不守紀律,真是足以驚人”,張文也說:“楊修教曹植斬門奪出,簡直是暴戾恣睢了!”“飛揚跋扈”也好,“暴戾恣睢”也好,不管達到怎樣“驚人”的程度,它畢竟與“用術”、“陰謀詭計”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關于第(3)點,在丕、植關系中,曹丕處于長兄地位,按照封建時代傳統(tǒng),他確實具有繼承優(yōu)先權;建安十六年他又受任為五官中郎將,按曹操事后的解釋,是有立他為太子之意的。廖文指出此點,是正確的。但是,要說在建安十六年“曹操和他的兒子們心目中已初步明確曹丕為太子了”。就又未免有些過頭。因為《立太子令》:“告子文,汝等悉為侯,而子桓獨不封,止為五官中郎將,此是太子可知也?!碑吘箤懹诮ò捕晔铝⒉茇樘訒r,令文中所說的主要是曹操當時的意思。至于此前的想法如何?那是必須結合曹操此前的言行來考察的。而我們從他此前寫的《諸兒令》“始者謂子建兒中最可定大事……”一語中即可得知,他起先無疑更加屬意于曹植,不存在早就“初步明確曹丕為太子”的事。至于廖文引曹植《離思賦》序中稱曹丕為“太子”,來證明建安十六年就已“初步明確”,也是不可靠的。我們看這篇序 建安十六年,大軍西討馬超,太子留監(jiān)國。植時從焉。意有懷戀,遂作《離思賦》云。
從“植時從焉”一句的語氣就可看出此序是事后追寫的,并非建安十六年原作。這類現象在曹植集中是不少的,如《侍太子坐》,題中作“太子”,詩中卻只稱曹丕為“公子”,這詩題也顯系后來改擬,非作詩時原有。所以丕、植之間的斗爭,很難說一定就是曹植在奪曹丕既有的太子地位。廖文還引了《魏志·賈詡傳》的一段文字,來證明是曹植要“奪宗”,但那段文字是這樣的:“是時,文帝為五官將,而臨菑侯植才名方盛,各有黨與,有奪宗之議,文帝使人問詡自固之術”??梢娛恰案鳌狈蕉荚趭Z,不是單方面的問題。當然,在奪嫡之初,曹植是處在比較主動的地位,形勢對他比較有利,這是事實。但這種形勢的出現,也不能說就是曹植及其支持者“處心積慮”地“用術”的結果。我認為,這里的關鍵因素毋寧說是在曹操身上。是他看到曹植多才,“特見寵愛”,產生了曹植“最可定大事”的想法,才形成了那種局面。至于楊修、丁氏兄弟等的“吹噓捧場”,也不可能起決定作用?!段郝浴氛f丁儀“……與臨菑侯親善,數稱其奇才。太祖既有意欲立植,而儀又共贊之?!边@里清楚地表明,是曹操本人先有立植之意,丁儀等只是順著他的意思“共贊之”而已。他們這些當著曹操之面的“贊”,言過其實,胡吹亂捧是不免的,“用術”、“陰謀詭計”卻還說不上。
關于“豫作答教”事,亦載于《世語》
修與賈逵、王凌并為主簿,而為植所友。每當就植,慮事有闕,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十余條,敕門下,教出以次答。教裁出,答已入,太祖怪其捷,推問始泄。
對這件事,郭、張、廖三文都把它當作曹植與楊修“勾結的陰謀”的典型例子來談。但是我認為,三文對這段記載的解釋是不正確的。體味原文,其實這里同曹植沒有什么大關系,它只是發(fā)生在楊修與曹操之間的一個事件。這段記載說的是,楊修擔任著丞相主簿。主簿居掾史之首,是長官的重要助手,管文書及庶務,當然要經常在府中人值供職。楊修同曹植交好,每當要去曹植那里時,他怕走開后自己的工作會有闕失,就忖度著曹操的意向,豫先寫好“答教”十余條,指示門下吏員:曹操的“教”下來,就把“答教”依次呈送進去。由于門下送得太快,“教”剛出,“答”已入,使曹操感到很奇怪。推問門下,終于弄明真情。
理解《世語》這段記載,我認為關鍵在于其中所說的“教”。劉勰說:“教者,效也,言出而民效也”(《文心雕龍·詔策》)。這是一種專門文體,是官長對下級的指示。我們檢看今本《曹操集》****有“教”七則,它們是《授崔琰東曹教》、《決議田疇讓官教》、《與韓遂教》、《征吳教》、《原賈逵教》、《合肥密教》、《賜袁渙家谷教》,都是對部下官員所發(fā)。其中二則(《征吳教》、《原賈逵教》)對賈逵發(fā),而賈逵就是楊修的同僚、三名丞相主簿之一。至于曹操對諸子,卻并無發(fā)“教”之例,今本《曹操集》中對諸子所發(fā)的,有《諸兒令》、《立太子令》、《高選諸子掾屬令》、《又下諸侯長史令》、《曹植私出開司馬門下令》,五則全是“令”,沒有一則稱“教”。由此可見,《世語》中所說的“教”,是曹操給主簿楊修的衙門公文,不是給兒子曹值的。正因此,《世語》說楊修寫好“答教”后,他直接交給了“門下”,而沒有說他交給曹植。
反過來,倘若按郭、張、廖三文所說,曹操是給曹植發(fā)的“教”,楊修去替曹植寫“答教”,那就不但不合以上所說曹操發(fā)“教”的通例,而且在事理上也講不過去。第一,《魏志·陳王傳》說得很明白,曹植在幼年時就“善屬文”,“每進見難問,應聲而對”,文思非常敏捷。曹操起先懷疑有人替他捉刀代筆,他卻反駁說:“言出為論,下筆成章,愿當面試,奈何倩人!,?后來真的面試,他“援筆立成”,曹操很驚訝。這樣一位使當時許多文人折服,并得了“繡虎”雅號的曹植,居然要請別人來替他寫“答教”,而且一下子就要代寫十余條,實在難以想象。第二,具體到楊修文才,曹植是做過評論的。他在《與楊德祖書》中把楊修與王粲、陳琳等并提,說“足下高視于上京”;但是他接著又說:“然此數子猶復不能飛軒絕跡,一舉千里也”,可見他對包括楊修在內的“今世作者”,并不怎樣佩服。所以要說他請楊修來代筆,也極不可能。第三,退一步說,就算曹植自己寫不了“答教”,而且正是請楊修代寫,那么,楊修寫好了理應交給曹植才是。但是《世語》中卻明明寫著楊修交給了“門下”,由“門下”直接進呈曹操,不僅沒有說給曹植,連經曹植之手都沒有提到。這不是太蹊蹺一點么? 總之,《世語》所載“豫作答教”事,其性質正如著名的“雞肋”故事一樣,只是楊修自己在對曹操耍他的小聰明。要說他玩忽職守、欺哄上司,都無不可,但要說這就是他勾結曹植“慣弄權術”的證明,就未免言之不實了?!?當然,把“豫作答教”解釋為楊惰替曹植“代作答教”,不自郭、張、廖三文始,《三國演義》第72回里就是這樣寫的……修又嘗為曹植作答教十余條,但操有問,植即依條答之,操每以軍國之事問植,植對答如流,操心中甚疑。后曹丕暗買植左右,偷來答教告操,操見了大怒日:“匹夫安敢欺我耶!”……
這里的描寫固然熱鬧生動,但顯然與歷史上的曹植其人其事不合。對于這里面的矛盾,毛宗崗是看出來了的,他批評說:“子建亦請人代筆耶?”這個問題提得好。當然,小說中容許虛構,我們不去苛責,但是,我們評價歷史人物,是不能沿用小說的方法的。
從以上分析中可知,郭、張、廖三文所舉出的四條理由,其實都不足以證成曹植“用術”、搞“陰謀詭計”。其中第四條與曹植無關,第三條本身是一種不很可靠的推理,即使推理能夠成立,也不能得出“用術”的結論;至于第一、二條,則不但不能作為“用術”的證據,而且恰恰表明了曹植頗不會用術。
郭、張、廖三文同時又都以很多文字來為曹丕的用術辯護。我認為,三文的辯護也是缺乏力量的。曹丕究竟有無“用術”,這也應當根據史實材料來說話
(1)《魏志·陳王傳》注引《世語》:“(楊修)與丁儀兄弟,皆欲以值為嗣。太子患之,以車載廢簏,內朝歌長吳質與謀。修以白太祖,未及推驗。太子懼,告質,質日:?何患?明日復以簏內受絹車內以惑之,倚必復重白,重白必推,而無驗,則彼受罪矣。?世子從之,修果白,而無人,太祖由是疑焉?!?2)《魏志·王粲傳》注引《世語》:“魏王嘗出征,世子及臨蓄侯并送路側。植稱述功德,發(fā)言有章,左右屬目,王亦悅焉。世子悵然自失,吳質耳日: ?王當行,流涕可也?。及辭,世子泣而拜,王及左右成歔欷,于是皆以植辭多華,而誠心不及也。”
(3)《魏志·陳王傳》:“二十四年,曹仁為關羽所圍。太祖以植為南中郎將,行征虜將軍,欲遣救仁。呼有所敕戒,植醉不能受命,于是悔而罷之?!迸嶙⒁段菏洗呵铩罚骸爸矊⑿校语嬔桑贫碇?。王召植,植不能受命,故王怒也?!?/p>
第(1)條材料,不知是什么緣故,郭、張、廖三文都沒有說及。這是丕、植及其同黨雙方斗法事件。在這事件里,楊修采取的行動是到曹操那里去告曹丕、吳質的狀,告狀自然有他的傾向性,但他說的還是實話。而曹丕與吳質的行為,起先是鬼鬼祟祟地密“謀”,當行跡被發(fā)覺后,又設計引導對方上當“受罪”。是哪一方在“用術”,還不清楚嗎? 第(2)條材料,三文都提到了,但都否認曹丕是用術者。當賈文列舉此史實,指出吳質“經常以詐術教文帝”時,張文還辯解說“事情恐怕也不能完全作這樣解釋”,“吳質教曹丕雖然是做作,但還順契人情,而楊修教曹植斬門奪出,卻簡直是暴戾恣睢了!”又說“況楊惰陰伺操旨,給曹植豫作答教,焉知植此番送行,?稱述功德,發(fā)言有章?,不也是他們預先作好了的?”事情究竟應作何解釋?我認為,從材料本身看,丕、植二人的表現,一偽一真,是不容誤解的。曹植的“稱頌功德,發(fā)言有章”的表現,我們可以說他夸夸其談、賣弄文才,但他并沒有矯情偽飾,他的一貫性格作風就是如此;而且這種事上文已經說過了,本來就是他的拿手好戲,完全毋需請別人“預先作好”。張文按照自己對“豫作答教”事的不確理解,用“焉知……不也是他們預先作好了的”這種方式,來推測史料中所沒有記載、也與曹植平生作為不相合的情節(jié),這是沒有什么說服力的。至于曹丕在這里的作為,他始而“悵然自失”,這當是真實心情的表露;但后來經過吳質的“耳曰”,一變而為“泣而拜”,卻完全是精心策劃下作出的虛假姿態(tài)。張文承認這是“做作”,很對,但又說“還順契人情”,就是強為之說了。用做作的姿態(tài)討得別人的同情,用并非出自真意的表演來騙取“誠心”的評價,這不是“順契人情”,而是偽善。
第(3)條材料,郭文、張文也說及了。但是,郭文辯解說,曹丕“逼醉”曹植是“未必出于有心”。記載中明白寫著“植將行,太子飲焉,逼而醉之”,還能說不是有心么?郭文大概自己也覺著這樣說頗難于服人,于是又接著說“即使認為這就是文帝用詐術,但曹植與楊修的暗通關節(jié)以爭父寵,又何嘗不是用術?”郭文不得已勉強承認此事中曹丕“即使”用了詐術,隨即就又不舉出任何事實地將楊修和曹植拉來陪綁,曹丕用術,曹植也是用術,兩人不分軒輊,在伯仲之間!郭文在這里的論證方式,其缺陷是頗明顯的。賈文駁郭文這一段,說作者“講起歪理來了”,“偏要打反頭官司”。這兩句話后來引起了張文的憤慨。我認為,賈文在批評用語上未免尖刻了些,但郭文本身存在的缺點是首先應當看到的。
總之,把有關史料歸納起來看,在建安時期的丕、植關系中,說曹丕有權詐行為,決不是厚誣古人,而曹植總的來說沒有用術,也不是故意為他洗刷。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陳壽在《魏志·陳王傳》中的敘述是頗為確切的,他說:
……植既以才見異,而丁儀、丁翼、楊修等為之羽翼,太祖狐疑,幾為太子者數矣。而植任性而行,不自肜勵,飲酒不節(jié)。文帝御之以術,矯情自飾,宮人左右并為之說,故遂定為嗣。
這里把爭太子位的基本過程,丕、植雙方各自的基本表現——包括用術與否——說得都很清楚,與其他史料中反映出的情形也完全符合,不妨可以把它看作是個結論。
當然,有兩點意思也是必須說清楚的,第一,我們討論丕、植在爭太子位中的表現,目的只在于澄清有關史實,因為這對于評價曹植(當然也有曹丕)這位歷史人物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這里絲毫沒有誰該當、誰不該當太子的用意。爭立太子,或者“奪宗”、“奪嫡”,一般來說,是統(tǒng)治集團的內部矛盾,在大部分情況下,它牽涉的方面往往很多很復雜,個中的是非很難作簡單的判斷。丕、植爭立事件,同樣如此。第二,我們討論曹丕、曹植用術與否,也并不意味著要對丕、植兄弟作總體性的褒貶。前期的曹植,無論從階級地位或政治處境看,他基本上就是個頗得優(yōu)寵的貴介公子。他有他的優(yōu)點,如能夠關心現實,有雄心壯志;而他的缺點也很明顯,如作風浮華,把很多精力消磨在斗雞走馬宴飲游樂上。在這些方面,丕、植兄弟其實并無根本的差別。而“用術”之類,畢竟只是一種行事手段而已。不過話要說回來,手段同目的是有密切關聯的,“用術”、“陰謀詭計”一類事,終究是剝削階級本性的反映,所以不管是誰,那怕是歷史上的偉大人物吧,他運用權詐手段去達致自己的目的,也不能不認為是一種污點。在這一點上,又是不能含糊過去的。
如何評價后期曹植的問題
關于后期(黃初、太和年間)曹植的意見分歧,主要表現在兩個問題上:(1)曹植政治上、生活上是否受到特別苛待?(2)怎樣評價曹植的不滿情緒? 在前一個問題上,廖文談得比較多些,其論點與一般說法的不同之處是認為,曹魏統(tǒng)治者對待同姓諸侯王雖然“比過去的朝代苛刻”,“但是,以對曹植來說,卻未見得比別的同姓諸侯刻薄”。這說法我以為是不夠確切的。實際情形是,曹植在黃初、太和年間,無論政治上、物質待遇上,都受到比其他同姓諸侯王更加刻薄的對待,這種苛待具體表現在三方面。
首先,曹植在黃初2年前后,曾經被兩次治罪。這是有明確的史料記載的。第一次是“黃初2年,監(jiān)國謁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有司請治罪,帝以太后故,貶爵安鄉(xiāng)侯”(《魏志》本傳),第二次是在由安鄉(xiāng)侯改封鄄城侯之后,“深為東郡太守王機、防輔吏倉輯等枉所誣白,獲罪圣朝”(《黃初六年令》)。兩次獲罪起因,都是曹丕派出的“監(jiān)國使者”、“防輔吏”奉曹丕之旨,制造借口,構陷而成。而兩次獲罪結果,都差一點被議成“三千之首戾”,有性命之虞,幸賴生母卞太后一力回護,才得免于“大辟”懲處。此后雖然再沒有發(fā)生治罪之事,但黃初4年他由鄄城徙封至廢丘,“又為監(jiān)官所舉”(《黃初六年令》),可見仍舊在曹丕使者的嚴厲督責下討生活,隨時都有獲罪的可能。這種被兩次治罪的情況,在當時曹丕諸弟中是僅有的。
其次在封爵方面,他也有異于諸兄弟。他在“貶爵安鄉(xiāng)侯”時,諸兄弟都是縣侯,惟獨他是鄉(xiāng)侯,低了一等(詳見拙文《曹植生平八考》,載《文史》第十輯)。黃初2年,諸兄弟“進爵為公”(《魏志·任城王傳》),他只是被改封為鄄城侯,還是低一等。黃初3年3月,“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為王”(《魏志·文帝紀》),這十一人中不包括曹植。“四月戊申,立鄄城侯植為鄄城王”(《文帝紀》),可見他在一個月之后才得到王爵。即使這樣,他的這個王爵實際上還是比諸兄弟低一等,因為鄄城王只是個縣王,其他諸王卻都是郡王,如曹彰的任城王、曹宇的下邳王、曹袞的北海王等,都以郡為國。到了黃初5年,曹丕下了一道詔令:“先王建國,隨時而制。漢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損耗,并省郡縣。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諸王,皆為縣王?!卑阉锌ね醵几臑榭h王,曹植才在爵號上同他的兄弟們處于平等地位。所以,不能說“曹丕作了皇帝后雖然對他很不放心,加以拘束,但是在封爵等方面仍然給以一視同仁的待遇”(廖文)。
另外,在具體物質待遇上,曹植也不如諸兄弟?!段褐尽繁緜鬏d:“時法制待蕃國既自峻迫,寮屬皆賈豎下才,兵人給其殘老,大數不過二百人。又植以前過,事事復減半”??芍幌硎苤T侯王減半的待遇。由于史料有限,我們現在已找不到很多“減半”的事例。但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是相當清楚的,那就是食邑戶數。這是衡量封爵者經濟待遇的最主要標志。曹植的食戶情況,據本傳記載是這樣的:他在建安16年初封平原侯時,食戶五千;22年增邑五千,并前萬戶。黃初2年被治罪,“我削我黜”(《責職詩》),在貶爵安鄉(xiāng)侯的同時受到削邑處罰。削去多少?具體數字闕載。不過我們從黃初3年4月他被封鄄城王時食邑僅二千五百戶,可以推算出當初削去很多,大約削剩千戶左右。因為這兩千五百戶,是他經過了由安鄉(xiāng)侯轉鄄城侯再轉鄄城王的兩次升爵增秩才達到的。黃初6年,曹丕又給他增戶五百,并前三千戶。此后一直保持這個數目,直到太和6年,曹彀最后一次給他增戶五百,共三千五百戶。而同期他的兄弟們食戶情形如何?我們可以看曹彰。據《魏志·任城王傳》載,彰于建安年間的食邑數是五千,只等于曹植的一半。而在曹丕即位后,就“增邑五千,并前萬戶”,直到黃初4年6月去世,還是這個數目。兩兩相較,對比鮮明,曹植在鄄城王時期的食邑數只及曹彰的四分之一,至于安鄉(xiāng)侯時期則還大大少于四分之一。可見“事事復減半”的說法,揆諸事實是不算夸張的。
從以上三個方面看,可以說曹植后期特別是在黃初年間,政治上生活上都受著苛待,這是有史實作依據的。這些苛待,也顯然不是所有同姓諸侯王的普遍遭遇,這里確實表現著曹丕及曹叡對曹植的迫害。
后一個問題,關于怎樣評價曹植后期的痛苦和不滿情緒,廖文也談得較多。其基本觀點是:“曹植在后期生活中牢騷怨憤之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首先政治野心遭受挫折”,“其次,曹植本人的豪華享受的欲望也比別人特別強烈……”。這說法我以為有一定道理,但也還存在可以商榷的余地。
曹植后期的痛苦或不滿,其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誠然,曹植在政治上有抱負,他的政治抱負得不到施展機會,因而心懷不滿和苦惱,這情況是有的,我們看他《求通親親表》、《陳審舉表》、《求自試表》等文章,這種情緒表現得確實頗強烈,“臣伏自惟省,豈無錐刀之用?及觀陛下之所拔授,若以臣為異姓,竊自料度,不后于朝士矣”,“臣……常愿得一奉朝覲,排金門、蹈玉陛,列有職之臣,賜須臾之問,使臣得一散所懷,攄舒蘊積,死不恨矣”,等等。但是,曹植的抱負不完全是個人性質的,其中包含有值得肯定的內容(對此下文還要詳說),所以“野心”之說似乎過于嚴厲了些。另外我們還應注意一點,上述這些文章,全都作于太和年間,這只須查一下《魏志》本傳即可明了;而在黃初年間,他卻并沒有寫過此類文字。當時曹植也有痛苦,而且痛苦的程度比太和年間更甚,但究其原因就與“野心”更加不相干了。
上文已經說過,曹植在黃初年間兩次被治罪。他差一點“將真于理,元兇是率”(《責躬詩》),他喪失了人身自由,在封地上形同“圈牢之養(yǎng)物”,而且時時受到“監(jiān)國使者”、“防輔吏”的“吹毛求瑕,千端萬緒”(《黃初六年令》)。黃初四年他到洛陽“會節(jié)氣”,是“科頭負鐵锧,徒跣詣闕下”去見曹丕的,然而曹丕“猶嚴顏色”,并不稍予見憐。在這幾年里,他的最強烈的考慮就是求生。他曾在《上責躬應詔詩表》中寫道:“竊感《相鼠》之篇?天禮遄死?之義,形影相吊,五情愧赧。以罪棄生,則違古賢?夕改?之勸,忍垢茍全,則犯詩人?胡顏?之譏……”,充分表現了他在生死問題上的恐懼。所以,他在黃初時期的痛苦,主要是屬于“憂生”性質,而不是還想在政治上撈些什么。正因此,我們看他在黃初中寫的表令文字,完全沒有提到自己在政治上有什么抱負要求之類,只是一片誠惶誠恐的氣氛。這是不能以“政治野心遭受挫折”來概括的。
曹植后期的不滿痛苦,同他“豪華享受的欲望”,也不能說沒有關系。廖文列舉《箜篌引》“置酒高堂上,親友從我游。中廚辦豐膳,烹羊宰肥牛”,以及《名都篇》中的一些游獵、宴飲描寫,指出曹植前期生活的享樂傾向,是正確的。特別是對《名都篇》,過去一般把它解釋為對貴游子弟的諷刺,廖文提出它是自敘之詞,很是。作為一名過慣了優(yōu)裕生活的貴介公子,曹植在后期過不來相對艱苦的生活,他在怨懟中包含了這方面的內容,有時甚至夸張地說“饑寒備嘗”,這是確實的。不過,若說曹植的豪華享受欲望特別強烈,他后期的不滿主要在這一方面,就不見得妥當了。首先,象曹植《箜篌引》、《名都篇》中的那種描寫,在建安詩人中并非絕無僅有。即以曹丕來說,他就寫過“朝日樂相樂,酣飲不知醉”(《善哉行》)、“朝游高臺觀,夕宴華池陰,大酋奉甘醪,狩人獻嘉禽,齊倡發(fā)東舞,秦箏奏西音”(《銅雀詩》)、“豐膳漫星陳,旨酒盈玉觴”、“獻酬紛交錯,雅舞何鏘鏘(《于譙作》)、“嘉肴重疊來,珍果在一旁,棋局縱橫陳,博弈合雙揚,功拙更勝負,歡樂美人腸”(《夏詩》)等等,這些詩句,不見得就比曹植的那些描寫遜色多少,要談“豪華享受”,這些恐亦應算入。此外,劉楨、阮璃、應埸等也有類似描寫,不過數量較少罷了。所以“特別強烈”之說,還可以斟酌。退一步說,即使“特別強烈”之說能夠成立,也不能得出曹植后期的痛苦源出于此的結論。關鍵在于,在后期,曹植過的是“王侯皆思為布衣而不能”(《袁子》)的生活,在那種嚴重政治迫害下,很難設想曹植還有心思去想望“豪華享受”。我們去看曹植后期的詩文,無論黃初還是太和年間的,里面寫了多少“豪華享受的欲望”呢?可以說極少。而廖文所舉的幾條“豪華享受”的例文,卻都可以判斷是曹植前期所作,以前期作品來證明他后期的“欲望”,這無論如何是顯得勉強的。
通過以上論述,我認為曹植在后期,特別是在曹丕黃初年間受著政治上的迫害和生活上的苛待,是不能****的事實。而他在后期詩文中所表露的痛苦和不滿,主要源出于這種迫害和苛待,不能僅僅以個人“野心”或“欲望”加以解釋。他的痛苦和不滿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也是不能予以否定的,具體來說就是,“在他政治生活體驗中暴露出統(tǒng)治階級內部的黑暗與矛盾,表現出對統(tǒng)治者的憤恨和那種要求解放自由的精神”(《中國文學史教學大綱》)。我以為這樣的評價,并不存在拔高或夸大曹植其人的問題。
如何評價曹植文學成就的問題
郭、張、廖三文都認為曹植得到的聲名過高了,三文對文學史上關于曹植成就的評價都提出了某種異議。不過三篇文章論述的問題及具體論點又是不完全一致的。下面分別加以討論。
郭文認為:“認真說,曹子建在文學史上的地位,一大半是封建意識湊成了他。人們要忠君,故痛恨曹操和曹丕,因而也就集同情于失寵的曹植?!边@種“封建意識湊成”說,我以為是說得過分了的。不錯,歷史上曾有王通等人給曹植唱過“忠君愛國”、“以天下讓”等贊歌,這些都是封建意識無疑;但是,曹植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并不是靠了王通等人的吹噓才顯赫起來的,早在王通之前數百年的魏晉時期,他的文學才能就已得到公認。曹植的同時代人陳琳就說曹植的作品“音義既遠,清辭妙句,焱絕煥炳,譬猶飛兔流星,超山越海,龍驥所不敢追,況于駑馬,可得齊足?”(《答東阿王箋》)又楊惰也說讀曹植的文章“雖諷《雅》、《頌》,不復過此”,說他是“仲尼日月,無得逾焉”(《答臨菑侯箋》),這些評價,已經很高,已開鐘嶸《詩品》之端。也許有人會說,陳、楊都交好于曹之師也”(《答東阿王書》),吳質是曹丕黨羽,他總不會也來“湊成”曹植吧!再看晉朝人。魚豢說“余每覽植之華采,思若有神”(《魏略》),陳壽說“陳思文才富艷,足以自通后葉”(《魏志·陳王傳》),左思說“(曹植)攡翰則華縱春葩”(《魏都賦》),這些贊詞,恐也同“封建意識”并無多大瓜葛。至于南北朝時鐘嶸等把曹植推尊到文章之圣的地位,也自有其文學上的標準,不能籠統(tǒng)斥之為“封建意識”。當然,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確也存在劉勰所指出的那種“文帝以位尊減才,子建以勢窘益價”的“舊談”,但這一“舊談”也很難直接與“封建意識”掛上鉤。所謂“位尊減才”、“勢窘益價”,說的是有人貶低做了皇帝的曹丕,而推崇受壓制的曹植,如果說這里表現了什么“意識”的話,那也只是有人對曹丕的行為反感、對曹植的處境同情而已。而且,這種“舊談”也僅僅保存在劉勰的間接介紹里,在今存的劉勰之前的歷史文獻中,已經完全找不到持這種“舊說”觀點的直接資料。相反地,我們倒是可以看到不少有影響的論者,在評述丕、植文學成就時持論是比較公允的,如陳壽一方面高度評價曹植,另一方面又說:“文帝天資文藻,下筆成章;博聞強識,才藝兼該;若加之曠大之度,勵以公平之誠,邁志存道,克廣德心,則古之賢王,何遠之有哉!”(《魏志·文帝紀》)這里對曹丕政治上的心胸狹窄是有微詞的,但對他文學才能還是充分肯定的,沒有“位尊減才”的意思??梢姟芭f說”雖有,卻并不很普遍,影響不是很大的。
郭文貶抑曹植文學成就的另一條理由是說他好模仿。他說:“子建的詩和文都有濃厚的新鮮綺麗之感,這是不能否認的,但它總也顯示著一個未成品的面貌。他的作品形式多出于模仿,而且痕跡異常顯露,……幾于無篇不模仿,無句不模仿,可謂集模仿之大成,模仿得有時雖然比原作更華麗,但每每是只徒夸張,不求統(tǒng)一”。這種以模仿來抹煞曹植創(chuàng)作的說法,我以為也是有失偏頗的。
曹植的某些作品,是有所依傍的,如《洛神賦》是“感宋玉對楚王說神女之事,遂作斯賦”(《洛神賦序》),《七啟》是“昔枚乘作《七發(fā)》,傅毅作《七激》,……余有慕焉,遂作《七啟》”(《七啟序》)?!毒瀑x》是“余覽揚雄《酒賦》……”之后受啟發(fā)而作,等等。但若說它們純屬模仿而略無新意,就不妥當了。即以《洛神賦》與《神女賦》而言,二者在描繪神女美妙姿容上固然手法相近,但《神女賦》基本上是娛樂君王性質,并無多少諷諭或寄托,而《洛神賦》則全篇流宕著一片哀怨之情,“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當”,這同《美女篇》中描寫一美女“盛年處房室”一樣,寄托著作者政治上不得志的悵恨。二賦的作意是不同的。至于《七啟》,寫得雖不算成功,但也不能認為就是模仿的結果。其中“鏡機子”所宣揚的“王道遐均”一套理論,同《七發(fā)》中“方術之士”的“要言妙道”還是頗異其趣的。所以,這些被指為“模仿”的作品,其實并非純然復制,基本上屬于借鑒或師法前人創(chuàng)作,不應苛責。退一步說,即使以上諸篇以及郭文所列舉的《魏德論》、《髑髏說》都是模仿之作,它們在全部曹植詩、文中所占的比重也很小,不能由此演出“無篇不模仿、無句不模仿”的結論。
郭文貶低曹植文學成就的又一條理由是說他只注重辭藻和形式,“他一方面盡力模仿古人,另一方面又愛驅使辭藻”,“由于好模仿,好修飾,便開出了六朝駢儷文字的先河。這與其說是他的功,毋寧是他的過”。張文也支持郭文之說,認為鐘嶸稱贊曹植,就是著眼于“詞采華茂”、“粲溢古今”,“完全是以文章外形的美觀與否為標準”。
曹植作品,無論詩歌、散文,率皆辭藻華美,這是事實。但對于藻飾較多這一點應作如何評價,是不能孤立地進行的。只要作品內容充實,那未采潤藻飾就不一定是件壞事,還應受到肯定??v觀曹植一生創(chuàng)作,除了前期有一部分作品比較空虛浮泛——如他的《公宴》、《斗雞》等描寫宴飲游樂的詩及某些詠物小賦——之外,內容比較充實的居多。他的詩文大多具有強烈的抒情性質,或敘自己的功名志望,或寫被壓抑的痛苦憂憤,或述對自由的追求向往,大多熱烈執(zhí)著、激昂慷慨。他更有一些作品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現實。在這種情況下他講求藻飾,不能目之為只重形式。
至于鐘嶸貶抑曹操、曹丕。列之于下、中品,當然不妥。但他推重曹植,總的來說并沒有大的過錯?!对娖贰穼Σ苤驳幕驹u語是這樣的:“骨氣奇高,詞采華茂,情兼雅怨,體被文質,粲溢古今,卓爾不群”。張文只擇取其中“詞采華茂”、“粲溢古今”兩句,就得出“完全是從文章外形的美觀與否為標準”的論斷,未免冤枉了鐘嶸?!肮菤馄娓摺?、”情兼雅怨、體被文質”這三句如何可以視而不見?這三句說的恰恰就不“完全是”“文章外形”,是著重從內容上說的。所謂“骨氣奇高”,與《文心雕龍.風骨》篇中強調的“骨勁而氣猛”的意思相通,所謂“情兼雅怨”,是指曹植作品的抒情性特征言,所謂“體被文質”,則是從內容與形式相結合的角度來肯定其創(chuàng)作。這些意思并不深奧莫測,也頗符合曹植作品實際,它既不應當引起誤解,更不存在可非難之處。
郭文把曹植創(chuàng)作與六朝駢儷文字聯系起來,認為是他開的先河,也欠允當。駢字儷句,發(fā)源甚早,應當說從西漢末劉向、劉歆父子那里就有所顯露,中經張衡、崔寔等,到蔡邕而有較大發(fā)展;他的一些散文,特別是論議碑銘,駢偶文句較多。曹植與蔡邕相比,駢化程度并不更嚴重些。曹植駢化色彩較濃的文字,大概《孔羨奉家祀碑》可以算一篇,但它比蔡邕的《郭泰碑》等來,還大有弗如之概。其實,曹植與曹丕相比,駢化傾向也不算突出。我們看二人都有的《與吳質書》、《周成漢昭論》等,駢化程度大體上相仿佛,都不及蔡邕整飭。即使是建安七子中的一些人如孔融、陳琳、王粲等,駢化也不比曹植差多少。所以把六朝駢文的發(fā)展也說成是曹植一“過”,是頗牽強的。
平心而論,曹植在文學形式上談不上有什么“過”。他特別是在五言詩發(fā)展方面,還是個有功之臣。對此廖文是說到了的:“說他在五言詩上比曹操、曹丕用力更多,對五言詩的創(chuàng)造有重大的功績,這都是沒有問題的”。的確,在他之前,五言詩雖早已存在,也出現過一些佳品,但像他這樣大量地寫作,而且寫得如此“體被文質”,前無古人。五言詩到他手里是完全成熟了。說“成熟”,詞采的豐富、表現手法的轉換多變,使詩歌面貌呈現多彩多姿的偉觀,還只是其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運用五言體詩來反映現實生活、抒情述志上取得的成功。充分發(fā)揮五言詩藝術表現的潛在能力,使它顯示出對四言詩體的巨大優(yōu)越性,曹植的功績實不可沒。
在貶抑曹植文學成就方面最有分量的論點,我以為乃是對曹植詩歌內容的現實意義提出異議。這種異議主要存在于廖文之中。廖文從兩點上作了論述。首先認為 先從歌唱時代亂離來說,曹植曾經貢獻了《送應氏詩》、《泰山梁甫行》這樣比較優(yōu)秀的詩作,給后代留下了一些時代災難的影像,但是大家反來復去舉到的,主要是這兩篇?!鸵詾槎鄶低竟J的兩篇優(yōu)秀詩篇來說,其感情的深切感人的程度也比曹操《蒿里行》、王粲《七哀詩》、陳琳《飲馬長城窟行》要略遜一籌。
這里指出曹植《送應氏詩》、《泰山梁甫行》比曹操、王粲、陳琳諸篇作品在感人程度上略遜,誠是。但是我認為這一情況是可以從作家經歷上加以合理解釋的。應當看到,曹操,陳琳、王粲比曹植年長許多,他們是漢末戰(zhàn)亂的親歷者,《蒿里行》寫得深刻、《七哀詩》寫得沉痛,都有作者各自的經歷為基礎。而曹植生于初平三年,正當王粲寫《七哀詩》(之一)的那一年。他雖然“生乎亂,長乎軍”,但他12歲時,曹操即已攻克鄴城,北方已粗定。他的《送應氏詩》也好,《泰山梁甫行》也好,都是北方大戰(zhàn)亂已平息若干年后所作。他只是寫劫后情景,當然就不及那些產生于大難之中的詩篇來得更加真切感人。但是從另一角度說,曹植在亂后還寫出這樣的批判戰(zhàn)亂、同情下層人民苦難的詩作,也就難能可貴了,對此不應求全責備。而且,倘若將曹丕來作比較的話,那么盡管曹丕長曹植五歲,對戰(zhàn)亂的記憶和感受應當比曹植更加清晰具體一些,但他卻還沒有寫出現實意義可與《泰山梁甫行》、《送應氏詩》相并比的詩來。這不也表明,曹植此類詩篇雖少,卻頗足珍貴嗎?說到數量的多寡,其實曹操、王粲、陳琳的反映漢末戰(zhàn)亂作品,“大家反來復去舉到的”基本上也就是那幾篇,并不比曹植更多,從未聽說因此就構成對他們提出批評的理由。
其次廖文認為,曹植的一些抒寫雄心壯志的作品,“他的意圖不過是想借此得到重用,從而個人可以攬取政權”。廖文不同意拿“人道主義”、“愛國主義”這類框子去套曹植的創(chuàng)作,是對的,不過,倘說曹植就是想個人“攬取政權”,恐也缺少根據。我以為曹植的“雄心壯志”,固然主要以個人對功名的追求表現出來,如他一再表示要“功勛著于景鐘,名稱垂于竹帛”,“名掛史筆,事列朝榮”(《求自試表》)“愿得展功勤,輸力于明君”(《薤露行》)等,不過這是封建時代中許多有志知識分子都使用的方式,非獨曹植如是。要作進一步的評價,還須看他的功名觀中包括哪些內容。我們看到,曹植的功名心,常常是與“國”和“民”聯系著的,如他在《與楊惰書》中說“戮力上國,流惠下民,建永世之業(yè),流金石之功”。所謂“上國”,當然指曹魏政權,他還說“事君貴于興國”,他要興曹魏。他多次寫到“西有違命之蜀,東有不臣之吳”,表示“閑居非吾志,甘心赴國憂”(《雜詩》),說“誠欲混同宇內,以致太和”(《求自試表》),這種為曹魏政權統(tǒng)一天下而戮力的思想,與今天所說的“愛國主義”誠然不是一回事,但也不能說它完全是“個人”的東西。統(tǒng)一天下,總不是件壞事。關于“民”,曹植在其詩文中常常提到“拯世濟民”、“輔主惠民”等,他還說過“古之仁君,必有棄國以為百姓”(《轉封東阿王謝表》)。這種把君、民聯系在一起,把百姓置于國之先的觀點,是傳統(tǒng)的民本思想的一種表現。它雖然不比“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那樣旗幟鮮明,但大體上反映了曹植重視百姓的傾向。從這種民本論出發(fā),曹植對他所了解到的人民困苦頗表同情。除了《送應氏詩》、《泰山梁甫行》等大家共知的外,還有如他曾向明帝上表,述“數年以來,水旱不時,民困衣食,師徒之發(fā),歲歲增調”(《陳審舉表》),“兵不解于外,民罷困于內,促耕不解其饑,疾蠶不救其寒”(《諫伐遼東表》)等情況,提出“臣以為當今之務,在于省徭役,薄賦斂,勤農桑”(《諫伐遼東表》)等等意見。這些意見,盡管沒有化為任何具體的政治措施(這里也有客觀條件限制),但就它們本身來說,還是有進步意義的。曹植對功名的追求中既然包含有這種為“國”為“民”的因素,我們也就不能籠而統(tǒng)之地說他的“意圖”完全是個人性質的。總之,無論從思想內容還是藝術形式看,曹植在創(chuàng)作上的成就不應低估。他在生前就取得了很大的名聲,死后更長久地受到推崇,絕非偶然。這既不是“封建意識所湊成”,也不是人們純以“外表美觀”為衡量標準的結果,而是文學史的客觀規(guī)律——給一位優(yōu)秀作家以應有地位——在起作用。說到對曹植的推崇,張文曾說,那僅僅是南北朝形式主義文風泛濫時期的現象,“我們也不妨考察一下盛唐詩人又曾經特別推尊過曹植沒有呢?在我所接觸到的一般文獻上實找不出”。不過張文所說是不確的,我這里舉一位公認的盛唐詩人杜甫為例,他就曾寫過:“賦料揚雄敵,詩看子建親”(《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文章曹植波瀾闊,服食劉安德業(yè)尊”(《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見寄》)、“子建文章壯,河間經術存”(《別李義》),這些詩句都出于《杜工部集》,這書算不上特殊文獻,詩句的意義也毋須解釋,它們難道還不能表明,對曹植的推尊并不限于南北朝時期,而且同“形式主義文風”并無必然聯系嗎? 以上主要就郭文、張文、廖文所涉及的有關方面問題作了討論。如前所述,這幾篇文章都有一些正確意見,我所未敢贊同的,只是它們在一些問題上對曹植的過低評價,以及在丕、植關系上對曹丕的某些曲意回護。歸結起來說,郭、張、廖三文反對抑丕揚植,是正確的,但它們矯枉過正,在一些問題上實行著抑植揚丕,又是于義未妥的。曹植有句云:“彈冠俟知己”(《贈徐干》),本文不敢謬托知己,自以為是,只不過希望通過對問題的探討商榷,使對曹植的評價逐漸接近于平允罷了。
曹植臺詞3
第一部分:
1,燕雀戲藩柴,安識鴻鵠游。
2,自顧非金石,咄咄令心悲。
3,孤魂翔故城,靈樞寄京師。存者忽復過,亡歿身自衰。
4,人生一世間,忽若風吹塵。
5,自家王與太子及余兄弟,咸以為調笑,不信之矣。
6,黃雀得飛飛,飛飛摩蒼天。
7,披我丹霞衣,襲我素霓裳,帶我瓊瑤佩,漱我沆瀣漿。
8,借問誰家子?幽并游俠兒。
9,枝枝自相值,葉葉自相當。
10,人皆棄舊愛,君豈若平生。寄松為女蘿,依人如浮萍
第二部分:
1,捐軀赴國難,視死忽如歸。
2,形影忽不見,翩翩?zhèn)倚摹?/p>
3,今日樂相樂,別后莫相忘。
4,飛觀百余尺,臨牖御木需軒,遠望周千里,朝夕見平原。
5,愿欲一輕濟,惜哉無方舟!閑居非吾志,甘心赴國難。
6,立功立事,盡力為國。曹植名言
7,皇佐揚天惠,四海交無兵。
8,隱然長寢,其樂無逾。
9,雄飛竄北朔,雌驚赴南湘。
10,棄之必憔悴,惠之則滋榮。
11,慷慨對嘉賓,凄愴內傷悲。
12,愿為西南風,長逝入君懷。
13,儻終顧盼恩,水副我中情。
14,弦急悲聲發(fā),聆我慷慨言。
15,路人尚酸鼻。何況骨肉情。
16,周公下白屋。天下稱其賢。
17,炎光再幽。殄滅無遺。
18,仿佛兮若輕云之蔽月,飄搖兮若流風之回雪。
19,凌波微步,羅襪生塵。
20,泛舟越洪濤,怨彼東路長。顧瞻戀城闕,引領情內傷。
21,天稱其高者,以無不覆;地稱其廣者,以無不載;日月稱其明者,以無不照;江海稱其大者,以無不容。
22,東海廣且深,由卑下百川;五岳雖高大,不逆垢與塵。
23,心悲動我神,棄置莫復陳。丈夫志四海,萬里猶比鄰。恩愛茍不虧,在遠分日親。何必同衾幬,然后展殷勤。憂思成疾疢,無乃兒女仁。倉卒骨肉情,能不懷苦辛?
24,恩愛茍不虧,在遠分日親。
25,愿為西南鳳,長逝人君懷。
27,君若揚路塵,妾若濁水泥,浮沉各異勢,會合何時諧?
28,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29,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30,天地無終極,人命若朝霞。
31,人生處一世,去若朝露唏。年在桑榆間,影響不能追。
32,都蔗雖甘杖之必折,巧言雖美用之必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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