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收集的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3篇 《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供大家品鑒。
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1
職務職級并行細則
一、總體要求
2016年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細則
按照中央關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制度框架內,保持現(xiàn)有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晉升制度不變,建立主要依據(jù)任職年限和級別晉升職級的制度,發(fā)揮職級在確定干部工資待遇方面的作用,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實現(xiàn)職務與職級并行,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為全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的實施范圍,包括區(qū)直和鄉(xiāng)鎮(zhèn)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機關和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在編人員。
因不符合登記條件未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未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人員,不納入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范圍。
三、實施辦法
(一)職級設置。
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正處級。(二)晉升條件。
公務員晉升職級,主要依據(jù)任職年限和級別。
具體條件分別為:晉升科員級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二十五級;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二十三級;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xiāng)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二十級;晉升副處級須任正科級或鄉(xiāng)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十九級;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十七級。
職級應逐級晉升,不能一次晉升兩個職級。
(三)晉升程序。
1.確定人選。
對達到規(guī)定任職年限和級別條件的公務員,由所在機關(單位)根據(jù)其德才表現(xiàn)和工作實績,確定符合條件的人選,填寫《保定市滿城區(qū)公務員(參公人員)職級晉升審批表》。
2.初審確認。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單位對確定的人選按照干部所任職務的管理權限報區(qū)委組織部、區(qū)人社局進行初審。
政府系統(tǒng)一般公務員及參公人員晉升副科級,由區(qū)人社局負責審核;政府系統(tǒng)副科級以上公務員及鄉(xiāng)鎮(zhèn)、黨群系統(tǒng)公務員及參公人員由一般晉升副科級,副科晉升正科級,正科晉升副處級,副處晉升正處級,由區(qū)委組織部負責審核。
3.測評考核。 2015年10月15日之前,對符合晉升條件,初審確認合格的人員,由所在機關(單位)組織開展民主測評和考核,并在本機關(單位)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
測評、考核和公示要有書面記載。
4.呈報審批。
2015年10月25日之前,經測評考核公示無異議者,由所在機關(單位)按照干部所任職務的管理權限分別報區(qū)委組織部、區(qū)人社局進行審批。
政府系統(tǒng)一般公務員及參公人員晉升副科級,由區(qū)人社局負責審批;政府系統(tǒng)副科級以上公務員及鄉(xiāng)鎮(zhèn)、黨群系統(tǒng)公務員及參公人員由一般晉升副科級,副科晉升正科級,正科晉升副處級,副處晉升正處級,由區(qū)委組織部負責審批。
區(qū)委組織部、區(qū)人社局嚴格按照規(guī)定和管理權限予以審批,在《職級晉升審批表》上加蓋公章。
擔任副處級職務的公務員晉升正處級職級的,由區(qū)委組織部報上一級組織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實施。
5.落實待遇。
2015年10月底之前,各部門、各單位以《職級晉升審批表》為依據(jù),按照工資調整審批程序,對職級晉升人員調整工資待遇,財政部門及時予以兌現(xiàn)。
公務員晉升職級后,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按原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58號)規(guī)定的晉升職務相應增加工資的辦法執(zhí)行;津貼補貼原則上按晉升后職級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標準執(zhí)行,公務交通補貼等依據(jù)工作崗位職責發(fā)放的補貼按實際所任職務對應的標準執(zhí)行。
(四)晉升管理。
公務員晉升職級后,工作崗位不變,仍從事原崗位工作。
晉升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按現(xiàn)行規(guī)定執(zhí)行,不能按職級晉升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
按規(guī)定條件晉升職級的區(qū)以下機關公務員交流到市以上機關后,按現(xiàn)行干部管理制度規(guī)定明確職務。
如明確的職務層次低于職級,可保留原職級待遇。
四、政策規(guī)定
(一)關于任職年限計算
1.任職年限,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2.任現(xiàn)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3.因年度考核不稱職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的人員,按新任職務重新確定能否晉升職級,之前與新任職務同一職務層次的任職年限合并計算。
4.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不進行年度考核和參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
除新錄用公務員外,每有1個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5.已實行執(zhí)法勤務機構警員職務序列的人民警察計算任職年限時,按以下辦法處理:二級警長任職經歷按副調研員掌握;三級警長任職經歷按主任科員掌握;四級警長和一級警員任職經歷合并計算,按副主任科員掌握;二級警員任職經歷按科員掌握;三級警員任職經歷按辦事員掌握。
6.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參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崗位的工作人員,參照管理后所任職務的任職年限與參照管理前在相當行政管理崗位的任職時間合并計算;參照管理前只有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工作人員,根據(jù)參照管理后所任職務,按照與機關同等條件人員大體平衡的原則確定任職年限。
7.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調入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人員,根據(jù)其調任職務,結合本人原任職務、工作經歷、文化程度等條件,比照調入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任職年限。 8.任職年限調整計算時,只計算1993年及以后有考核結果的年限。
(二)關于幾種情況人員的條件把握
1.軍隊轉業(yè)干部和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按其現(xiàn)工資待遇對應的相應職務層次晉升職級。
2.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因組織安排提前離崗的在編人員,在嚴格考核測評的基礎上,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可晉升職級,同時必須由組織安排適當工作。
3.受處分的人員,處分期內不能晉升職級,處分期不計算為晉升職級的任職年限,處分期滿后符合晉升條件的可以晉升職級。
受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的,根據(jù)處分對年度考核結果的影響確定任職年限條件延長的時間,具體辦法按前述職級晉升條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受撤職處分的,解除處分后按新任職務重新計算任職年限,之前與新任職務同一職務層次的任職年限不合并計算。
4.對超職數(shù)配備的干部,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晉升職級;不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轉為享受與現(xiàn)任職務相當職級的待遇。
晉升職級且退出現(xiàn)任職務和轉為享受相當職級待遇的,均可不占原職務層次職數(shù),但仍按原職務層次進行管理,可在原職務層次基礎上按規(guī)定晉升職務。
要嚴格執(zhí)行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嚴禁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的通知》(組通字〔2014〕5號)規(guī)定,不得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和自行提高職級待遇。
(三)其他有關問題
1.專業(yè)技術類、行政執(zhí)法類等類別公務員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辦法另行制定。
相關辦法出臺前,暫按本實施方案執(zhí)行。
2.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自〔2015〕4號文件印發(fā)之日(2015年1月15日)起實施。
首次實施后轉入常態(tài)化管理,要及時履行職級晉升程序,晉升職級的時間以達到規(guī)定條件的日期為準。
3.晉升職級的人員,自晉升職級的下月起執(zhí)行晉升后職級相應的工資待遇。
兌現(xiàn)待遇所需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xiàn)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五、工作要求
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務員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必須扎實細致地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一)強化領導。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我區(qū)成立了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區(qū)長李廣義任組長,區(qū)委常委、常務副區(qū)長賈瑞生,區(qū)委常委、組織部長馮峻任副組長,區(qū)委組織部、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qū)財政局、區(qū)編辦為成員單位。
(二)嚴格實施。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本實施方案,不得自行擴大實施范圍,不得自行變更晉升職級的條件,不得自行出臺提高職級待遇的措施。
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國家統(tǒng)一政策規(guī)定的晉升職務或提高職級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執(zhí)行。
對違反規(guī)定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并追究責任。
(三)正確引導。
實施過程中,要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為該項制度順利實施打下良好思想基礎。
要密切關注各方面的反應,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
職務與職級并行實施方案
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共12篇)
浙江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
職務職級并行工作匯報
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2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
篇1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新京報記者說,“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可以打破目前的職務決定待遇局面,為基層公務員開辟一條上升渠道,“不當官也能享受官員待遇?!?/p>
什么是職務和職級?
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xiàn)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如縣長。
而職級是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xiàn)資歷,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一般是縣處級正職。
什么是職務與職級并行?
據(jù)了解,職務與職級應該是相對獨立、相對分離的。職務反映職級,職級對應一定的職務。從功能上來看,二者的區(qū)別在于,職務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權力以及責任義務的承擔,職級的設置給公務員帶來物質利益以及職業(yè)尊嚴的滿足。一條職務序列構成公務員職業(yè)發(fā)展的一道階梯,一條職級序列則構成公務員職業(yè)發(fā)展的另一道階梯。兩道階梯分別滿足公務員職業(yè)發(fā)展的不同價值追求。
薪酬制度是實現(xiàn)職務與職級并行的重要條件。推行職務與職級的并行,實質是使職級真正成為公務員的一條獨立的職業(yè)發(fā)展階梯。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和尊嚴。職務與職級分離并行將有利于進一步完善 __制度,薪酬制度是實現(xiàn)職務與職級并行的重要條件。
據(jù)統(tǒng)計,我國縣、鄉(xiāng)兩級公務員占全國公務員總數(shù)近60%。受機構規(guī)格和領導職數(shù)的限制,縣、鄉(xiāng)兩級絕大多數(shù)公務員退休之前都解決不了副主任科員的待遇。
目前全國約有 __現(xiàn)職官員3000人,據(jù)估算,公務員隊伍中能晉升到 __的比例僅為萬分之四。
有研究表明,從科員到縣處級干部的升遷比例僅為%,從縣處級升遷為廳局級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幾十年還是副科長。根據(jù)有關統(tǒng)計,目前各地 __的四個組成部分,職務工資約占20%,級別工資約占25%,地區(qū)附加津貼約占45%,各種補貼約占10%。職務工資比例雖不高,但由于地區(qū)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fā)放,所以實際占了近七成。
9月5日,國家行政學院博士后趙子建在《光明日報》發(fā)表的一篇文章稱,據(jù)統(tǒng)計,在目前各地 __的四個組成部分中,職務工資約占20%,級別工資約占25%,地區(qū)附加津貼約占45%,各種補貼約占10%。級別工資僅占兩成。
他認為,相比之下,職務工資比例雖不高,但由于地區(qū)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fā)放,職務工資整體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職務對工資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職級的功能被明顯弱化。
事實上,早在20xx年《國家公務員法》向 __提交初審時,就涵蓋了職務與職級制度的規(guī)定。
xx屆 __以來,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改革在加速。
公開出版的《黨的xx屆 __〈決定〉學習輔導百問》披露,有關部門已經對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進行了研究,并擬定了具體辦法。
職級與待遇掛鉤是實現(xiàn)并行的前提
職級與待遇掛鉤指的是,將公務員經濟待遇的分配主要由職務決定轉向主要由職級決定,強化職級對經濟待遇的決定功能。
公務員待遇一般分為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經濟待遇三種類型。政治待遇主要包括參加會議、看文件等。工作待遇主要包括辦公條件、交通補助和職務消費等。經濟待遇主要包括工資、住房、醫(yī)療、養(yǎng)老金等。一般認為,政治待遇與工作待遇由職務來決定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經濟待遇也由職務決定則不具有合理性。
政治待遇與工作待遇的分配,體現(xiàn)的是責權利對等的原則。公務員所承擔的責任越重,相應的擁有的權力和利益就應該越大。經濟待遇的分配,則應該體現(xiàn)按勞分配的原則。公務員的工作能力越強、工作時間越長、工作業(yè)績越突出,相應的獲得的經濟報酬就應該越多。如果僅僅是因為屬于同一職務層級,就享受相同的工資待遇,則明顯不合理。
比如,一個縣長和一個國家機關的處長,二者職務相同,但從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業(yè)績的角度來看,二者的差異很大,不應該享受相同的經濟待遇。在國外的公務員分類中,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將這兩個職位劃為同一職級。因此,公務員的經濟待遇不應該主要由職務來決定。單純以職務決定公務員的經濟待遇,則完全混淆了責權利對等原則與按勞分配原則的適用范圍。
只有讓職級與待遇掛鉤,使職級對公務員的經濟待遇具有一定的決定作用,職級才能真正成為公務員在職業(yè)發(fā)展中取得進步的標志,才能真正成為公務員的努力得到合理回報的標志,公務員才會從內心將職級作為職業(yè)發(fā)展的階梯,職務與職級的并行才有可能
篇2
xx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授權 __在部分地區(qū)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guī)定的決定。決定將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該決定授權 __在天津市市級機關及和平區(qū)、西青區(qū)各級機關,山東省省級機關及青島市、濰坊市各級機關,湖北省省級機關及宜昌市、襄陽市各級機關,四川省省級機關及綿陽市、內江市各級機關,以及 __、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__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家 __本級機關(不包括直屬機構)開展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試點工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關于非領導職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具體試點辦法由 __作出安排,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試點期限為2年。本決定自20xx年12月26日起施行。
職級晉升提出具體條件
20xx年,中辦、國辦印發(fā)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人社部、中組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實施工作。
《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xiāng)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后,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高于正處級縣區(qū)市不在列
《意見》對“任職年限”作了解釋,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意見》規(guī)定,任現(xiàn)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對實施職級晉升制度的機構范圍,《意見》作出了明確限定,即縣(市、區(qū)、旗)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在編人員;機構規(guī)格高于正處級的縣(市、區(qū)),其所屬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等不列入實施范圍。
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
有關部門表示,在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確定 __及其他待遇的依據(jù)。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xiàn)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職級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xiàn)資歷。從目前情況來看,公務員的各種待遇仍主要與職務掛鉤,造成過分看重職務的問題。特別是在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受機構規(guī)格等因素限制,職務晉升空間小的矛盾更為突出。據(jù)有關部門介紹,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是對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調整和改革,也是對公務員制度的創(chuàng)新和完善,可鼓勵他們立足本職,踏實工作。縣以下機關公務員是做好基層工作、服務人民群眾、鞏固基層政權的骨干力量,在縣以下機關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對于調動和發(fā)揮基層干部的積極性,將起到促進作用。
內容僅供參考
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3
《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實施方案》最新解讀
一、這份文件實施范圍?
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的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已進行登記備案、在編的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人員。
二、這份文件主要說了什么?
這一份文件主要解決的是初次套轉和首次職級晉升問題。三、初次套轉涉及到哪些人員?
初次套轉涉及兩類人群,分別為非領導職務套轉和縣以下機關職級套轉。
(一)非領導職務套轉: 原非領導職務 職級套轉 巡視員 一級巡視員 副巡視員 二級巡視員 調研員 二級調研員 副調研員 四級調研員 主任科員 二級主任科員 副主任科員 四級主任科員 科員 一級科員 辦事員 二級科員
注意: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不套轉。(二)縣以下機關職級套轉: 縣以下領導職務 職級套轉 正處級 二級調研員 副處級 四級調研員 正科級 二級主任科員 副科級 四級主任科員 科員級 一級科員
四、六月份首次執(zhí)行新的實施辦法的時候,操作程序是怎么樣? 首次執(zhí)行的時候,先完成套轉工作。按照文件的要求,考慮現(xiàn)有非領導職務和已開展試點的縣以下職級晉升情況進行首次套轉,全部歸并為職級公務員。(敬請關注 公務員這點事兒 ID:gwyzdse)
首次套轉完之后,領導職務和職級公務員按程序進行首次晉升。碩士、博士研究生和軍轉干部會有疑問,因為在大多數(shù)基層單位這類人員的基本工資待遇級別和實際職務職級不一致,但按現(xiàn)有制度辦法的設計初衷,理應要考慮讓新辦法成為大多數(shù)人受益的普惠政策,例如碩士研究生應當會保底四級主任科員。
五、首次套轉有沒有人數(shù)比例限制?
我認為,首次套轉不會有限制,因為套轉是法定的,是必須進行的。
六、初次晉升有什么特別之處?
首先是人數(shù)比例限制,如果首次套轉后職級公務員人數(shù)已經滿編,自上而下開始首次職級晉升時還是不能騰出空編,那下面的人就不能再次晉升了。(敬請關注 公務員這點事兒 ID:gwyzdse)
其次是任職年限,領導干部和非領導干部初次職級晉升后,還能續(xù)算之前的任職年限(扣一部份),理論上可以再次職級晉升。
(一)非領導職務套轉和晉升職級后任職年限計算:
非領導職務人員原職務層次任職年限與套轉后職級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縣處級、鄉(xiāng)科級非領導職務套轉后符合晉升上一職級條件的,晉升職級后的任職年限按照下列辦法計算: 1、二級調研員晉升一級調研員后的任職年限:原縣處級正職任職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級調研員任職年限與一級調研員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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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2014年晉升調研員,2019年套轉為二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的任職年限可以和原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累計計算,即為5年。套轉后符合晉升上一職級條件,晉升一級調研員。
王先生一級調研員的任職年限為2年(超出三年部分為5-3=2年)。以下不再贅述,以此類推。
再次是工作表現(xiàn)。不要以為年限到了,有職數(shù)就可以晉升,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jù)工作需要、德才表現(xiàn)、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必須要工作表現(xiàn)突出,群眾認可,入領導法眼。
七、以前的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可不可以折算首次晉升年限? 從現(xiàn)有文件看,是從2019年年度考核結果開始考慮,那意味著以前年度考核優(yōu)秀可能沒用。
八、以后年度考核優(yōu)秀有何作用?
從 2019年年度考核開始公務員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等次晉升職級所要求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以后年度考核優(yōu)秀意義很大。
九、這次職級并行政策后還存在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我認為,這次改革相當于非領導職務人員進行大擴編,針對發(fā)展前景的問題,總體而言是普惠政策。但也有問題,主要還是大鍋飯問題,現(xiàn)在還缺乏行之有效的考核和激勵制度;而且在職數(shù)名額有限時,論資排輩問題會凸顯。
十、職級套轉執(zhí)行時間?
以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施行日期2019年6月1日為時間節(jié)點,確定列入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范圍的人員、進行職級套轉和計算有關任職年限。同時,停止晉升非領導職務和縣以下機關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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