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wǎng)小編收集的困難職工幫扶制度3篇(對困難職工的幫扶制度),以供借鑒。
困難職工幫扶制度1
進修附小困難職工幫扶制度
工會組織開展的困難職工是工會協(xié)助各級黨政解決困難職工群眾的生產(chǎn)生活問題,為困難職工提供救助、維權(quán)和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平抑社會矛盾,促進改革發(fā)展,為黨和政府分憂的一項重要工作,為進一步將幫扶工作做大、做強、做實,使幫扶工作覆蓋到每一名困難職工,現(xiàn)就學校工會幫扶工作有關(guān)內(nèi)容、制度和標準進行說明。
一、特困和困難職工調(diào)查
每年學校工會統(tǒng)一對區(qū)直屬企業(yè)、事業(yè)、機關(guān)單位和各街道轄區(qū)企業(yè)的特困和困難職工進行調(diào)查摸底,要求各基層工會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摸清特困和困難職工的變化情況。對符合特困和困難標準的職工要在實施“三查一訪”后,納入困難職工檔案。其他時段特困和困難職工情況有變化的,基層工會要隨時向市教育工會報告變化情況,修改困難職工檔案。
二、學校工會幫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兩節(jié)”期間向特困和困難職工發(fā)放米、油等過節(jié)物品和慰問金。
(二)工會深入困難職工家庭進行走訪慰問,組織貼心人服務隊開展為困難職工服務活動。
(三)每年在8月底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為考上大學和高中的特困和困難職工子女發(fā)放助學金。
(四)組織在讀受助大學生開展暑期教育活動,開發(fā)放助學金。
(五)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三發(fā)放幫扶物品。
(六)不定期開展轉(zhuǎn)贈活動,將籌集到的幫扶物品贈與有需求的困難職工。
(七)每年為新增在職困難女職工一次性辦理一份女工“四病”保險。
(八)每年按照市總要求,在校開展募捐活動,集社會力量幫扶困難職工。
三、特困職工子女高等教育助學基金、希望工程助學基金
1、助學基金資助條件
(1)特困職工子女高等教育助學基金。船岸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子女考取大專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其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無法支付子女上學所需費用開支者,可以申請?zhí)乩毠ぷ优叩冉逃鷮W基金資助。
(2)希望工程助學基金。船岸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家庭生活特別困難,其子女難以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義務教育學業(yè),可以申請希望工程基金資助。
2、助學基金資助標準。助學金以學年計逐個學期發(fā)放。
(1)特困職工子女高等教育助學基金。助學金額每學年為500至1000元人民幣,具體數(shù)額將根據(jù)申請人家庭經(jīng)濟狀況、學費標準等因素研究確定。
(2)希望工程助學基金。小學教育每學年最高金額不超過1000人民幣,初中教育每學年最高金額不超過2000人民幣。
3、受資助學生和家長的義務。
(1)受助的特困職工家庭,應將全部助學金用于子女上學的開支,不得挪作他用。
(2)助學基金是廣大職工辛勤勞動成果的一部分,受助學生應加倍珍惜上學的機會,其家長應教育子女,努力學習,勤儉節(jié)約,把子女培養(yǎng)成品學兼優(yōu)的好學生。
困難職工幫扶制度2
困難職工幫扶制度
一 總 則
為切實幫助我所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度過一時難關(guān),讓其真正感受到我所大家庭的溫暖和關(guān)愛,在“以人為本”的思想指導下,所工會本著“救急不救貧”的幫扶原則,對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在遇到重大疾病、突發(fā)事故或其他重大變故時能得到單位在第一時間給予的一定的物質(zhì)幫扶,現(xiàn)根據(jù)我所的實際情況及工會組織困難職工幫扶意見,制定《困難職工幫扶制度》,以規(guī)范和統(tǒng)一幫扶標準、申請程序、承辦時效等。
二 困難幫扶工作的原則、目標、服務宗旨
1、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是工會深入實施送溫暖工程,開展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的重要體現(xiàn),是我所關(guān)愛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幫扶工作堅持面向困難職工,及時幫扶的原則,努力把幫扶工作打造成依法維護困難職工合法權(quán)益的陣地。
2、基本職責
工會根據(jù)困難職工的實際情況,通過實地調(diào)查了解和會議決策等方式,為困難職工提供直接的幫助和服務,與有關(guān)部門配合,幫助解決困難職工在就業(yè)、醫(yī)療、生活、子女上學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難題,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quán)益。幫扶重點的是傷、病、殘職工及因遭遇意外災害、本人或家庭成員患大(重)病等原因造成的困難職工群體。
3、服務宗旨
雪中送炭、救急濟難
4、、工作標準
以事實為依據(jù),以制度為準繩,以自救為主,以幫扶為輔;鼓勵困難職工自強不息。
三、困難幫扶的類別、標準及對象
1、特殊幫扶標準
(1)、職工本人因病或突發(fā)性事件等原因需要救助的,給予一次性救助1000-3000元;
(2)、因火災、水災等意外性突發(fā)事件等原因需要救助的,給予一次性救助3000-5000元;
(3)、其他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由工會開專門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一次性救助5000-元;
2、幫扶限定額度
(1)、限定標準:每人每次救助資金不得超過上述標準。(2)、限定次數(shù):每人每年只申請幫扶一次(3)、特事特辦,急事急辦。
3、困難幫扶對象
(1)、家庭遭遇意外災害,致使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特困職工。(2)、因生活難以維持造成子女失、輟學的特困職工。(3)、職工本人因重大疾病且個人承擔的醫(yī)療費超過本人月實際所得2倍的,幫扶金額為超出部分,但幫扶總金額不得超過特殊幫扶標準;
(4)、職工本人遭遇意外事故且不在醫(yī)保范圍內(nèi)的,醫(yī)療費超過本人月實際所得2倍的,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幫扶金額為超出部分,但幫扶總金額不得超過特殊幫扶標準;(5)、有其他特殊困難的職工;
四 幫扶救助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1、特困職工申請
(1)、由特困職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jīng)所長簽核。
(2)、工會核實
由工會召開專門會議,拿出救助意見,五、救助資金發(fā)放
單位委托工會工作人員將救助金送到特困職工手中。
困難職工幫扶制度3
困難職工幫扶制度
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是公司黨政解決困難職工群眾的工作及生活問題,為困難職工提供救助、維權(quán)和服務,促進社會和諧,促進改革發(fā)展,為黨分憂的一項重要工作。為進一步將幫扶工作做好、做實,真正使幫扶工作覆蓋到每一名困難職工。切實維護好困難職工的切身利益,把組織溫暖送到職工心坎上。
一、特困和困難職工標準
特困職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困難職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由于重病或殘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
二、特困和困難職工調(diào)查
每年定期對困難職工進行調(diào)查摸底。對符合特困和困難標準的職工要在實施‘‘三查一訪”后,納入困難職工檔案。
三、幫扶工作制度
1、每年春節(jié)期間向困難職工發(fā)放食物或慰問金。
2、深入困難職工家庭進行走訪慰問,組織貼心人服務隊開展為困難職工服務活動。
3、每年定期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為考上大學的困難職工子女發(fā)放助學金。
4、不定期開展轉(zhuǎn)贈活動,將籌集到的幫扶物品贈與有需求的困難職工。
5、按照公司工會要求,不定期開展募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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